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全省“富矿精开”推进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黔党发〔2024〕6号),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促进“富矿精开”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服务项目清单
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联系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主管部门,收集项目清单,综合各地重点项目清单,建立全省“富矿精开”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并动态更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改、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水利、能源等主管部门联系,建立本地区“富矿精开”重点服务项目清单,逐一明确环评文件类别与环评审批权限,并动态更新。
二、强化项目跟踪调度服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专人包保机制,强化“富矿精开”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实行环评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施工建设、验收投产环评全过程指导和帮扶。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积极协调指导解决项目环评中遇到问题,确保重大项目环评快速审批。
三、开展项目环境影响“预评估”
在“富矿精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单元类别和环境管控、准入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选址谋划阶段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选择可行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率。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复杂敏感“富矿精开”重点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技术团队和有关行业专家,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估”,形成预评估意见,进一步预判项目环境可行性,指导项目科学确定建设方案。
四、优化项目环评管理服务
省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及时公布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业绩突出名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建设单位从优选择环评编制单位,高质量开展环评编制工作,定期调度环评编制进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对达到审批条件的,引导建设单位按程序报批。对需要修改的,指导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对受理的“富矿精开”项目环评文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程序依法快速审查审批,确保审批环节完善,衔接紧密,快速高效。对环评审批权限属生态环境部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全力争取支持和指导,为项目依法快速落地提供环评要素保障。
五、强化项目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指导
“富矿精开”项目环评文件批准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现场指导,在项目开工建设后至投产验收前,至少要开展一次现场指导服务,帮助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困难和问题。对建设项目发生变更的,要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项目建成后,要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开展竣工自主环保验收和备案。项目调试或投产前,要指导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六、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富矿精开”与水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探矿权、采矿权、矿区、划定油气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勘察规划区块、战略性矿产资源等矿产开发用地生态环境分区,为“富矿精开”重大项目提供更加精准空间管控。
(二)强化规划环评支撑。加强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衔接,着力优化提升规划环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通过规划环评,优化区域开发方案,有效减缓和控制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对矿区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等“富矿精开”重点规划,积极指导开展规划环评,及时组织审查并印发审查意见,为项目环评编制、报批提供基础性支撑。
(三)加强技术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将围绕打造“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链项目,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团队。同时,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团队优势,组织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富矿精开”项目环评文件提供技术评估支持。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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