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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12 16:01:3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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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2日2025年6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清镇市卫城镇兴明村

贵州南山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贵州南山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的“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位于清镇市卫城镇兴明村,清镇市王庄“铝加工”发展中心电解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园,占地60亩,建设年处理10万吨铝灰铝渣、3万吨大修渣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规模为年处理5万吨铝灰、3万吨大修渣;第二期建设规模为年处理5万吨铝灰渣。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铝酸钙生产线、铝酸钠生产线、耐火材料辅料生产线、高铝熟料生产线、铝锭生产线、脱氧剂球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堆棚、成品库、机修及综合材料仓库、天然气调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等。

项目建成后职工定员100企业共设置铝酸钙、铝酸钠、耐火材料辅料、高铝熟料、铝锭以及脱氧剂球6条生产线,其中铝酸钙、铝酸钠、耐火材料辅料、高铝熟料共用一套回转窑设备在不同时间段运行。企业年产精炼剂铝酸钙41561t速凝剂母料(铝酸钠)14027.9t耐火材料辅料39218t高铝熟料24320t脱氧剂球10000t铝锭13500t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5万元,占总投资的4.025%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是养护用水、施工设备清洗用水等,施工废水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5m3),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的回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周边铝城收费站公共厕所,施工生活污水不外排。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施工场地的开辟、施工便道土石方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及竣工后施工场地清理等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采取喷洒水、临时堆放过程中采用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场地外排颗粒物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3.尽量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维护和保养,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工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噪声管理制度,降低人为噪声,优化施工时间;施工车辆严格按照限速行驶,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场内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袋装,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钢材、设备包装物回收外卖废品公司;建筑垃圾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周边具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妥善处置。

二、营运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破碎、球磨、筛分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回转窑煅烧废气采取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U型冷却管+布袋除尘器+碱液(小苏打)喷淋脱酸”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氨气满足参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要求、其余污染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要求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冷却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铝酸钙、耐火材料辅料、铝酸钠产品破碎、筛分粉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铝锭制备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氯化氢、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铝灰暂存废气采取“水喷淋”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氨气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原料堆场采取车间封闭、自然沉降等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不超负荷生产。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氨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王庄铝加工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脱硝系统尿素溶液配制产生的废水回用于脱硝工段、脱酸除尘废水收集循环水进入循环水池,然后再泵回脱酸水用。其他区域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建设6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酸用水,不外排。全厂污废水做到零排放。

(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主生产车间、铝酸钙粉、高铝熟料生产车间、精炼车间、大修炉渣生产处理车间、成品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尿素溶液储罐,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化粪池、机修间等,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其他非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在厂界周边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对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耗氧量、硫化物、铜、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钠、总磷、镍等,监测周期为1/半年。发现监测指标异常,要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消声器,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风机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厂界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经委托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出处理。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废液、废包装袋、脱酸沉淀物、废炉衬及废电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破碎、球磨、筛分收集粉尘、回转窑煅烧废气收尘、冷却、成品精整加工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执行,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包括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企业应重点防范原料堆棚、危废暂存间泄漏。主要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本项目铝灰、大修渣采用吨袋包装,由汽车运输进厂区内,经接收系统验收合格后,根据联单内容填写入库单并签名,加盖单位入库专用章。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原料仓库为室内堆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具备密闭微负压条件及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条件。原料仓库外需要设置导流沟,防止雨水径流进入仓库内:按HJ1276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使用吨袋进行包装。包装好的铝灰必须在外包装上须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相应的识别标志,并注明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以便于正确的识别和分类。

2.铝灰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的规定,包括驾驶员的资质、车辆的配置、运输路线的选择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车辆需要有应急处理工具,并且运输及押运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掌握应急处置的措施‌。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运危险废物时应随车携带相应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按照规定填写和提交联单‌。

3.建设容积6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600m3的事故池,厂房布置上综合地形北、东高,西、南低,因此本项目初期雨水池与事故应急池设于厂区西南低洼处,事故废水产生的情况下,可通过厂区沟渠自流至事故应急池,同时雨季初期雨水也可自流至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平时应保持空置状态。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演练预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预案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

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公示版本.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清镇王庄铝精深加工产业园配套危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公众参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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