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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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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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 |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织金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黔西南州晴隆县、普安县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功能:完善国家公路网、贵州省高速公路网 等级与规模:主线分段采用双向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与普盘共线段(岩脚东枢纽互通~荒田枢纽互通长度约39.388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m;其余路段(122.179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m。 本项目共设11条连接线,长度共计100.369km。其中:纳雍连接线3.687km,百兴连接线22.495km,鸡场连接线20.717km,新华连接线1.939km,岩脚西枢纽互通连接线2.272km,雨至互通连接线5.757km,中寨互通连接线6.772km,长流连接线,5.55km,中营连接线5.7km,白沙连接线22.7km,高棉连接线2.78km。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中纳雍连接线、百兴连接线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其余9条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部分受地形以及沿线不良地质条件等影响利用老路路段设计速度采用30、20km/h,路基宽度均为8.5m。 推荐方案主线全线共设桥梁54902.8m/112座、隧道68338m/36座(均为分离式隧道),珙桐隧道设置辅助施工斜井190m/1座;百兴连接线设置隧道5509m/5座;长流互通连接线设置隧道1927m/1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8处,设服务区3处(纳雍、雨至、花贡)、停车区3处(鸡场、猴场、江西坡)、收费站15处(纳雍西、张家湾、鸡场、梭戛、新华、岩脚西、雨至、中寨、猴场、长流、中营、花贡、白沙、高棉、江西坡),另分别与收费站同址合建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3处、养护工区3处、路政中队3处、交警中队3处、应急救援站1处。 总投资:383.81亿元。 建设工期:2021年初开工建设,2025年初建成通车,工期4年。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1)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永久性占地对植被永久性生物量损失和临时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的暂时性破坏。 (2)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挂牌的古树名木有18处24株,另有国家Ⅰ级保护植物光叶珙桐24株、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十齿花(其中25丛103株位于新沟隧道口永久占地范围内)。如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施工将对以上古树名木和珍稀保护野生植物产生影响。 (3)拟建公路施工会对沿线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一定的干扰,但对动物种类多样性和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导致动物多样性降低。 (4)隧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隧道洞口开挖直接造成的植被破坏、施工弃渣等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 (5)拟建公路建设对穿经的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六枝牂牁江风景名胜区、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建立的贵州普安龙吟阔叶林州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临近的普安县龙吟镇石古一把伞恒河猴自然保护区、贵州六盘水牂牁江国家湿地公园有一定的影响,在敏感区路段需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措施:(1)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期尽量避免和减少植被的破坏,永久占用林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用于其它土壤贫瘠处铺设以种植物或生态恢复;对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及绿化用土等;临时占地在施工前也应保存好熟化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大型临时工程严禁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设置在沿线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六枝牂牁江风景名胜区(省级)、贵州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普安县龙吟镇石古一把伞恒河猴资源保护区、贵州六盘水牂牁江国家湿地公园和贵州普安龙吟阔叶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过程中)规划范围,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位于拟建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的除外)。弃渣时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弃渣结束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制定严格的生态环保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在施工便道红线外施工。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部分留作地方农村公路使用,但须做好公路两侧的绿化措施,部分根据施工便道占地的后期规划利用方向,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 (3)弃渣场下游分布有居民房屋的,应对居民房屋进行拆除后,再进行弃渣。对于周边分布有道路、河流、居民房屋等限制因素的22处弃渣场,应提高防护等级,弃渣前须落实好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后期边坡、平台等及时绿化恢复,并在施工期及运行期开展弃渣场水土保持安全监测,弃渣前编制弃渣场施工及运行期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弃渣时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弃渣结束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制定严格的生态环保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在施工便道红线外施工,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部分留作地方农村公路使用,但须做好公路两侧的绿化措施,部分根据施工便道占地的后期规划利用方向,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利用或种植乔灌草类进行植被恢复。 (4)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15处生产生活区(其中6处也位于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和2处位于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之外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应另行选址,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黔中水利枢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生产生活区,应全部调整至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并且施工期间加强以上施工场地的施工管理,严禁污水外排。 (5)沿线穿越的4处生态敏感区和临近的2处生态敏感区,设计、施工阶段应重点关注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弃乱堆,严禁在涉及生态敏感区路段的永久占地范围之外新增设置预制场、弃渣场、灰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和施工营地。靠近敏感区的位置,施工场地和物料堆场位置、范围须与管理部门共同划定红线,禁止越界施工,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生态敏感区内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应注意对生态敏感区内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尽可能缩短生态敏区内路段的施工工期,减小工程运输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除施工便道以外的其他临辅设施,同时对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加强管理。要根据不同敏感点的特点,在公路设计及建设阶段提出相应的要求,形成新的人造景观。 (6)在路基清表作业过程中,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保护植物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评价范围内挂牌的24处古树名木和24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光叶珙桐,采取设置警示牌和围栏等措施就地保护;新沟隧道口25丛(103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十齿花,采取移植他处的保护措施。明确古树保护责任,预防施工车辆和人员对古树的破坏。施工单位与林业部门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红隼等野生保护动植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施工中一旦发现以上野生保护动物,应立即通知当地林业部门。 (8)开展施工期的旁站式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敏感路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施工期和营运期针对自然保护区路段的生态监测,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实际情况,结合遥感资料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影响:(1)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的生产废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将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 (2)拟建公路以路基、桥梁、隧道形式通过黔中水利枢纽饮用水源保护区。路基路面施工中的路基开挖、填筑、路面铺设等过程中会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及产生水土流失,若不注意采取措施,将影响到水源保护区水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机械滴漏的废机油等,施工废水主要包含SS、石油类等污染物,一旦沿山谷进入附近地表水体,也有可能对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 措施:(1)本项目跨河桥梁河中均未设置桥墩,桥梁施工过程中,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桥墩产生的钻渣及泥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进行永久处置。河流水体汇水范围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设取土场和临时弃渣场。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对项目设置的搅拌站、预制场等施工场地设置三级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在施工驻地设隔油池、沉淀池及改进型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餐饮、洗涤污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灌,不外排。 (2)隧道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的养护维修及对隧道内废油、漏油的收集,在施工过程中,台车下铺垫棉纱等吸油材料,用以吸收滴漏的油污,其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含油污水采用棉纱吸收后将其打包外运处理。另外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注浆堵水措施,以尽量减少施工废水的排放量。隧道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在各隧道口设一座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或排放,以有效控制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3)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设置取、弃土场。沿线15处施工生产生活营地位于黔中水利枢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应全部调整至拟建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同时施工期间应加强水源准保护区内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施工管理,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排入水体;不得乱扔垃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影响:主要为对沿线涉及井泉的影响及地下水的影响。 措施: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地下水井泉5处,工程施工作业对泉点的影响较小;严禁在井泉附近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必要时应在取水点上游设置围堰设施。 4.环境环境影响和空气保护措施 影响: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和沥青烟。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长,因此它们将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不大,而且主要是短期影响。在采取经常洒水、合理确定拌和场站的位置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后,这种短期影响能够得到控制。 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项目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在居民点下风方300m以外,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搅拌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对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全线应配置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渣场等场地定期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公路沿线拌合站严禁设置在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六枝牂牁江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贵州普安龙吟阔叶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普安县龙吟镇石古一把伞恒河猴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位于居民集中区上风向300米范围内。沥青拌合站工艺采用先进的间歇式微机全自动控制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无沥青烟直接排放过程、密闭性能良好,并加强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远离居民区。 5.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废弃土石方、桥梁桩基钻渣和隧道出渣、拆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分别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施工后期用于项目自身公路绿化覆土以及边坡绿化填土;建筑垃圾、弃土石方运送本项目设置的87处弃渣场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及隔油池废油等应作为危险废物管理,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有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垃圾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 6.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施工期施工设备和工程施工都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距公路施工场界昼间130m以内、夜间480m以内的区域可能出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其超标量与影响范围将随着使用的设备种类及数量、施工过程不同而出现波动。 措施: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集中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敏感点附近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距离公路较近可能受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移动式隔声挡板措施,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隧道施工采用震动较小的隧道钻爆法施工工艺,采用控制齐发爆破总炸药量,静态爆破或控制爆破等技术,将爆破施工的影响控制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震速以内,禁止夜间爆破。 沿线11处学校、3处幼儿园、2处敬老院和3处卫生院应按照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设置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并避开学生考试时间施工。对距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06:00)施工。 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等。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临时工程恢复、植草绿化和景观方面的影响 措施:及时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尤其应注意在景观敏感的跨越河流处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协调桥梁和河畔景观。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蓬布。做好土地复耕、公路边坡及弃渣场地、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应在路线所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避让。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路段周边植被恢复除考虑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草种的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在进入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立警示标志。由于生态影响的实际作用效果具有累积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需要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由专业机构进行长期跟踪调查与监测,进一步调查项目建设对生态敏感区造成的实际影响,通过跟踪调查与监测及时提出保护和补救措施,将本项目对于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程度降低至最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跨水库路段桥面径流对所跨越水体水质的影响。穿经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影响。 措施:(1)沿线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沿线15处收费站、3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营运期生活污水建议采取“A2/O+过滤消毒深度处理”工艺,共需设置污水处理设施26套(除猴场停车区外,其余服务区、停车区两侧各一套)。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的城市绿化标准,用作附属设施厕所冲洗、场区洒水降尘、林灌或隔离带绿化洒水等,不外排。 (2)路(桥)面径流污水处理措施 运营期对跨河桥梁加强防撞护栏设计。路线穿经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刘家寨大桥、黔中水利枢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花贡镇母洒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共需设置连续防渗边沟87513m;PVC收集管道22239.2m;收集池总容积15592m3。一旦发生交事故,事故泄漏的危废物品可暂存于应急收集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尽量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件对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并要求水源保护区内的鸡场停车区、鸡场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和张家湾互通收费站、花贡互通收费站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 主线经过黔中水利枢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晴隆县花贡镇母洒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上路段应合理设置排水边沟及道路纵坡措施。路(桥)面径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进行收集,桥梁两侧设置PVC排水管,路基、隧道路段排水边沟采用连续防渗边沟。设置警示标识牌。穿越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刘家寨大桥(跨卡拉河)、黔中水利枢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白水河特大桥(跨白水河)、扈家河特大桥(跨扈家河)、百兴连接线K13+920小桥(跨水公河)和花贡镇母洒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虎箐丫口2号大桥(跨麻布河)应将防撞护栏加强至SS级。 沿线6处服务区、停车区,以及位于临近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张家湾互通收费站、位于花贡镇母洒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花贡互通,储备足够的危险品事故应急物资,防范运营期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主要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与评价,在考虑距离、坡度、路面、地面吸收、空气吸收、声影区、农村房屋附加衰减、障碍物衰减等影响后,预测结果如下: 拟建公路主线沿线83处敏感点中,营运初期、中期、远期昼间分别有14处、16处和18处超标; 主线沿线4处学校、1处卫生院、1处敬老院,其中:雍熙街道敬老院、补作村卫生室、鸡坡小学、雨海小学营运各期昼、夜均达标;五里坪小学营运近、中期昼、夜间均达标,营运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学校无住宿,夜间不评价;江西坡中学营运近、中期昼、夜间均达标,营运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 拟建公路连接线沿线共82处敏感点,营运近、中期昼间均达标,营运远期昼间1处超标,营运近、中、远期夜间分别有1处、3处和4处超标。连接线沿线共有学校7处、幼儿园3处、敬老院1处、卫生院2处,营运初期、中期、远期昼、夜间均达标。 措施:合理控制规划布局、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公路绿化降低公路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纳雍县和江西坡镇在后期规划时,对拟建公路沿线区域在未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于拟建公路两侧距路中心线110m和101m以内的区域,临路第一排房屋不宜作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降噪措施共计37处,包括:声屏障23处、隔声窗3处77户、声屏障+低噪声路面9处、限速2处。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路基段1392m两侧设置声屏障。 鉴于噪声预测模式计算得到的结果难免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建议对于距离拟建公路较近,且本次预测结果中环境噪声中期不超标但远期超标的11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或限速措施,并预留降噪费用。 4.环境空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影响:公路建成后,行驶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的增加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类比分析,汽车尾气一般在公路两侧20m处可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浓度,汽车尾气对路侧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对于隧道口环境空气影响,类比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公路营运近期隧道口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标。本项目运营期废气还包括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餐厅厨房运营期产生油烟废气。 措施: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在本项目设置的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的各厨房须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共计26套(其中收费站15套,猴场停车区1套,其余3处服务区和2处停车区左右侧各1套),油烟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及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相应级别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和治理措施 影响: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则主要来源于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生活垃圾,产生量7.46t/d,其中单个收费站30~70kg/d,单个服务区1300~2500kg/d,单个停车区450~850kg/d。 措施:运营期沿线各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采用垃圾池、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现有垃圾处理场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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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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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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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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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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