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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23 15:46:22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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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32022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大厂镇

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

中环航康环保技术研究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晴隆县大厂镇,设计年处理10万吨低品位混合型锑矿,年产精矿2万吨(5度)。项目已取得晴隆县工科局备案文件。本项目占地26.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办公室、厂房、水池及配套设施,并购置钢筋筛、滚筒筛、颚式破碎机、对辊、料仓、破碎机、给料机、梯形跳汰机、脱水机等设备,建立两条低品位混合型锑矿的重选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料→滚筒筛→破碎→给料机→跳汰机跳选→脱水机→产品”。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10万吨低品位混合型锑矿,产出精矿(5度)2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原料全部来自贵州省晴隆锑矿,其位于本项目西侧约200m,设计年开采原矿30万t。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供应协议。晴隆锑矿所开采的低品位锑矿原矿全部供给本项目选矿重选,采用汽车运输。

本项目年产生尾渣约8万t,主要成分为CaO、SiO2、BaO、Fe2O3,根据尾矿浸出毒性鉴定分析,本项目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尾矿库,只设尾渣暂存区(占地面积600m2)。尾渣全部外售当地水泥厂综合利用,企业已与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位于晴隆县光照镇孟寨村,距离本项目约25km。该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1月取得原贵州省环保厅批复(黔环审〔2010〕320号),于2015年2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黔环验〔2015〕58号)。本项目尾渣运至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料,若企业产生的尾渣消纳不完,应相应减少生产量,以达到“以渣定产”要求。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全年工作约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项目不提供食宿。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为69.2万元,占总投资的7.69%。

(一)施工期

1.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2.施工期尽量避免敞开式作业,对施工区的裸露地面及堆矿区定期洒水降尘;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水泥、砂石等细颗粒散装原料,采用密(母筒仓装存与运输,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严禁超载运输,并减速行驶等。

3.施工期间优先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途径居民区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定期检查和维修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确保施工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施工建筑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将开挖的土石方及原料临时堆存在厂房占地内,用篷布遮盖,防止雨水淋溶;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委托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与处理。挖取的土石方尽量堆存在厂房内内,不得随意弃置,完工后及时回填,加强对厂区周边及厂址内周围植被的保护。

(二)营运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及堆渣厂四周设置截水沟,对场地内采取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厂区淋滤水经收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选矿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池总容积300m3,每级均为100m3。选矿废水经处理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及2020年修改单要求后进入循环水池(100m3),全部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新建的具有脱氮除磷的一座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标准限值后,各项污染因子浓度达到选矿工序用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循环水池,全部用于选矿工序用水补充,不外排。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选矿废水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堆场滤沥液沉淀池、滤沥液收集管网)基础地面、池底、池壁采用20cm混凝土垫层硬化+2mm 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涂防渗漆,池体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K≤1×10-7cm/s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选矿厂房地面、集雨沟)基础地面、池底与池壁、沟底与沟壁采用20cm 厚混凝土硬化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K≤1×10-7cm/s防渗技术要求;简单防渗区(办公区、进场道路)基础地面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达到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渗技术要求。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选矿车间逸散粉尘、堆场扬尘、物料装卸扬尘及汽车运输扬尘。

应将选矿厂房设置为全封闭棚架结构,其内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及时清扫降落到地面的粉尘,避免发生二次扬尘。传输皮带设置在密闭廊道内,并使矿石保持一定湿度,可有效降低矿石在皮带传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厂内运输道路为混凝土路面,在采取加强路面清扫、洒水降尘、车辆限速、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控制装载量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项目边界锑及其化合物应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及2020年修改单中表7限值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布置在选矿厂房内,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吸声等有效治理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公路运输过程应控制车速,并禁止鸣喇叭,减轻对沿路两侧居民点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和沉淀池沉渣、泥土、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少量废机油、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年产生尾渣约8万t,主要成分为CaO、SiO2、BaO、Fe2O3,根据尾矿浸出毒性鉴定分析,本项目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尾矿库,只设尾渣暂存区(占地面积600m2)。尾渣全部外售当地水泥厂综合利用,企业已与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位于晴隆县光照镇孟寨村,距离本项目约25km。该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1月取得原贵州省环保厅批复(黔环审〔2010〕320号),于2015年2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黔环验〔2015〕58号)。本项目尾渣运至贵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料,若企业产生的尾渣消纳不完,应相应减少生产量,以达到“以渣定产”要求。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和管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建设用地Tl~T4的土壤样品中,T3、T4监测点位除砷筛选值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本项目将厂房内设置为全封闭棚架结构,并在场地四周修建集雨边沟;在堆场边修建淋滤水池;在厂房内东南部修建应急事故池,避免发生地表漫流进入厂房内;对破碎机、振动筛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对厂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同时保证各污水收集处理池与输排水沟的正常使用功能,降低地表漫流与垂直入渗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公示版-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pdf


评估意见

〔2022〕书19号
关于对《晴隆县小沙坝锑矿重选有限公司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锑矿重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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