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福泉市城厢镇仰天窝铝土矿(新建)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08日-2020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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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省福泉市城厢镇仰天窝铝土矿(新建) |
福泉市陆坪镇 |
福泉市越丰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省福泉市城厢镇仰天窝铝土矿为新建矿山,划定矿区范围位于福泉市城区北东方向,属福泉市城厢镇(现陆坪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7°34′00″-107°34′45″,北纬26°44′45″-26°45′45″。根据《贵州省福泉市城厢镇仰天窝铝土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矿山生产规模为:铝土矿10万t/年,服务年限15.5年,锌矿3万t/a,服务年限1.3年。开采矿种:铝土矿+锌矿,铝土矿矿区面积:1.4082km2,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1150—+860m,开采方式:地下开采。产品方案为铝土矿和锌矿原矿,不涉及洗选。铝土矿与锌矿为两个独立的矿体,采用两套独立的开采系统,前期开采铝土矿,后期开采锌矿,铝土矿开采完毕后再开采锌矿。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本环评要求先行建设矿山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优先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 方挖、填平衡;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 行。原料应尽量置于堆棚内,并设置围挡,对场地及道路 采取喷洒水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对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对车身进行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以防止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在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炉灶采用清洁能源,不使用燃 煤,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声环境: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噪声值大于85dB(A)的设备只限于白天作业,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设置施工围墙,在近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措施,避免扰民纠纷。 4、固废:施工中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可利用的部分进行回用,不可利用部分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理。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和井下充填采空区,不外排。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项目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广场位于项目矿界范围内的无矿地带,各场地未在地表变形影响范围内。废石场、堆土场均远离开采区域,均未压矿,受开采沉陷影响小。矿区北部有仰天窝村寨,南部边缘有高洞村寨分布。高洞村寨位于矿区划定范围外,该范围为无矿段开采,在开采引发塌陷区影响范围之外,受采矿塌陷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仰天窝村寨位于矿区范围内北西部矿体露头线附近,受矿山开采引发塌陷影响的范围之内,受矿山开采引发塌陷影响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该村寨有33栋房屋,55户人口共216人,距离露头线最远距离200m。因区内为井下开采,村寨位于塌陷影响范围内,开采对其有一定的影响,建设方应在开采前划定禁采区进行保护,设置合理的保护矿柱,并对采空区进行及时回填,设置地质环境监测点、对仰天窝村寨划禁采区,保护仰天窝村寨安全。 2、土壤环境: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不涉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井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增加很少,矿井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可行。 3、地表水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矿山污废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黎山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地表水体功能。在非正常工况下,将对黎山河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污染较小。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矿井水 本项目铝土矿矿井水正常涌水量1673.91m3/d,最大涌水量4712.14m3/d。锌矿矿井矿体正常涌水量950.6m3/d,最大涌水量为266.18m3/d。在工业场地修建一个处理能力为5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中和调节池+曝气池+中和沉淀+一体化除铁锰净化器+底泥浓缩干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可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排标准。其中Fe及其化合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2一级标准;Mn、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铝土矿矿井水(1673.91m3/d)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井下凿岩及防尘用水(180m3/d)、主平硐场地防尘用水(10m3/d)、工业场地绿化(5m3/d)、道路浇洒降尘(5m3/d)等,剩余的1473.91m3/d通过自建排水管道自流排入矿区东面1500m的黎山河,最终汇入干河。 锌矿矿井水(95.06m3/d)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凿岩及防尘用水(50m3/d)、主平硐场地防尘(5m3/d)、已开采完的铝土矿矿体的复垦绿化用水(35m3/d)、道路堆场的防尘洒水(5.06m3/d),可以做到不外排。同时修建1000m3的清水池,用于雨季时存储处理后的矿井水,在非雨天时回用于矿区的复垦绿化用水,保障锌矿矿井水不外排。 铝土矿开采完后再进行锌矿的开采,所以5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能够满足后期锌矿矿井水的处理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知,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黎山河水质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水方案可行。 (2)生活污水 办公生活广场的生活污水(10.2m3/d)和工业场地生活污水(1.7m3/d)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其中达到BOD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3m3/d)、剩余7.2m3/d的废水通过矿区自建的900m排水管,引致工业场地清水池,同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一同外排至黎山河。 (3)在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废石场淋溶水、堆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和沉淀池,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会用于各个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工业场地内包括堆矿场地采取硬化措施,堆矿场搭建半封闭式刚棚架结构,减少淋滤水对堆矿场的冲刷。在堆矿场引导矿场外边沟大气降水,减少对矿石的淋滤水量,将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根据分析预测,废石场淋溶水中Fe、 Mn 浓度不大,且入渗量较小,对下游基本无污染影响。 工业场地的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储矿场、矿井水处 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以及工业场地淋滤水池、 废石场淋溶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工业场地其他区域为简 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即可。本项目废土石属“Ⅰ类”一 般工业固废,堆土场、废石场可按Ⅰ类场设置,不需做特 殊防渗处理。在做好污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后, 矿区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5、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运营后,大气污染 物主要为堆矿场、堆土场、废石场、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堆矿场地面硬化,采取半封闭棚架结构、喷雾洒水、降低装卸高度、装载车辆篷布遮盖等防尘措施;运点等扬尘较大处设置密闭罩和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土场、废石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尽量将声源置于室内,按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在办公生活广场和工业场地均放置有盖垃 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矿井 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经浓缩压滤后,堆放于废石场干化 后,作后期开采井下采空回填。污水处理站运行期栅渣、 剩余污泥经浓缩压滤干化后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工业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优先用于采 空区回填,边开采边回填,废石场仅作为转运和暂存场地, 不是长时间堆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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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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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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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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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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