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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兼并重组))
发布时间:2023-01-17 10:58:5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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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兼并重组)

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城北西方向,距黔西县城约26km,距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区政府约6km,行政区划隶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管辖。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27号文,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由原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45t/a)、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鸡场镇发祥煤矿(9t/a)和黔西县新红林井田探矿权(60t/a)资源置换整合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黔金煤矿,将黔金煤矿与黔西县新红林井田统一开发利用,关闭发祥煤矿。

兼并重组后黔金煤矿矿区范围由3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3.7086km2,准采标高:+1600m~+700m,生产规模90t/a。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8723.5t,设计可采资源/储量10775.05t,矿井服务年限85.5a。设计采用斜井开拓,利用矿井已有的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在回风斜井的南侧平行新建一条总回风斜巷,与回风斜井形成并联回风,在副斜井北侧平行新建一条行人斜巷。矿井共划分两个水平,一水平标高为+1400m,二水平标高为+1125m。全矿井共划分为八个采区,分别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六采区、七采区及八采区。矿井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五层,分别为4891415号煤层,首采区内主要可采煤层为4915号煤层,814号煤层仅局部可采。采用联合布置开采,首采二采区,采区开采顺序为二采区→一采区→三采区→五采区→六采区→四采区→七采区→八采区。煤层开采顺序:+1200m标高以上煤层开采顺序为15号→9号→4号煤层,+1200m标高以下煤层开采顺序为8号→9号→4号→14号→15号煤层。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综采工艺。矿井初期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后期采用混合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移交时配备一个采区、一个综采工作面及一个瓦斯治理工作面,保证90t/a的生产能力。

兼并重组后设计利用原黔金煤矿工业场地,扩建工业场地南侧现有煤矸石堆场。矿井原煤通过主斜井胶带运输机进入工业场地进行风选筛分,精煤主要供应黔西电厂和黔西煤化工等周边大型企业。黔金煤矿生活用水取自经过深度处理的矿井水,水质和流量均能满足生活用水需要;矿井生产用水由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供给。矿井初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后期采用瓦斯发电站余热利用装置供热,不设置燃煤锅炉。矿井职工在籍人数为998人,其中原煤生产人员907人。

本项目总投资27552.4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538.12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12.84%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复用,剩余达标外排。

项目应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施工期土石方尽量做到内部平衡。施工中废弃建筑装饰材料、水泥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不外排;废油漆桶、废涂料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黔金煤矿全井田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4049mm,首采区煤层开采后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3.532km2,全井田煤层开采后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30.29km2。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地裂缝、塌陷、崩塌和滑坡等。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局部区域。工业场地、爆破材料库、煤矸石堆场均位于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评价范围内井田内及边沿分布的居民点受地表沉陷不同程度的影响,井田外居民点位于矿区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但鉴于地下开采的复杂性,在矿井地下开采过程中,环评要求必须严密观察井田内及周边居民点地表沉陷的发展趋势,当发生可能对居民点房屋造成破坏情况时,受影响的居民房屋应进行搬迁。评价范围内运煤大道、X738县道、林红公路和矿区中部乡村公路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地表沉陷影响,其中运煤大道、X738县道位于采区边界上,留设有保护煤柱,要求对林红公路和矿区中部的乡村公路加强观测,对受沉陷影响的路段采取经常性路面维护,采取随沉随填,填后夯实的措施,即可保证公路正常通行。井田范围内无重要工程管线通过。本项目排污管道位于矿区沉陷影响范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评价范围内大水井小溪、煤河沟位于设计留设的主要井巷及井田边界保护煤柱内,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红林小河位于矿区中部范围内,下部煤层采深385~435m,大于导水裂隙带高度,采空区一般不会贯通地表而明显造成地表水漏失。矿井设计留设矿界保护煤柱,各煤层开采沉陷范围位于矿区内,百里杜鹃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位于本矿区北东侧,距本矿界最近距离约400m,位于矿区开采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雷响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红林机械厂省级文物均位于矿区开采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矿井开采后耕地沉陷总面积为251.15hm2,其中:轻度为60.56hm2,中度为84.69hm2,重度为105.9hm2。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生态恢复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矿井开采后,由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有产生地表裂缝、滑坡或崩塌的可能。因此,评价要求在采区边界上方有陡岩处必须加强巡视和观测,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控,若发现异常,必须及时疏散附近的村民,以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需要避免土地沉陷、作好沉陷土地的整治与复垦工作,按照生态学原理开展土地的综合利用,以恢复和改善被干扰土地的生态平衡为主要目的。

在建设工业场地及排污管道等工程时,开挖形成的边坡处进行综合护坡。在综合护坡的上部修建截水沟,拦截坡面的径流,防止对坡面的冲刷,在综合护坡的下部修筑排洪沟,做到有序控制坡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废石堆场将设置挡石坝和截排洪设施,防止填方崩塌产生水土流失,在挡石坝下部设置沉淀池。确保废石堆场的安全。从废石堆场渗出的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废石堆场防尘洒水,不外排。工业场地周边绿化,实现本项目矿区工业场地绿化系数不得低于20%

采用先进的掘进机械,以减轻对岩石的扰动所产生的沉陷。为确保矿区范围内工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并保证设置足够的安全保护矿柱。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复垦,旱地复垦以人工为主,林低、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轻度破坏对农田及山林、植被的影响小,基本无破坏性,一般不需进行复垦;中度破坏的旱地、林地:对旱地中的裂缝及坡坎进行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对山林、植被生长无大影响的区域,就近取土填堵裂缝,平整坡坎即可;对山林、植被破坏较大的土地,应予以整平后进行种树种草恢复。沉陷区引起的地裂缝及地表沉陷造成的地下水疏干而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时,业主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敷设给水管道,或在受影响的居民点开辟新的水源。在矿区周边应结合水土保持进行绿化,四周进行周边绿化,永久性道路进行路旁绿化,办公区进行园林绿化。废矿石堆场服务期满后应进行复垦,选土造林。

在矿区居民较集中的村寨建立必要的岩移观测点,在取得可靠详实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采区岩移规律,从而指导生产。对地表产生的裂缝、漏斗,及时组织人员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尽量防止矿坑水渗入井下,对因地表沉陷造成植被破坏的地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恢复或更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土壤环境:

根据《报告书》预测评价,正常工况下,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不涉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井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将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煤矸石堆场淋溶水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对土壤环境影响小。

3、地表水环境:

矿井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场地排水沟就地排放。对现行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处理工艺为“初级过滤器+初沉池+二沉池+吸水池+预处理器+循环水泵+无机陶瓷膜过滤+清水池”,设计处理规模增加至14400m3/d600m3/h),满足最大涌水量处理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SS、总铬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Fe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要求、Mn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全盐量小于1000mg/l满足符合“环环评〔202063号文”要求。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进入排放水池通过约10532m长排污管道排入附廓水库下游蔡家龙潭河。

矿井工业场地东侧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48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兼厌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斜管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消毒后全部回用。

煤矸石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底部修建过水涵洞,下游建设挡矸坝,并在下游设置淋溶水收集池(350m3),经收集沉淀后用于矸石周转场防尘洒水,不外排。工业场地采取硬化措施,引导储煤场外边沟大气降水,减少对粉煤的淋滤水量,为确保储煤场淋滤水不外排,在工业场地修建淋滤水收集池(300m3),淋滤水收集沉淀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洗车废水通过洗车平台自带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及时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复用于洗车,不外排。

企业在总排口安装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监测因子为:流量、pHSSCOD、氨氮。在线监测仪须与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联网,便于管理部门监管。工业场地机械维修过程中将产生的部分机修废水预先隔油处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4、地下水环境:

对场区进行防渗分区,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油脂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淋溶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食堂隔油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池体及地基均需采取防渗设计,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Mb1.5mK1×10-7cm/s。生产区及辅助生产区的机修车间(不含危废暂存间)、储煤场、装车场地、材料库房、场区内部道路等其他非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具体防渗措施为:场地平整、碎石灰垫层、压路机压实处理、混凝土施工。煤矸石转运场按I类处置场设置,场区地质条件良好,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不需新铺设压实粘土层。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渗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密封措施,确保排水管完好无损,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定期巡检维护,做到污废水泄漏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

制订预防地下水污染管理制度,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制订地下水监测方案,按环境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制订地下水环境报告制度,及时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的地下水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

5、大气环境:

储装场地建设为封闭棚架式,并在储煤场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场地硬化处理,能够有效治理储装场地扬尘。原煤皮带运输机设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合理控制装卸落差,在分散产尘区域周边设置喷雾洒水。煤炭运输过程中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蓬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漏煤;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还应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对车身和轮胎进行冲洗。加强工业场地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并加强工业场地绿化。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场界TSP最大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6、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房、机修车间、通风机等,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各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关心点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7、固体废物:

评价要求煤矸石应尽可能地开展综合利用,其余运往煤矸石堆场暂存,堆场的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且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中储存规模不超过3年储矸量的要求。矿井水处理站煤泥主要成分为煤尘,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为有机物,经脱水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筛分楼需要安装除铁装置,煤炭筛分前去除原煤中所含铁钉、铁丝等物质,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在线监测废液等,所有机械维修须集中在维修车间内进行,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分类采用桶装集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20m2)设置在机修车间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书[2023]7号关于对《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黔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黔金煤矿(兼并重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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