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裕能铜业(贵州)有限公司20万吨/年阴极铜联产80万吨/年硫酸和80万吨/年年蒸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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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裕能铜业(贵州)有限公司20万吨/年阴极铜联产80万吨/年硫酸和80万吨/年年蒸汽项目 |
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双龙工业园区(双龙组团) |
裕能铜业(贵州)有限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裕能铜业(贵州)有限公司拟在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双龙工业园区(双龙组团)建设“裕能铜业(贵州)有限公司20万吨/年阴极铜联产80万吨/年硫酸和80万吨/年年蒸汽项目”,选址位于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占地面积约678.2亩。建设20万吨/年阴极铜、联产80万吨/年硫酸和80万吨/年蒸汽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料系统、熔炼系统、吹炼系统、阳极精炼系统、电解精炼系统、阳极泥处理、硫酸系统、熔炼渣综合回收利用系统,配套建设动力中心、纯水站、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综合仓库。采用“侧吹熔炼+多喷枪顶吹吹炼+回转式阳极炉+永久不锈钢阴极电解+非衡态高浓度烟气制酸+熔炼渣综合回收利用”,低能耗,低产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成后职工定员853人,具备年产阴极铜2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同时副产金1.865吨/年、银91.431吨/年,硫酸镍283.56吨/年等。 项目总投资354921.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81万元,占总投资的8.391%。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是养护用水、施工设备清洗用水等,施工废水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10m3),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的回用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非常少,依托园区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来源于主体工程挖填方作业、材料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中产生的扬尘和设备及管网焊接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通过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采取喷洒水、临时堆放过程中采用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场地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3.尽量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维护和保养,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工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噪声管理制度,降低人为噪声,优化施工时间;对噪声敏感点一侧采取临时隔声墙等降噪措施,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施工车辆严格按照限速行驶,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做到挖填方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合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垃圾(包括废包装纸、废塑料、玻璃、水泥、废砖、废木料等),其中废包装纸、废塑料送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玻璃、水泥、废砖、废木料等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合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油漆桶和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富氧侧吹炉炉气经“沉尘室+四电场电除尘”处理,连续吹炼炉炉气经“沉尘室+四电场电除尘”处理后作为制酸原料气,送烟气制酸系统生产硫酸。烟气制酸系统尾气采取“双氧水脱硫+电除雾”工艺处理、阳极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双氧水脱硫”工艺处理、熔炼车间环集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双氧水脱硫”工艺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铅、砷、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标准、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矿热炉炉气经过“水冷+金属膜过滤器”处理后送煤气锅炉作燃料。矿热炉煤气锅炉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铅、砷、镉、汞、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7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电解车间电解槽废气、净液工段脱铜废气分别采取“碱液洗涤+电除雾”工艺处理后,外排废气硫酸雾、砷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后,分别通过25m高DA006、25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 阳极泥蒸硒废气采取“动力波洗涤+碱液洗涤+电除雾”处理后,外排废气硫酸雾、二氧化硫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银电解废气采取“SN-300氮氧化物处理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氨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金电解废气采取“动力波碱液洗涤”处理后,外排废气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金银浇铸环境集烟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颗粒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烟气制酸系统污酸处理废气采取“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外排废气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低压锅炉房废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锅炉燃烧后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等大部分试样需进行分析及生产过程控制分析,厂区设置了分析化验中心,分析化验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酸雾废气采取“碱液洗涤”处理,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铅、砷、汞、硫酸雾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分别通过20m高的DA014和DA015排气筒排放。 熔炼工序静电除尘系统收尘后输送至烟尘中间仓、烟尘中间仓在将收尘送至烟尘目标仓,烟尘中间仓及目标仓产生废气和熔炼工序静电除尘系统收尘后输送至白烟尘包装工序产生废气,分别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颗粒物、铅、砷、汞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通过30m高DA016、30米高DA017和15m高DA018排放。 硫酸综合楼化验室含酸雾废气采取“碱液洗涤”处理,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熔炼工序吹炼炉炉渣风淬废气采取“沉尘室+动力波洗涤+电除雾”处理后,外排废气颗粒物、铅、砷、汞、二氧化硫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5要求、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20)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电弧炉废气采取“沉尘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182号)规定的10mg/m3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氟化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要求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LF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182号)规定的10mg/m3要求、氟化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要求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矿热炉出铁口排烟、浇铸及炉顶料仓除尘系统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182号)规定的10mg/m3要求,通过3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原料供配料除尘系统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182号)规定的10mg/m3要求,通过40m高排气筒(DA024)排放。 渣综合利用系统电弧炉炉渣、LF炉炉渣除尘废气采取“水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黔环通〔2019〕182号)规定的10mg/m3要求,通过4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各原料场采取封闭堆场,皮带机输送物料时采用密闭皮带机进行输送,石灰仓等粉料配备仓顶除尘器,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不超负荷生产。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氯化氢、镉及其化合物、甲醛、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氟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厂界监控浓度。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根据水质不同采取预处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或排入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中:阳极泥车间废水经150m3/d阳极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一段石灰铁盐+纳米药剂处理+过滤处理”,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矿热炉冲渣;制酸系统产生的废水经“硫化法+石灰石中和工艺”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硫酸、电解、熔炼、阳极浇铸)强排水、熔炼车间初期雨水、制酸车间初期雨水、酸雾洗涤塔排水、地坪冲洗水、电解及净液工段排出的废水(阳极板冲洗、阴极冲洗、滤布冲洗)一并排入4000m3/d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石膏工序+两段中和+CO2软化”,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再排入深度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其他区域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建设70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并采用“重金属离子捕集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的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使用过程设备排污阀产生的废水,收集后一并排入7000m3/d深度污水处理站(采用“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淡水送烟气制酸使用,浓水送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及矿热炉炉渣水淬,不外排。全厂污废水做到零排放。 (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可能地上或架空设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电解精炼系统、净液车间(硫酸镍回收区)、阳极泥处理(含罐区及车间)、金银精炼、净化工段、干吸工段、废酸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站、烟气脱硫区、熔炼车间地坑、硫酸罐区、复杂物料中转库、残极堆场、电弧炉冶炼区域冲渣池、实验室废水处理站、制酸系统、电解车间地沟地坑、阳极泥车间地沟地坑、熔炼车间雨水收集地坑为重点防渗区,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电弧炉冶炼区域、中心化验室、氯酸钠仓库、精炼收尘、环境集烟、维修综合车间、电弧炉维修间、循环池为一般防渗区,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其余非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在厂区阳极泥车间下游钻孔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1口,电解车间下游钻孔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1口,场外利用现有的地下水泉点分别为S17、ZK1、JC01、JC02、S13、S15、S16。最终本项目地下水设置9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对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包括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总铅、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镍、总钴、硫酸盐、氨氮等,监测周期1年1次。监测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排查污染源,对污染源进行阻断。 加强绿化,硫酸储罐、甲醛储罐、盐酸储罐等设置为架空结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设置为池中池结构。电解车间电解槽、阳极泥系统电解槽、净液车间电解槽,酸罐区区域尽可能架空,以便于渗滤液发生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电解车间电解槽全部布置在二层。在厂区最低处建好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事故应急池,贯彻“围、追、堵、截”的原则,采取多级防护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会出厂界。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消声器,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风机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厂界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耐火材料、废电极糊经过8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堆存后,破碎研磨后返回侧吹熔炼炉处理;熔炼渣综合利用系统产出的炉渣、电炉炉渣、LF炉炉渣、脱硫石膏暂存于2000m2矿渣堆场,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纯水站废反渗透膜由纯水设备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渣冶炼系统普通收尘作为返料回用矿热炉。 危险废物:砷滤饼、铅滤饼、白烟尘、废触媒、熔炼渣综合利用系统除尘灰、深度处理站废盐、碲化铜渣暂存于804m2复杂物料暂存库,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复杂物料暂存库分区堆放;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在线监测废液、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废反渗透膜、废油包装物、废包装物、实验室废液暂存于20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解残极、电解黑铜粉作为返料熔炼。阳极泥污水处理站纳米污泥、生产废水站石膏、生产废水站中和渣、阳极泥污水处理站中和渣,本环评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所述进行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进行鉴别,根据鉴别出的固废性质进行管理,在上述固废产生后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别,以判断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体废物,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处置,鉴别前先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及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复杂物料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要求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包括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企业应重点防范二氧化硫、硫酸储罐泄漏。主要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化学品性质分区存放,并进行显著标识;液体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和收集坑。双氧水、甲醛、盐酸、硝酸、硫酸等储罐设置围堰、收集地坑及输送转移设施,对化学品存取过程的泄漏物进行收集和处理。根据当地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要求,企业硫酸储罐、甲醛储罐、盐酸储罐等设置为架空结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设置为池中池结构。电解车间电解槽、阳极泥系统电解槽、净液车间电解槽,酸罐区区域尽可能架空,以便于渗滤液发生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电解车间电解槽全部布置在二层。输送液体物料的管线应做到架空设置,做到无暗管敷设。 2.建设容积70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800m3的事故池,并应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可被完全收集。事故池平时应保持空置状态,收集的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应排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排入环境。生产废水处理站、废酸处理系统、阳极泥污水处理站收集管道采取架空设置,以及时发现泄漏。 3.净液车间脱铜电解槽设置事故连锁风机,当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发生故障时,脱铜工序电解槽停止供电,立即停止脱铜作业,以抑制持续产生砷化氢废气,同时脱铜电解槽区设置风机进行通风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演练预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预案。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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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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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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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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