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环境评价 > 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取水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09 09:31:1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字号: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取水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4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省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取水项目

江口县凯德街道白水洞

德心水(江口)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贵州天地黔诚环保有限公司

德心水(江口)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 10日,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凯德街道白水洞。本项目属于贵州省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引水工程部分,本项目已取得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项目编码:2401-520621-04-05-573711。

根据《贵州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中相关计算,项目日最大取水量568.08m3/d,占白水洞出水取水口处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P=90%保证率下最枯日可供水量2456.58m3/d的23.12%;项目年取水量15.62万m3,占白水洞出水取水口处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P=90%保证率下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02.74万m3/a的15.20%。

本项目取水点位于白水洞内,项目出水点已有村民建设的引水沟渠,出水点由地下井泉自然出水后部分经人工沟渠流入闵孝河,另一部分经原有引水渠截留后为给后边屯居民提供饮用功能,本工程优先保障原有用水功能的情况下再进行取水。本次在原有沟渠处新建一段沟渠,经人行桥引至山泉水生产基地,整段输水管线长约387.7m,过河支架及检修平台一座(即人行桥,长63米),项目最高点为项目水源取水口标高+412m,坐标为(东经108°47′27.466″,北纬27°39′23.690″),整条管线全部采用重力自流,不设置泵站等设施。白水洞出水经沟渠及管道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德新水(江口)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用水。本次仅评价引水工程内容,不包含水厂部分。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3.15%。

、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经现场踏勘,截止环评送审时,项目所有工程已建设完成,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已结束,项目区域内无遗留的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环评仅对施工期进行回顾性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经评价单位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施工期均采取了合理的防治措施,由于依托现有取水口,故未对白水洞水质造成影响,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闵孝河水质未发现明显变化情况,原施工期不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建设至今,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主要占地为步道、沟渠及人行桥的桥墩占地。永久占地约1140m2,其中右岸桥墩位于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用保护区实验区面积3.5m2,工程有63m输水管线从经人行桥跨越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本项目保护区占地面积较小,桥墩占地面积3.5m2,经现场踏勘,该人行桥涉保护区桥墩未阻断河道,未改变保护区水文情势、生境特点和地形地貌,未对鱼类等鱼类组成特点和种群结构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陆生生态影响

本项目属于引水工程项目,管线营运期不会影响或改变动物生存、繁衍的生态环境。由于管线采用沟渠、明管及暗管相结合敷设的方式进行,且沟渠采用盖板封闭,项目实施过程及运行后,对动物的栖息地和动物栖息地的环境影响较小,不存在阻隔种质交流;也不影响各类动物的活动、迁徙等,因此营运期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2)水文形势影响

在遇枯水年的情况下,项目叠加取水后,12月来水量低于生态流量,故不进行取水,按上游来流量下泄,1月来水量优先保证生态流量(0.0125m3/s)及原其他用水量的情况下再进行取水,对取水口下游水文形势影响较小。由于闵孝河来水流量普遍较高,本项目在支流取水占比很小,多余水量全部汇入闵孝河,假设从闵孝河内进行取水,遇枯水年时,变化率为-0.16%~-0.02%,对闵孝河水文情势影响较小。

3)水生生态影响

水生生态影响主要是新增取水后,下游水文情势改变对坝址下游河段水域生境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水生生物及鱼类影响。本次新增取水点位于白水洞出水口,白水洞段未形成明显的生态系统,本项目实施对白水洞的水生生态影响不大。

根据生态流量下放原则,优先满足生态需求,优先保证生态流量及原其他用水量的情况下再进行取水,当来水量低于生态流量时,按上游来流量下泄。由于闵孝河来水流量普遍较高,本项目在支流取水占比很小,多余水量全部汇入闵孝河,假设从闵孝河内进行取水,遇枯水年时,变化率为-0.16%~-0.02%,对闵孝河水文情势影响较小。取水对闵孝河水文因素基本上不会造成影响。取水后闵孝河的水温基本上无变化,水面面积、水量、水位、水深、流速、水面宽度等均较取水前没有明显差别,冲淤比相差不大,对下游鱼类资源影响也不大。项目运营期不产污,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也不会因为水质对鱼类在工程河段的正常生存产生明显影响。根据现状调查,项目河段没有鱼类大量集中的索饵场和越冬场,因此运营期对鱼类造成的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项目取水后对闵孝河鱼类多样性影响较小。

4)对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鱼类,因项目涉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并涉水修建桥墩的情况下,对重点保护对象鱼类的影响评价主要考虑施工期的潜在影响。桥墩占地面积较小(3.5m2),目前已施工完成,根据评价单位现场调查,施工未对闵孝河造成明显影响,没有遗留明显环境问题。

项目取水后对闵孝河的水温基本上无变化,水面面积、水量、水位、水深、流速、水面宽度等均较取水前没有差别。因此项目取水基本不会造成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文情势发生变化。

、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项目属于引水工程,建成后,取水区设置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不设置人员看守,由饮料水生产基地负责安排巡查人员,故项目不对运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进行评价。主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应根据原有土地性质进行迹地恢复和绿化。

水生生态:对因工程施工导致底栖动物损失和底栖生态系统破坏的施工区,采取底栖动物引种增殖修复,人工增殖放流等,加速底栖生物群落和鱼类的修复,并根据各种水生生物之间捕食关系,从最低营养级的浮游藻类和水生植物,到营养级别较高的肉食性鱼类都应合理安排;同时,安装生态流量下放设施,下放不低于0.0125m3/s的生态流量,并设置监控,补充下游水源,保持河流生态。

2)水源保护措施

在取水口及管道沿线设置相应监控设施,并定期派专人对输水管线以及取水口上游等进行巡视检查,定期对水质进行化验,加强水源的的管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设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在水源点设置围栏、界碑、警示牌等,注明禁止事项,提醒人民保护水源,不得随意进入和破坏。加强对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在水源地周边种植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水源地的涵养水源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制定严格的生产及取水计划,按照丰水季多取水多生产,平水期少取水少生产,枯水季节先保障生态流量下放再生产的方针进行。取水点安装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安装下放生态流量计,严格把控生态流量的下放,确保下放生态流量不能低于0.0125m³/s,根据生态流量下放原则,优先满足生态需求,优先保证生态流量及原其他用水量的情况下再进行取水,当来水量低于生态流量时,按上游来流量下泄。本项目在丰水季多取水,在平水季少取水,在枯水季少取水或枯水季保障生态流量进行取水。

本次项目实际年取水量为15.62万m³,根据水文情势变化,严格保证平水期、流量小时少取水(生态流量小于0.0125m³/s时保障生态流量进行取水),枯水季先保障生态流量的下放再生产的方针进行。加强生态流量下放,确保下游生态。定期进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报告报江口县政府和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并按批准的报告进行实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

1.全本-贵州省江口县德心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取水项目(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