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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11 15:56:2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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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11日-20227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主干道与1号主干道交汇处

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汇景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03320万元,建设1条年产8万金吨的高冰镍生产线,1条年产8万金吨的硫酸镍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硫酸镍溶液807600t/a、硫酸钴溶液10842t/a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通过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并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过程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2.施工期废水修建沉淀池和隔油池,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于距离项目较近的居民区,应尽量不在休息时段从事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也可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同时采取降噪措施将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减小到最低;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与居民沟通。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须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注意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加强绿化,临时占地应进行复垦。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粉制备废气:18m高排气筒直排

2配料废气:设置废气净化系统1套,采用半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净化后排放

3吹炼烟气及制酸废气:吹炼烟气出炉后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冷却,再经电收尘器净化除尘后,进入制酸系统对其中的二氧化硫进行吸收,制酸系统尾端配套设置双氧水脱硫+活性炭除汞+电除雾设备对二氧化硫和硫酸雾进行净化随50m高排气筒排放。

4贫化炉烟气:烟气出炉后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冷却,再经电收尘器净化除尘后,进入脱硫系统对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进行净化后随50m高排气筒排放

4环境集烟系统烟气:收集烟气经旋流板塔净化除尘后由风机引入贫化炉脱硫系统脱硫除尘后同贫化炉尾气一同排放

5浸出车间废气:二级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后别通过排气筒排放

6前处理车间废气:二级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7萃取车间废气:萃取车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废气治理设施,净化工艺为“二级酸雾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净化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8煤仓粉尘:煤仓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9碎煤系统含尘废气:碎煤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废气收集处理,通过120m高排气筒排放

10灰库粉尘: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1压滤设备:二级酸雾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DB52/864-2013)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高冰镍生产线废水:制酸废水设置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00m3/d,采用石灰-铁盐法处理后作为水淬冲渣循环水补水;高冰镍其他废水回用。

2硫酸镍生产线及实验室废水:接入厂区现有预处理站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至中伟新材料污水处理站处理

3化水站和生活废水:接入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计划,制定详细的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设置跟踪监测点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从噪声源头控制,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有产生的废机油机修废油、废活性炭、废媒触、实验室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待鉴定废物:本项目待鉴定的废物有贫化渣、收集尘未鉴定前,待待鉴定废物储存在中间渣场,采用库房形式,地面按照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控制要求进行防渗和设计,可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3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煤粉和收集尘,煤粉和收集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线。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当地政府的要求送科特林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置。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产运行后,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定期监测土壤中重金属浓度。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平面布置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满足规定要求。加强焚烧炉日常检修和维护,对垃圾池喷药除臭,设置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事故排放臭气,活性炭须定期更换。

2)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经专门的事故水池暂存,事故水池容积1200m3,以确保满足渗滤液系统故障短期存储要求。正常生产时应保持空置状态,并确保其可收集全厂范围内产生的事故废水。

4)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5)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环保部门备案,组织定期演练,加强管理及完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拟审批公示稿-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评估意见

〔2022】书101号关于对《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公参说明-中伟西部基地镍锍精炼硫酸镍项目.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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