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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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年产1500吨高纯高性能钽铌金属新材料项目 |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龙工业园 |
稀美资源(贵州)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年产1500吨高纯高性能钽铌金属新材料项目位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龙工业园,本项目租用贵州义龙新龙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义龙新区新龙新材料园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180000m2(270亩),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化验室等主体工程,办公楼、配电房、门卫室等辅助工程,水处理车间、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除尘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为生产钽铌金属新材料,主要产品为钽金属、铌金属及铌铁。年产1500吨高纯高性能钽铌金属新材料,其中年产钽金属500吨,铌金属1000吨。 本项目冶金级钽粉通过金属钠热还原氟钽酸钾而来。金属铌条的生产采用两种工艺:氧化物碳还原法和铝热还原法,都是通过还原钽、铌化合物来制取,碳还原钽条的工艺与碳还原铌条相同。铌铁生产工艺采用炉外铝热法进行生产,以氧化铌(Nb2O5)、精选铁矿(Fe2O3)作原料,铝粉(Al)作还原剂,硝酸钠(NaNO3)作补充发热剂(视发热量是否达到反应要求而决定是否需要加入),萤石(CaF2)、生石灰(CaO)作造渣剂。铌合金是将碳还原铌条或铝热还原的铌条(根据合金产品的纯度要求选择)与需要添加的金属(如锆、镍、钛等)等按照比例捆扎在一起,经过电弧炉或电子束炉熔炼后得到的。 本项目钽粉生产主要原料氟钽酸钾,碳还原钽条生产主要生产原料氧化钽,铝热还原铌条、碳还原铌条、铌铁合金生产主要原料氧化铌等均来自于稀美资源(广东)有限公司(为稀美资源(贵州)科技有限公司总公司),根据原料辐射监测报告,原料中天然放射性元素钍系、铀系监测值均小于1bq/g。 本项目生产定员为200人,厂区不设置食堂及宿舍,厂区员工住宿及用餐依托厂区北侧园区建设的宿舍及食堂。本项目进行一天24h工作制,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8h,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本项目总投资84350.74万元,环保投资为461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一个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本次项目的初期雨水,后期雨水通过雨排口排放。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排入新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酸洗废水、酸雾洗涤塔洗涤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及设备清洁废水等,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其余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新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对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 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生产区等。对于危废暂存间应设置事故围堰,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发生外泄和对环境造成污染。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化粪池、生产车间等各区域采用S8级钢筋砼结构,内壁交替涂布环氧树脂和玻璃纤维进行防渗。设置雨污分流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由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回用于绿化,后期雨水流入园区雨水管网。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及管理。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仓库等区域。对于一般防渗区采用P6级防渗混凝土(加钢钎维,加微膨胀剂等)进行防渗设置。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物料在转运过程中洒落在地面,遇雨水冲刷容易污染地下水。因此,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废水收集管网进行防渗处理,设置一个容积为560m3的事故池,在事故情况下收集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等。 硬化区:除厂区绿化区域外,厂区道路、综合楼地坪要进行硬化处理,防止事故情况下,污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对于厂区道路、综合楼地坪采用S5级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建设单位应建设地下水监控系统,并建立监控制度,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冶金级钽粉生产中酸洗、配酸产生的酸雾废气(氟化物、HCl)经统一收集后由酸雾净化塔(氢氧化钠)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铝热还原及铌铁生产点火还原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分别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项目烘干/磨筛、混料、磨筛混料、磨粉过筛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其余工段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由于厂区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等对龙广镇十二份小学存在一定的影响,且厂区与学校之间无高山、乔木等阻隔,企业应在厂区西南方向种植一定量的乔木、灌木等植物,尽量减少酸性废气对龙广镇十二份小学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破碎机、球磨机、筛分机、真空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风机、水泵等辅助设备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部,远离厂区红线,厂房采用隔音材料建设,固定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5.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沾染性废包装物及残留物中金属钠外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他化学物质废包装物中废包装桶及废包装瓶均有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可外卖至资源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还原炉及真空炉等设备故障检修时不合格回收料返回车间生产系统作为原料重新使用;废水处理污泥外售送混凝土生产企业作为添加剂综合利用或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工段作为原料使用;酸雾喷淋塔沉淀物为外售至混凝土生产企业作为添加剂综合利用或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铝热还原废渣由专业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铌铁炉渣外售至水泥生产企业或进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有氟钽酸钾原料包装、金属钠内包装等化学品包装袋(HW49)、金属钠保护介质石蜡油残留物(HW08)、废酸桶(HW49)、钠净化残渣(HW49)、废机油(HW08)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及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6.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盐酸、氢氟酸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CO及废机油等危废,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本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1.建设单位须高度重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 2.建设单位应在厂区北侧设容积为560m3的应急事故池,事故情况下用于收集全厂事故废水,事故池为地坑结构,采取防渗处理。收集事故废水应妥善处置。 3.厂区西南方向100m处为龙广镇十二份小学,企业如发生事故将会对该学校产生影响,企业应在厂区西南向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等植物,减少事故情况对学校的影响,且与学校进行联动,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通知学校学生撤离,减少事故情况对学校学生的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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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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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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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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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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