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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优化重组))
发布时间:2023-02-07 14:48:26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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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720232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优化重组)

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石笋村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

贵州中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2〕7号)》,红林煤矿由现有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拟建为180万t/a。红林煤矿产能提升所需产能指标采用财政全额奖补的10处关闭退出产能,由红林煤矿所属的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解决。红林煤矿矿区范围由22个坐标点圈定,矿区面积12.5526km2,开采深度由+1750米标高至+1100米标高,红林煤矿本次优化重组前、后,矿区矿界范围不变

红林煤矿(优化重组)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行政区划属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管辖,工业场地位于金坡乡石笋村。目前,原红林煤矿90万t/a)采用斜井开拓,为正常生产矿井原环评阶段90万t/a)设计生产系统主井工业场地布置有主斜井(实际在建、未建成)、一号行人斜井(实际在建、未建成)、回风斜井(实际在建、未建成),副井工业场地布置有副斜井(实际兼作出煤井)、二号行人斜井(实际兼作副井)、一号安全出口(实际兼作回风井),共计6条井筒。优化重组期间拟对红林煤矿原有部分地面生产系统进行利用扩建,并新建部分井下生产系统及增加地面设施,利用原副井工业场地改扩建为一采区工业场地,利用原主井工业场地改扩建为二采区工业场地,并续建、完善井筒布置,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满足优化重组后的生产以及政策要求。

根据《初步设计》,全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四个采区,水平标高为+1340m矿井采用两个采区同时生产,采区接替如下:一采区→三采区;二采区→四采区。矿井范围内有5层可采煤层,分别为17-19、12、15号煤层,煤层开采顺序为:15号→7-1→9号→12号→1号。一采区工业场地布置东翼行人斜井、东翼副斜井、东翼回风斜井;二采区工业场地布置主斜井、西翼副斜井、西翼回风斜井;矿井原煤经二采区工业场地主斜井出煤,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直接送入二采区工业场地西南侧相邻的浩元选煤厂洗选。红林煤矿设计可采储量为7050万吨;其中,一采区设计可采储量1024万,二采区设计可采储量2383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30.1a。红林煤矿设计投产时以一采区、二采区两个采区同时生产以达到180万t/a生产能力,单个采区生产能按90万t/a进行设计。一采区及二采区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顶板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矿井投产时,一采区二采区分别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2:6达到180t/a的生产能力。

项目生活用水采用庆丰小河左岸的Q3泉点作为供水水源,取水泵房将Q3泉点水经输水管线送至一采区工业场地高位供水站。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及生活污水。项目一采区工业场地已采用瓦斯发电余热作为热源;二采区工业场地现阶段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二采区瓦斯电厂建成后,也将采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均不建燃煤锅炉。

项目优化重组煤矿年耗电量5279.37万kW·h,吨煤电耗29.33kW·h/t

本项目新增总投资84245.1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714.8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静态总投资的比例为3.22%。

本项目在已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补建设施施工存在一定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重点在营运期。

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少雨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扬尘污染;工程弃渣、生活垃圾要实行定点堆放,集中处理。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水,进入已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或采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生活污水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或利用化粪池处理。

营运期:①地表水:一采区工业场地做好现有矿井水处理站的维护工作,总处理规模14400m3/d(600m3/h);二采区水处理站场地新建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10080m3/d(420m3/h)。矿井水处理站均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无阀过滤器+煤泥压滤+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瓦斯电厂循环补充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场地道路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等,剩余经排污管线达标排放。一采区工业场地做好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维护工作,处理规模360m³/d(15m³/h);二采区水处理站场地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360m³/d(15m³/h)。生活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沉淀+石英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一采区生活污水与复用剩余一采区矿井水经排污管线一并外排;二采区部分生活污水部分复用于浩元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剩余部分与复用剩余二采区矿井水经排污管线一并外排。②地下水: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临时排矸场淋溶水对当地地下水影响相对较小;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胶带运输机走廊均采用封闭式结构,设喷雾洒水装置;转载站采用封闭式结构、洒水降尘;临时排矸场定期防尘洒水,周围进行绿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矸石在临时排矸场暂存期间,洒水降尘,推平压实;生活垃圾运往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掺入电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干化后作农肥使用,或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点处置;废机油设置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矿山综合整治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规定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红林煤矿环评书-拟审批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2023〕书30号关于对《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优化重组).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红林煤矿-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红林煤矿-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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