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晴岭锰业有限公司60kt/a高纯锰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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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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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kt/a高纯锰循环经济项目 |
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三合社区、保家村 |
贵州省晴岭锰业有限公司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建设项目拟设置4条1.5万t/a的电解金属锰生产线(主要指设有4个电解生产车间,每个电解锰车间的产能为1.5万t/a,其它设施4个电解车间共用),年产6万吨电解金属锰,电解金属锰的Mn含量大于等于99.8%。工程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制粉车间、浆化车间、浸出化合车间、压滤、硫化、净化车间、电解车间等主体工程,维修车间、化验、五金仓库、硫酸储罐、氨水储罐等辅助工程,办公楼、男、女宿舍、高管楼、食堂、地磅房、门卫房、配电房等配套工程,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及布袋除尘器等环保工程。 本项目电解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锰渣进入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全库容为151.49万m³,有效库容147.48万m³,服务于整个晴隆县工业园区,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可堆存该园区预估锰渣近10a所产生的锰渣量(由于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与本项目存在一定联系,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与本次电解锰项目一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占地面积332421m2,项目总投资56262万元,环保投资2284.3万元,占总投资的4.06%。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若出现事故排放,污废水收集不到位,会使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环评采用完全混合模式对污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对小溪沟、新寨河和新寨河汇入西泌河饮用水源保护处的水质的影响进行了预测,预测因子为COD、氨氮、Mn2+。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事故状况下生产废水外排,小溪沟、新寨河和新寨河汇入西泌河饮用水源保护处预测断面各预指标值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小溪沟及新寨河无安全余量,说明事故排放时对新寨河及小溪沟水质影响明显。 2、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含锰废水处理站、含锰废水处理系统,以及生活污水生化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生产系统,不外排。电解车间地面已作防腐防渗处理,设有专门沟槽收集含锰废水,进入含锰废水收 集池。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含锰废水处理系统,不产生大量入渗污染地下水。正常工况下,厂区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厂废水下渗微弱,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微弱,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事故状态下,对电解锰生产区考虑由于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原因,污水处理站池底出现1%面积的裂缝,污水由裂缝直接入渗地下,采用MODFLOW运行水流模型和溶质运移模型,预测因子为Mn和硫酸盐。根据预测结果,Mn在潜水饱水带内的运移如下,在事故发生后,Mn离子随地下水向南部120m的3#溪沟径流,到达余庄沟的时间为第2天,浓度为9.09×10-17mg/L,第5天的浓度为0.1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开始并持续污染3#溪沟;第7049天的浓度达到最大值132.51mg/L。在事故发生后,硫酸盐离子随地下水向南部120m的3#溪沟径流,到达余庄沟的时间为第2天、浓度为2.56×10-10mg/L,第756天的浓度为250.85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开始并持续污染3#溪沟,第7049天的浓度达到最大值278.96mg/L。 对电解锰生产区运行一定时间后,由于爆炸等原因,氨水储罐内的氨水由裂缝直接入渗地下,采用MODFLOW运行水流模型和溶质运移模型,预测因子为NH3-N。根据预测结果,在事故发生后,NH3-N随地下水向南部120m的3#溪沟径流,第202天,浓度为0.527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开始并持续污染3#溪沟;在事故发生后,NH3-N离子随地下水向南部120m的3#溪沟径流,第275天的浓度达到最大值(12.56mg/L);在事故发生后,NH3-N离子随地下水向南部120m的3#溪沟径流,第347天的浓度降低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0.5mg/L)、0.499mg/L,整个事故造成3#溪沟右岸地下水约153天。 工程投产运行10年后由于各种原因,渗滤液收集池底部10%面积受损坏,渗滤液泄漏量为50m3/d,选取污水中的Mn作为污染因子加以预测,污水中的Mn浓度为80mg/L,Mn背景浓度为0.000mg/L(不考虑原始地质背景值),预测模型选取为“瞬时注入示踪剂--平面瞬时点源”预测模型,采用“解析法”进行预测与评价。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渗滤液收集池底部破裂,污水中的Mn离子沿地下水流向向西面的1#溪沟和余庄沟交汇处迁移、径流,在相同的距离位置处,Mn离子随着迁移时间的增加,浓度相应的增加,到达一定浓度后,随着时间的增加,浓度降低;在事故发生后第726天后,地下水中的Mn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 工程投产运行10年后由于各种原因,尾矿库底部的防渗膜30%面积受损坏,渗滤液泄漏量为100m3/d。选取渗漏液中的Mn作为污染因子加以预测,渗漏液中的Mn浓度为0.23mg/L,Mn背景浓度为0.000mg/L(不考虑原始地质背景值),预测模型选取为“连续注入示踪剂--平面连续点源”预测模型进行预测与评价,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在相同的距离位置处,Mn离子随着迁移时间的增加,浓度相应的增加,在事故发生后第7天,地下水中的Mn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限值,在事故发生后第429天,地下水中的Mn浓度达到最大值,库区内假设浓度为0.23mg/L。 3、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次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磨粉机、除尘系统风机、酸雾净化风机、用于车间通风的轴流风机、各种泵、冷却塔等,各类声源的噪声级一般在75-95dB(A)之间。 采取采购噪声低的设备、减震、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环评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环评采用AERMOD模式对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进行了预测,预测污染因子为SO2、氮氧化物、PM10、PM2.5、NH3、硫酸雾及锰及其化合物。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均小于100%,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值后SO2、NOx、PM10、PM2.5等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或年均质量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SO2、PM10、PM2.5、锰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最大小时浓度出现超标,对外环境影响程度比正常工况显著增加,其他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标准。 二、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对运输土方、砂石料等易产尘物料的车辆加强管理,车厢盖篷布,严禁超装、超速并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施工过程采用商砼,少用易产生粉尘的建材;粉状物料不得的露天堆放,须加盖篷布,粉尘的无组织排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砂石冲洗水,砼养护水、场地冲洗水、机械设备洗涤水、汽车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内要求修建化粪池,并定期请环卫部门将化粪池内污物及时抽吸运走;其余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浴水、食堂污水等,经隔油、沉淀池排入化粪池处理,污水处理后不外排,用于浇灌已移植在项目区周边道路上的树木。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作业、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控制施工噪声。因施工工艺要求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向当地相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并告知周围居民。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需挖运土石方23423.25m³,回填碾压土石方18323.25m³,剥离表土0.51万m³,用于后期项目区绿化覆土,挖填平衡。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堆场;建筑垃圾时清运到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废弃的设备及零配件作为废铁进行综合利用。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治理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沟渠收集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自然沉降后,用于项目工艺补充水;本项目含锰废水(包括漂洗锰板、阴极板清洗、冲洗地坪废水、出槽所带出的电解极板附着液等)纳入生产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回用作进入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进行。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按照不同的防渗级别进行防渗,在项目周边布置15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因子为:NH3-N、SS、pH、COD、Mn、硫酸盐、石油类,监测频率为1 次/季,2d/次,同时,要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和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各部门的行动的应急演练,组织专家组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调查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污水进行封闭、截流,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本项目下游分布于西泌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本项目渣坝、渣库区、渗滤液收集池等设计文件采用双层防渗,防渗膜应该用更高要求的材料和结构;渣库内防洪系统和渗滤液导排系统分开;在子坝坝前和库内加设导渗碎石沟、加快渣的固化;同时设计时应增加锚固系统、导气系统,改善进渣系统(皮带机输送进渣、不采用汽车碾压进渣)。渣坝、渣库区防渗满足《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 52 865-2013)、《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技术、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等相关要求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建议采用“砼基础层+2mmHDPE+砼保护层+环氧防腐漆”防渗膜结构等,正式设计时,应提供地下水导排图及双层防渗设计大样图(含渣库底部、边坡、渗滤液收集池及调节池) (2)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污染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电动机、风机、粉碎机、水泵等,其声级值60~90dB(A)。拟建项目设计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同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一些因空气动力产生的噪声的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音器,必要时应加装隔声罩。噪声大的设备,安装时基出采取隔振描施,减少设备振动噪声,此外,在高噪声建构筑物,如风机房、水系房等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改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对噪声源无法降低的没备,应设于单独房间隔离,基础作减振处理,在建筑上果取吸声与隔离相结合的描施,开在进出气管口处加装消声器。水泵出口采用多功能出口控制间,季性连接,以减少水泵振动,降低对干在其他不易采取声、隔声措施的高源近工作的人员,则采取佩戴放声耳基、防声耳罩等个体防护措施。利用噪声的指向性,合理布置声源及建筑物的方位,实行“闹静分开”的设计原则,缩小噪声的干扰范围。建设项目在图设计中,区分隔为生产区和办公区,区植树録化进步降低区内的环境噪声水平。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严格控制夜间进出厂运输。控制厂区内流动机械运行速度小于20km/h 限值,汽车禁鸣笛。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特别在本项目厂区临近厂界处,种植树木隔离带。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针对交通噪声可采取的保护措施有: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照指定的交通路线行驶;货运汽车的笛声声源源强很高,禁止鸣笛等。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不得在夜间、休息时间运输。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A、有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 ①制粉车间 制粉车间工艺废气主要为制粉车间矿石破碎、滚压磨粉、还原焙烧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制粉车间矿石破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废气由25m高的排气筒(1#)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制粉车间矿石滚压磨粉(含矿粉热风干燥)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采用经“袋式除尘器除尘+酸雾吸收塔”收集处置,处理后废气由2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粉尘、NOX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2排放可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②浆化车间 浆化车间投料及浆化过程会产生粉尘和硫酸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粉尘、酸雾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气由25m高的排气筒(3#)排放,粉尘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③浸出化合车间 浸出化合车间运行过程会产生硫酸雾和氨雾,含酸雾和氨雾气体用风机引入酸雾吸收塔,采用氢氧化钠液进行吸收处理,经2根21m高的排气筒(编号4#、5#)排放,硫酸雾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雾排放可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2013)表4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B、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 ①制粉车间 制粉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来源于矿石料棚、堆场及破碎、滚压磨粉(含矿粉热风干燥)系统及料仓系统。项目对矿石料棚场地进行硬化,矿石料棚采用半封闭结构,同时在矿石料棚和堆场周边进行喷雾洒水,成品仓与粉料仓采用自动进料斗及进料斗全封闭设施,成品仓与料库无组织排放粉尘接入成品仓仓顶设置的1台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配套设置有负压抽风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②电解车间 电解锰后处理剥离采用封闭的自带布袋除尘的剥离一体机替代原有手工剥离,约98%的剥离粉尘回收于剥离设备内用作产品,其余逸散到车间,逸散到车间外的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电解液在电解槽中进行电解时,槽面散发硫酸雾和氨雾,电解车间设置有多台轴流式通风机强制通风,硫酸雾和氨雾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排放量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的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2013)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③晴隆县工业园区公共渣库(含皮带输送) 锰渣皮带输送及渣库堆放过程中,因外界风力和动力作用下会产生扬尘,渣库扬尘采取非雨天对渣库干滩进行洒水降尘,采用皮带密闭式输送式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④污水处理站 生产污水处是站废水处理过程中除锰后的废水(PH值11左右)泵入氨吹脱塔,采用空气吹脱法去除废水中的游离氨,吹脱出来的含氨废气送入氨吸收净化塔,无组织排放(排放高度低于15米),经吸收净化处理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后排放。 ⑤氨水储罐 氨水储罐储存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氨气,无组织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排放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浸出渣、硫化净化渣、硫酸铵结晶 、水处理渣、除尘器收集的粉灰,制氮机废分子筛。浸出渣、硫化净化渣送往园区公共渣库内堆放,用作制砖及水泥厂原料,园区公共渣库要求锰渣入库采用皮带输送;水处理渣外售铁合金冶炼企业回收利用;制氮机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回收作为原料用于生产。硫酸铵结晶回用于生产系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及废切屑液送厂区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均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阳极泥先按疑似危险废物进行对待和管理,待企业试运行后,环评要求对阳极泥危险性质进行签定确定,按确定属性进行管理。本项目在低位阳极液池西北侧设置全钢筋混凝土结构阳极泥暂存库一个(容积为100m³),阳极渣经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暂存库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集中交环卫部门处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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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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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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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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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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