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环境评价 > 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龙井湾磷石膏库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5-01-26 12:03:1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字号: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龙井湾磷石膏库改建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2025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龙井湾磷石膏库改建工程


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大水工业园


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博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的内容包括坝体工程(拦水坝、堆积坝、拦挡坝、回水坝)、库盆处理工程、防渗及导排系统工程、截排洪系统工程、回水库(池)工程、坝体排渗设施、监测系统工程、交通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等。改建后磷石膏堆渣确定高程为990m,总库容5041m3,服务年限11年。总投资54225.00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建成投入运行,主要堆存开磷矿肥产生的磷石膏为。年入库磷石膏量为600t/a


1、施工期

本项目已于2019年建成投入运行,因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结束,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未遗留环境问题。

2、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的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渗滤液,经回水库收集后作为开磷矿肥的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为库区生态恢复的林肥,不向外环境排放。因此,项目运行期的污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小。

磷石膏库产生的渗滤液和被污染的膜下水经回水库收集后通过输水泵输送至大水工业园开磷矿肥生产区回收磷元素,渗滤液中的磷元素经回收后,产生的废水与开磷矿肥生产区的其他废水一同进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该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中和反应+二级絮凝沉淀(石灰反应沉淀法)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10m3/h,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3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洋水河。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正常情况下,渣库及其附属设施均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运行期废水不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渣库、回水库和回用管线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渗滤液收集后回用;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3)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8.1.2规定,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龙井湾磷石膏库作业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7.51t/a;氟化物的排放量为0.0074t/a

磷石膏堆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均匀堆渣的原则,应注意摊面平整度。磷石膏进场后进行分层碾压,填埋工作面尽可能小,每层填埋作业完毕后,分区作业尽量减少干燥磷石膏的裸露面。堆积坝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美观,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拉沟,破坏边坡稳定和产生尾矿粉尘飞扬污染环境。作业期间,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可以有效控制装卸扬尘。在非雨天,向磷石膏堆场裸露处喷洒水,喷水的次数和水量宜结合当时具体条件,由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把握的原则是不影响堆存作业,同时又能达到最佳的控制粉尘的效果。库区内的道路进行路面硬化,提高路面等级,并在沿线两侧配备喷淋管喷淋降尘,在干旱季节运输道路每天洒水56次;进场道路加强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设置限速标识,禁止车辆在库区内超速行驶。

4)声环境影响及降噪措施

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按环评要求采取降噪措施后,经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库区的循环水泵应设置在水泵房内,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降低管道和基础产生的固体传声。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保养,防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的生活垃圾、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澄清池产生的污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渣库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经桶装后,暂存于渣库的危废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收集处理;澄清池内的污泥运至库区与磷石膏一起填埋处理

采取以上固废处置措施后,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6)土壤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应严格规范尾渣堆存的管理工作,同时对堆存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并对整个库区进行重点防渗,阻止渗滤液进入土壤环境。渣库周边有基本农田分布,渣库与基本农田之间应设置防护林带,防止渣库产生的作业扬尘污染基本农田的土壤环境。鉴于渣库与基本农田之间已有灌木林地分布,已形成了天然的防护林带,环评建议渣库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渣库与基本农田之间的林地保护,以达到保护基本农田的效果。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项目运行期严格按照《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59-2016)和《贵州省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DB52/T 913-2014)进行运行管理,加强对渣库的截排水沟、泄洪道的巡查、保证其通畅和应急库处于放空状态。一旦发现出现溃坝、坝体破裂或防渗结构破损迹象应立即停止堆渣,并将回水库内储存的废水抽至应急库,同时对坝体缺口和渗漏点进行封堵,并加强对下游风岩河水质以及下游井泉Q9进行跟踪监测,只至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彻底解除。

3、闭库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磷石膏库闭库后,渣库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生态恢复方案做好渣库的生态恢复工作。渣库在闭库开展生态恢复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会产生渗滤液,此时渣库的运行管理单位应继续做好回水库及其回水泵房的巡检和维护,保证回水库不会出现坝体开裂、防渗层渗漏或漫流等事故排放。收集的渗滤液通过回水泵输送至大水工业园开磷矿肥生产区回收磷元素,不外排,或作为渣库的生态恢复用水,如开磷矿肥停止生产或者库区生态恢复用水不足以消纳库区产生的渗滤液,库区运行管理单位应考虑设置废水处理站,将渗滤液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未经处理的渗滤液直接向外环境排放。

行了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1、龙井湾磷石膏库环评报告书(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龙井湾磷石膏库改建工程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3、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