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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
发布时间:2022-07-08 15:49: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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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8日20227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

贵州省毕节金沙县高坪镇联合村

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中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金沙县高坪镇,是由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调整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8〕24号),鑫达煤矿为兼并重组保留矿井,拟建规模为90万t/a。鑫达煤矿兼并重组后,设计将矿井划分为一矿两部分(西井、东区)独立开采;其中:西井矿区面积7.1504km2,设计生产规模45万t/a(井工);东区矿区面积4.7453km2,设计生产规模45万t/a(井工),东、西两部分合计总规模90万t/a(井工)。西井、东区各为独立的开拓系统,分别办理相关手续。鑫达煤矿西井(45万t/a)已单独环评,所以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本次评价主要对鑫达煤矿露采(东区露采)开展环评工作。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1〕37号)要求,由于全省电煤供应趋于紧张,为了有效解决全省电煤供应,具备井工转露天开采的煤矿,在满足各类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符合露天开采煤矿规划建设和相关证照的办理。通过有序推进全省露天煤矿建设工作,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产业绿色安全和健康发展。

鑫达煤矿露开采位于《贵州省金沙东部矿区总体规划(露天)》范围内为该总体规划的露采矿山之一正在办理井工转露采相关手续20221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黔环函[2022]30号对《贵州省金沙东部矿区总体规划(露天)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20225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22]367号对《贵州省金沙东部矿区总体规划(露天)》予以批复。

为了解决鑫达煤矿露采原井工设计45万t/a扩能至露采100万t/a 产能指标问题,2022年5月,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2〕7号),原则同意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优化重组方案,保留贵州恒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高坪乡鑫达煤矿,关闭贵州省仁怀市祝国煤业有限公司仁怀市五马镇富康煤矿(含配对关闭贵州金安矿业有限公司仁怀市桑树煤矿),鑫达煤矿按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文件优化重组后拟建规模100万t/a。

目前,《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2]146号文进行批复。

根据《初步设计》,鑫达煤矿露天开采地表境界面积1.3631km2,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开采顺序为首采区→二采区;设计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汽车运输;露采工业储量2297.7万吨可采原煤量1804.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16.4a。矿山原煤定点供给具有脱硫脱硝设施的鸭溪电厂及茶园电厂作电厂用煤,设计在露采工业场地预留了选煤厂,后期选煤厂建成后项目原煤经洗选后外售。

项目生活用水引自矿区外南部罗家沟井泉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达标后的矿山排水及生活污水。露采工业场地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作为热源不设燃煤锅炉。

项目露采工业场地设置10kV变电所一座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引自高坪35kV变电所长坝110kV变电所。鑫达煤矿露采年耗电158.68万kW·h吨煤电耗1.59kWh/t。

鑫达煤矿露采(含外包全矿在籍人数为496人,其中:生产工人325人,管理人员41人,服务人员14人,其它人员5人。矿山全员含外包效率为7.87t/工。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82031.66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91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33%。

施工期:

露采区域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防止外围雨水进入矿坑。同时要求先建采场淋滤水收集池、矿坑水处理站,对施工期采场淋滤水、矿坑水进行处理,然后复用于施工防尘洒水,尽量不外排。临时表土堆放场优先建设截、排水沟,挡土墙以及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后复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露采工业场地先行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前,可使用旱厕所、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作露采工业场地及周边场地防尘、绿化用水等,全部复用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施工生活炉灶排烟等。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机械管理和保养维修等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求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进场严禁鸣笛。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为地基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并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

施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表土扰动,施工期间的污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存,及施工设备漏油等,造成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环评要求在场地及采场剥离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熟化土壤集中堆存,用于后期的原地貌恢复;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提前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建设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作为施工场地绿化用水等,不外排;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期机械要勤加保养,防止漏油。

营运期:

生态保护措施:在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开展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整治,根据当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和特征,采取恰当的复垦方式,尽量恢复原有土地的使用功能。

矿山污废水处理:矿山排水泵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矿水处理站布置于露采水处理站场地处理规模10800m3/d(450m3/h)。采用“中和调节+一级曝气+混凝沉淀+一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矿山排水(含矿坑水、淋溶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非降雨日采场及道路防尘(绿化)用水、排土场防尘(绿化)用水、储煤场生产系统防尘用水、露采场地绿化用水及车辆冲洗补充用水等,剩余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站布置于露采工业场地,处理规模120m³/d(5m³/h),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沉淀+石英砂过滤+消毒”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复用于露采场、场地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全部复用不外排。

防尘、防噪措施:露天采场洒水抑尘、液压锤凿岩破碎过程湿式作业;外排土场、临时表土堆放场人工定期防尘洒水,周围进行绿化;地面储煤场设置全封闭棚架结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装车外运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装车点主要采用喷雾和洒水的降尘措施;原煤装车外运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针对矿山噪声设计采取了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此外,矿井生产人员还可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固体废物:矿建期及达产第1年剥离物用于环境治理工程区的地形重构及生态恢复工作。达产第2年在外排土场堆放量633.7万m3,实现采坑内排土量661.4万m3。达产第3年起实现采坑内排土。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用以堆放剥离表土的转运及临时存储。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堆存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规定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鑫达煤矿露采环评书(拟审批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鑫达煤矿(优化重组)露天开采-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鑫达煤矿露采-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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