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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兼并重组)30万t/a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25 10:51: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量: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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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25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兼并重组30万t/a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兼并重组)30万t/a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252019年10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兼并重组)30t/a项目

兴仁市城南街道办苞谷地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为兼并重组矿井,位于兴仁县李关乡境内,由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8]8号),祥隆煤矿为兼并重组后的保留矿井(进行扩能,生产规模扩能至30/a),并关闭瓮安县永和镇悦来村煤矿同意调整祥隆煤矿的矿区范围。兼并重组后的祥隆煤矿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1600m~+1000m,矿区面积3.0091km2矿井服务年限为15a

设计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改造利用原祥隆煤矿工业场地,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条井筒,全矿井划分一个水平、采区开采,水平标高+1470m。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开采工艺为综采工艺,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可采煤层6层,属中灰、低挥发份、中~高硫、中高发热量无烟煤。矿井生产的原煤主要供给具有脱硫设施的贵州元豪发电有限公司作动力用煤或外售周边洗煤厂经洗选后作为化工用煤

设计选用青树子小溪作为工业场地生活、消防用水水源,并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矿井生产用水水源。工业场地不设供暖设施,洗浴用热水由空气能热泵机组进行供热。

矿井在籍总人数308人,全员效率4.08t原煤/•d。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3385.49万元,新增环保工程投资为398.4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98%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处理。对于矿井井筒施工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井下水和施工废水,评价要求一并引至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排放标准,出水作为施工用水、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井下系统防尘洒水,剩余部分再达标排放,高峰河水质影响较小。

1、大气环境:

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对容易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遮盖;加强地面的清扫,防止尘土四处洒落;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并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

2、声环境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源采取治理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3、固废: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用于厂区和进场道路填平,不外排;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堆存处置。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按设计要求预留井田边界、工业场地、井筒及主要巷道、河流煤柱排矸场保护煤柱。矿区开采后,对当地的土地利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业主应及时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林地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煤矸石转运场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加强工业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2、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不涉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非正常工况一情况下,矿井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增加较多;非正常工况二情况下,煤矸石转运场淋溶水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增加较小。

3、地表水环境:

矿井水:祥隆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h,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深度处理+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中Fe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一级标准,Mn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入高峰河。本项目的排水去向为项目北侧的高峰河,本项目通过1665m长的管道,提升47m后排入高峰河

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20m3/d5.0m3/h),采用“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NH3-NBOD5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高峰河。

工业场地煤泥水:工业场地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储煤场棚架半封闭,装车场地地面须进行硬化处理;在工业场地的储煤场及装车场地、矸石转运场地分别设置煤泥水收集池(80m3),将工业场地生产及辅助生产区含高浓度悬浮物的淋滤水收集后输送至矿井水处理站一并处理。

排矸场淋溶水:排矸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底部修建过水涵洞,下游建挡矸坝,挡矸坝下游设沉淀池(100m3),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通过管道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环通[2008]89号)要求,矿区总排口须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监测指标包括pHSSCODNH3-N及流量,并按要求接入当地环境管理部门。

4、地下水环境:

最大限度对矿区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可能渗漏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渗。业主应建设地下水监控系统,并建立监控制度,委派专人负责,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5、大气环境:

本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储煤场、汽车装车场采取封闭棚架式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原煤运输皮带采用封闭式,振动筛、卸载站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密闭罩和洒水防尘措施,煤矸石转运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及时修整运输道路路面,随时修补破损路面;车辆不超载,车厢不泄露、干旱季节采取路面洒水降尘,确保各无组织监控点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6、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房/绞车房、窄轨铁路各种溜槽噪声、振动筛、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综采机修间、通风机、空压机等,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和其它各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苞谷地居民点有8户居民受到交通运输噪声的影响,在进入苞谷地居民点路段前设置限速标志与减速路障,控制车速在30km/h以下,并禁止鸣喇叭,对8户居民安装隔声门窗,避免噪声扰民。

7、固体废物:

运营期矿井矸石考虑综合利用,在矸石综合利用方案未落实前,矸石主要由副斜井运出地面,在工业场地转运暂存后,采用汽车运至排矸场进行定点堆放处置。

矿井水处理产生煤泥具有一定的热值,经压滤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项目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和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祥隆煤矿环评报告(报批稿 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兴仁祥隆煤矿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祥隆煤矿公众参与情况.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祥隆煤矿环评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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