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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8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30万吨/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10 15:50:55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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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福宝坤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8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30万吨/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

天柱县工业园区钡盐产业

贵州福宝坤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贵州福宝坤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天柱县工业园区钡盐产业区建设30万吨/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处理60000t钡渣,二期建设规模为年处理240000t钡渣,各期独立建设。一期建设时间为1年,投产半年后,若地方钡渣量满足二期所需,开始建设项目二期。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房制浆车间、转换车间、再生车间、酸解、除杂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原辅料仓库、临时渣库、选煤车间、煤场、机修车间等工程等工程;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一期办公楼、食堂等租赁原驾校办公楼进行使用;二期项目建设时,食堂、办公楼、科研楼等行政、生活服务设施等一次建成。主要处理钡渣。

项目一期员工58人,二期员工240人。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三联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区建设有食堂、职工宿舍,员工食宿在厂区内。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2.3万元,占总投资的5.76%。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由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及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应对工程区设置围墙进行隔离围挡;对施工场地及路面进行洒水增湿,采取湿法作业,并定时清扫现场,保持施工场地以及路面整洁,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制定噪声管理制度,午休、夜间时间禁止进行有噪声产生的施工活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噪声大的施工设备应远离敏感目标,降低噪声产生的影响。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敏感点附近车速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石方,尽量在场址内周转,就地利用。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应注意保养,对开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将外表清洗干净,车厢要覆盖,避免发生物料洒漏而污染环境。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车间地坪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软水系统制备排水、烟气净化系统喷淋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用水;逆流洗涤废水、酸雾塔喷淋洗涤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酸化槽补充用水;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反渗透膜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选煤废水循环利用,临时渣库渗滤液回用于选煤工序。

2)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保护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分区防控措施

主要包括建设区域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分区防控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3)污染监控体系

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酸解槽废气经喷淋洗涤塔(清水喷淋洗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3标准;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漩涡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同排放,使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选煤车间加强通风,厂区内种植绿化,无组织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浓度限值;酸解槽无组织HCl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5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期交由供应商处理;废反渗透膜经收集后委托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处置;生物质锅炉产生灰渣及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售作为花卉市场或绿化树木的肥料;生活污水处理站底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蒸发结晶盐经收集后外售

除杂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做浸出试验判定是否为危险废物,若为危险废物,则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若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临时渣库选碳后滤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临时渣库,外售卖至周边建材企业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含有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天柱30万吨每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2〕书126号关于对《30万吨年钡渣全资源化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方式及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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