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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铅锌矿石洗选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6 09:0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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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铅锌矿石洗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铅锌矿石洗选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铅锌矿石洗选项目

威宁县金钟镇米斗村

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杰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88月编制了《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铅锌矿石洗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威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88日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同意该项目备案。

选矿厂项目包括建设棚架式封闭原矿堆场、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球磨车间、浮选车间、摇床车间、精矿压滤车间、铅精矿浓密机、锌精矿浓密机、尾矿浓密机、精矿储存、尾矿库及回水管道等,以及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及行政福利设施利用原有设施。

项目投20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350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7.5%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进入淋滤水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2、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合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同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施工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

施工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外排;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企业应首先对厂区及尾矿库淋滤水回水管道沿线进行绿化,种植速生常绿阔叶林树种进行绿化,美化环境。尾矿库封场后,应对尾矿库进行绿化,种植树木或草皮,以补偿库区原有植被。

2、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选矿废水事故外排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Zn含量增加5.68倍,Pb含量增加8.19倍。尾矿库淋溶水事故外排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Zn含量增加28.6%~53.0%,Pb含量增加28%~63.6%。通过采取严格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可有效防止选矿厂粉尘、选矿生产废水、尾矿淋溶水事故外排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可行。

3、地表水环境:

⑴铅精矿浓密机溢流、铅精矿压滤机滤液,经溢流澄清池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⑵锌精矿浓密机溢流、锌精矿压滤机滤液,经溢流澄清池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⑶铅锌混合精矿压滤机滤液、摇床筛下水经溢流澄清池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⑷尾矿浓密机溢流、尾矿压滤机滤液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⑸选矿厂尾矿库淋滤水引入尾矿库坝下淋滤水收集池收集后部分用作尾矿库防尘洒水,多余部分通过回水管道送入厂区循环水池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⑹选矿厂跑、冒、滴、漏和地坪冲洗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选矿生产,不外排。厂区淋滤水、原矿堆场淋滤水经厂区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选矿生产,不外排。

⑺职工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脱磷脱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消毒后用作选矿厂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

业主应对厂区进行场地硬化与绿化;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内危废暂存间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5、大气环境:

原矿堆场采用棚架式封闭结构和洒水防尘措施,以减少风对起尘的影响。

破碎和筛分设备置于封闭结构厂房内并采用密闭罩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以减少粉尘外逸。

粉矿仓采用洒水防尘,原矿给料机采用密闭罩和洒水防尘,矿石及粉料输送对皮带机走廊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粉尘飞扬。

尾矿库扬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

4、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尽量将声源置于室内,按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尾矿经浓缩、压滤联合脱水后送威宁县米斗免烧砖厂制砖,不能利用部分采用汽车送入尾矿库堆存。职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指定垃圾场处置。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等经工业场地内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威宁东昊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石洗选项目  报批本(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威宁县东昊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石洗选项目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及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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