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昆朋包装物流酒精提纯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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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昆朋包装物流酒精提纯建设项目 |
贵定县盘江镇清定桥村平堡组 |
贵州省贵定县昆朋包装物流有限公司 |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构筑物面积51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酒精提纯车间(建筑面积1575m2,高13m,钢筋混凝土结构)、成品库房(建筑面积1350m2,高13m,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600m2)、食堂及职工宿舍(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600m2)。绿化面积3722.4m2、建筑密度23.94%,容积率0.45,绿化率33%。附属工程:道路2.73km、停车位14个、存储罐2个(50m³/个)、消防水池1个(300m³/个)。项目拟设酒精回收提纯线2条,酒精年提纯量为2000吨,产品为浓度为95%的优质酒精,主要用于工业消毒。 项目拟设酒精回收提纯线2条,酒精年提纯量为2000吨,产品为浓度为95%的优质酒精,主要用于工业消毒。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与措施 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有:土石方的挖掘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包括水泥、砂子、石子)的转运和现场堆放、施工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施工器械尾气、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及装修废气。总体而言,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不大,施工人员不多,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会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在做好洒水抑尘、加强通风等措施后、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控制车速、使用优质柴油,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与措施 本项目的施工废水量大约5m3/d,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5m3)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污水产生量为为1.2m3/d。生活污水排入PE塑料化粪池(15m3)用于周边耕地施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为避免雨季时间过长或者冬季农作物较少,废水不能用于周边耕地施肥,本项目建议施工期间设置PE塑料化粪池大小为15立方米,可储存至少12天以上的生活污水量。此外,项目周边耕地较多,项目生活污水经PE塑料化粪池处理后完全可回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与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主要影响范围为周边200m范围内。项目敏感点均超过200m外,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排放影响与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土石方、废油漆桶、废机油等),另一部分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其成分主要为碎砖、碎瓷片、木材边角料、钢筋、玻璃等,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将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部分进行回用,剩余部分送至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禁止随意倾倒,应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2m*2m*2m),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本项目挖填方平衡,无废弃土石方,项目开挖剥离的表土回用于项目后期覆土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与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对植被的破坏和造成水土流失,但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场地被水泥、建筑及植被覆盖,减少了因土体扰动而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有利于消除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与措施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在下风向占标率均低于10%,对环境影响小;在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粉尘可能会导致部分区域粉尘(PM10)超标。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粉尘较少,浓度低,对环境的影响小。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厂界外无超标点,因此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与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职工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检验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酒精提纯产生的废水及未预见废水。经计算,项目废水产生量为3.91m3/d,项目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区域地表河流为瓮城河,位于项目东南侧约1000m处,项目至河流段的地势凹凸不平,且距离较远,项目废水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基本不会对瓮城河造成影响,故项目事故排放的情况下不考虑对瓮城河水体影响情况进行评价。在污水处理站末端需设置1个蓄水池,考虑到天气变化等原因,环评建议蓄水池容积大小应为80m3,可储存至少7天的处理后的污水量。 3、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措施 建设单位需在场区地下水下游方向,即场区东侧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对场区附近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监测井出现异常,建设单位需调查原因,并对地下水进行污染治理。 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与措施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噪声在厂区边界的预测值昼间和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与背景值进行叠加后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5、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与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固体废物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全部回用、废气达标排放、废渣妥善处置,对项目周边土壤环境影响小。 6、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15t/a)、制作纸箱产生的废弃纸屑(3t/a)、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栅渣(0.171t/a)。产生总量为18.171t/a,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危险废物主要为隔油池油泥(50kg/a)、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0.1t/a)、提纯酒精期间产生的废渣(299.4t/a)、膜器更换产生的废膜(0.1t/a)。项目需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置。 7、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污/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回用于绿化;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在发生事故时,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勤检修、勤检查”,杜绝事故排放事件发生。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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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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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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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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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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