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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30 15:23:45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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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30日20227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街道江水桥

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

改建轧钢车间、电炉炼钢车间、废铁堆放车间,主要设备包括:170tCONSTEEL合金钢电炉及公辅设施、170tLF精炼炉、170tVD精炼炉、电炉余热发电系统、155流方坯连铸机、全连续高速棒线材复合生产线1条,办公楼、职工宿舍、空分制氧装置、污水处理设施等。

拟建项目总投资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849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1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相应的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间加强拦挡防护,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避免施工废水外流,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施工对洗布河造成污染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修筑隔声挡墙、建筑物外部设置围挡、主要噪声源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及禁止在午休时间段及夜间施工。主体工程连续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填报《建设施工场地夜间施工申请表》,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张贴告示,作好宣传,以取得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修建围墙、喷洒水和土方及时清理等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影响后,项目施工对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采取对出场车辆清洗车轮、及时清扫路面、适当的洒水防尘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和油漆可有效降低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耕作层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各开挖面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集中堆存,按原土层顺序回填,进行植被恢复,并设置临时水土保持措施,不外排;项目建筑、装修装饰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或外售部分送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堆存,禁止随意外排;项目减量置换拆除下的设备、设施等未损坏、可用部分外售专业设备设备生产企业再生利用,已损坏、不可用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绿色资源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拆除设备、设施不随意丢弃、外排;少量油漆、涂料、施工机械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外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非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临洗布河一侧设置围挡,防止因雨水冲刷对洗布河水质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复垦和绿化,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植被做到随挖随填、随压随填,不留松土,不乱弃土,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并防止雨水冲刷,污染水体应尽可能通过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开挖产生的表层熟化土壤,表土后期植被绿化,杜绝随意堆弃造成水土流失和资源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电炉、精炼炉烟气

根据《钢铁行业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可行技术要求,项目电弧炉选择烟气捕集率较高的炉内排烟+密闭罩+屋顶罩方式收集烟气,即第四孔排烟+密闭罩+屋顶罩+袋式除尘器对电炉烟气进行收集处理。LF精炼炉采用国内外较为普遍使用的高效率的侧吸罩收集炉内烟气,VD精炼炉通过炉自带真空抽气装置收集炉内烟气。

精炼炉烟气通过烟道与电炉烟气汇集,进入除尘系统。除尘系统采用2套袋式除尘器共同运行串联处理,烟气经处理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及《贵州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后经24.5米高排气筒排放

通过对废钢原材料进行前端预处理后最终烟气排放二噁英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2限值要求。

2)连铸烟气

项目连铸烟气治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对炼钢行业连铸切割机火焰清理烟气推荐的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

连铸烟气经各工序产尘点经集气罩收集汇总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烟气处理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2限值要求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轧钢废气

项目轧钢车间轧钢工艺为连续热轧,根据最佳可行技术要求,确定本项目轧钢车间精轧机轧制钢坯产生的粉尘采用塑烧板除尘技术,废气通过烟道进入塑烧板除尘器内进行处理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2限值要求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

4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炼钢车间、连铸车间、轧钢车间、原料系统、固废加工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对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加强车间内管理、地面粉尘及时清扫等措施,车间排放废气分别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有厂房生产车间”及《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地坪全部硬化。间接设备冷却水经机械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回用,直接设备冷却水高效浊水净化装置净化、机械塔冷却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除盐水系统及化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等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处理能力为60m3/d,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厂区设置1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收集的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后回用。为保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检修和出现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厂区内生产区及生活区分别设容积1600m3200m3事故水池,以收集事故废水。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除尘系统灰仓、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浊循环水系统进行重点防渗,对生活污水处理站、净循环水系统进行一般防渗为重点防渗区,炼钢车间、原料系统、连铸车间、轧钢车间、余热发电系统、固废加工车间、制氧站、净循环水系统、厂区道路、办公区等进行常规地面硬化通过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废水通过下渗影响到地下水环境。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风机等动力噪声源设置隔声罩;破碎机、电炉、轧机等强噪场或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或隔音室,工作人员配隔声防护用品;作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处理。合理布局各噪声源位置,室外进行绿化。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炉、精炼炉倾倒的钢渣、炉渣及连铸产生的铸余渣等集中送至固废加工车间内进行破碎、磁选,可用含铁部分返至原料系统内作为原料生产,不可用部分外售建材企业,不外排;断头废钢、氧化铁皮等属于项目生产产品的边角料,收集后返至原料系统可直接入炉冶炼,不随意外排、堆存;原料废包装袋及分选固废交绿色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外排;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及分子筛、废耐火材料由供应商入厂更换时回收,不外排;废电极部分损坏部分交供应商再生利用,其余部分继续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两间,面积为60m2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循环水系统污泥、车间地面沉降粉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建设和管理,贮存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土壤防治措施

加强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治理,对项目的主要排放口及一般排放口的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配套先进的除尘设备,包括对除尘设备自动化控制。厂区绿化,绿化植物应选择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严格进行分区防渗确保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事故主要有工艺用气管道爆炸,废气事故排放,污、废水事故排放,矿物油泄漏环境风险防范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项目存在的风险源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确保将事故风险概率降到较低水平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应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积极组织厂区职工进行各项突发事件的演练。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2】书87号关于对《贵州省和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和兴金属环评公众参与说明(公示版).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和兴金属环评公参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公示版).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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