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紫云至望谟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紫云至望谟天然气管道项目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
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输气管道设计线路长112.25km,设计管径DN300(D323.9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量0.64×108Nm³/a。线路直管采用D323.9×7.1mmL360M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热煨弯管为D323.9×8mm L360N无缝钢管,制管标准为《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023)。项目共新建1个站场,5个阀室,分别为望谟分输站、水塘阀室、猴场阀室、大营清管阀室、郊纳阀室和水秧阀室。 |
一、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占地将改变原有植被类型,破坏土壤结构,对耕地和土壤肥力产生影响。管道穿越林地,破坏森林植被,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功能下降。受项目影响的物种在当地分布广、数量大,施工最大的影响就是造成物种个体数量减少,但不会发生某种植物区系成分的丧失或者消亡。项目永久用地不涉及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适宜栖息地;管线临时施工用地在适宜栖息地边界经过,由于适宜栖息地分散分布,可能会将黑颈长尾雉原本连续的栖息地切割成两块,短期内造成生境破碎化。由于管道采用全地埋地方式敷设,施工期较短,待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貌,此类阻隔效应将会消失,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管线无法避绕少量生态保护红线,采用定向钻穿越,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小。随着施工结束后的复种、复垦以及植被恢复,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减弱。总体上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能种植深根植物,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外可恢复为原有植被类型。总的来说,受工程影响的植被在当地均属一般常见种,生长范围广,工程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运营期各阀室及站场均为无人值守,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站场的清管废水、分离器检修(过滤)废水在排污池内收集后蒸发减容,不外排。 管道密闭输送,站场、阀室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工况下,站场排污池泄漏可能会对场站周围区域的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地下水对流、弥散和生化反应作用以及含水层的吸附截留等影响,产生的污染物最后会降解消失。由于各类污染物的性质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污染物在区内迁移速度较慢,影响范围较小,且主要向下游迁移。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状况下排污池泄漏不会造成地下水保护目标超标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情景,应制定应急预案,污染发生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被污染。 正常情况下,项目无生产废气排放。在清管、检修及系统超压时会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少量天然气。建设单位应加强管道运营管理,尽量减少天然气的排放。望谟分输站设置(备用)发电机1台,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低。 正常工况下站场及阀室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要求。清管、检修及超压排放等非正常工况下,放空管噪声贡献值在300m范围外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夜间突发噪声要求。项目应加强放空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放空,放空前告知周围居民并做好沟通工作。 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管道发生天然气泄漏之后下风向10m处将出现甲烷最大浓度值83930.9mg/m3;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没有出现毒性终点浓度及毒性终点浓度。项目各个危险单元前后设置了紧急隔离系统,泄漏时间短,且事故发生的概率低,在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二、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泥浆废水(上清液)。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管道试压产生试压废水,试压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及复垦绿化用水,禁止排入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排入沿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向钻、顶管施工废弃泥浆在泥浆池中通过沉淀过滤出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区洒水降尘等。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乡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工程开挖穿越河流段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采用围堰施工,避免对河流造成大面积扰动。河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将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排入河道中,严禁在河道两侧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具、倾倒废水。 针对临近管道施工区50m范围内分布的Q9、Q11、Q15井泉,应设置围挡保护设施,加强对Q9、Q11、Q15井泉水质、水量的监测。制定供水预案,若施工中对沿线居民取水造成影响,即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开凿深井、汽车送水等措施确保居民用水不受影响。针对沿线分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应优化施工时序,开挖工程避开雨季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存放油品,严禁在水源保护区附近设置堆管场、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施工机具的维护,防止其漏油。施工阶段禁止在纳坝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准保护区、猴场镇猴场村岩底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郊纳镇草坪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羊玉水源监管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禁止向纳坝水库及支流、草坪沟及猴场村水源保护区及羊玉水源监管范围内地表河流倾倒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禁止将试压废水排入饮用水源水体中,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并将废水等随意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少量施工机具尾气、焊接烟尘、防腐补口补伤废气和切割粉尘。施工过程中管沟开挖、工艺站场平整及车辆运输、施工机械移动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细颗粒散装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材料采用密闭运输。对施工裸露区域无法立即回填的采取覆盖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优质燃油、优质焊接材料、优质热缩带、优质防腐补口材料。管道施工分段分期进行,避免作业面大面积裸露;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绿复垦。必要时采用移动式防尘降噪围挡对施工区进行围挡。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将高噪声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针对项目施工区域158m范围内的敏感点采取临时移动式防尘降噪围挡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源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若因特殊状况需要连续施工的,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夜间施工。同时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告知工作,并在现场张贴施工告示。项目区域内的部分现有道路将在项目施工期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附近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过程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减少对敏感地点的影响,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清管废渣、废弃泥浆等。经过核算,项目土石方可实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清管废渣及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当地职能部门,委托有偿清运处理。定向钻、顶管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经固化处理后覆土掩埋并覆土复原,紧邻纳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顶管穿越点的泥浆禁止在施工场地内的泥浆池回填,运送至就近的泥浆池处置。防渗泥浆池严禁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内,禁止选在河道管理范围线及河流水体常年水体冲刷区域。施工期泥浆应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配浆区,在专用的泥浆搅拌、备置槽内进行泥浆配制工作,配制好的泥浆储存在金属结构的泥浆槽内,不得向环境中溢流。施工期间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制定操作参数,防止施工过程出现跑浆等事故。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次序,管道开挖应尽量避开播种生长季及收获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范围开挖及占地,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要求,表土剥离及存放,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照“边开挖、边复垦”的原则及时进行临时占地的复垦,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并按照要求复垦及验收,采取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针对黑颈长尾雉在ZWA255-ZWA345段采取施工区围挡措施,避免动物误入,避开繁殖季节施工期应避开黑颈长尾雉的繁殖季(通常是春夏季)和育雏期,并开展施工期生态监测等措施;临靠水域的工程要避开鱼类繁殖季节(4~8月)等措施。工程建设单位设置上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栏和警示牌,加强宣传和监测,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意识,禁止捕猎,人为破坏巢穴、捡拾鸟蛋和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珍稀保护野生植物加强保护和宣传教育,对临近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挂牌保护,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行为,禁止对野生植物的滥砍滥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有站场及阀室无人值守,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清管作业时产生的清管废水排入排污池(V=8m3)储存,通过自然蒸发,不外排。根据各单元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排污池、备用柴油发电机设备区作重点防渗,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的要求。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管道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加强监控、巡查和管理,采用高质量的阀门、设备和管道泄漏自动检测工艺,降低泄漏发生频次及泄漏量。5个阀室及望谟分输站均建设有独立放空管,事故或调压外排时通过15m高放空管排放;针对有计划检修、清管作业放空应及时告知周边200m范围内住户。柴油发电机(备用)使用优质柴油、控制好燃烧状况。对管道和站场阀室进行在线监控,控制天然气压力,尽可能避免超压排放的产生。 3.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站场、阀室的工艺设备、阀门及放空系统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通过围墙阻隔等措施,可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应加强放空噪声控制,加强站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分离器的废弃滤芯、排污池和化粪池污泥、废机油。清管废渣、检修废渣、化粪池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弃滤芯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排污池污泥及废机油为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及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天然气的气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每半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公路、河流穿越点的标志不仅清楚、明确,并且其设置应能从不同方向,不同角度均可看清;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每天检查管道周边的施工带,查看地表情况,并关注在此地带的人员活动情况,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站场事故放空时,应注意防火;加强维抢修的管理。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演练和修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降低因发生安全事故而导致的环境风险。穿越河流、紧邻水源保护区段及紫云县垃圾填埋场区段,增加套管厚度或盖板厚度,降低安全风险,降低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地表河流的影响。本项目应针对沿线学校(郊纳中学、油亭小学)、居民集中区(健达精神病院、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殡仪馆等高后果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完善的疏散方案、疏散路线,提出合理的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在事故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方案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期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维护与跟踪,对复垦植被进行必要的管理维护和补植等,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以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开展运营期生态监测,重点调查施工对跨河处、生态保护红线、黑颈长尾雉活动点附近、天然林公益林等。禁止管道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栖息地产生新的破坏,实施维修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河流动物的正常活动。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