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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1 11:33: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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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7月11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112019年71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45t/a(兼并重组)项目

贵州省织金县化起镇老乌山村

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

贵州中劲华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兼并重组)由原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生产规模30万吨/年)和道真县玉溪煤矿(生产规模9万吨/年)两矿异地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保留江西煤矿,兼并重组后拟建规模45万吨/年。关闭道真县玉溪煤矿。

兼并重组后的江西煤矿矿区范围不变,矿区共有9个拐点圈定,面积2.4994km2;开采深度1490m~950m。规划生产能力为45万t/a

江西煤矿(兼并重组)井田范围及工业场地隶属织金县化起镇工业场地位于化起镇老乌山村目前,原江西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兼并重组期间拟对江西煤矿原有井下开拓系统进行利用、改造、新建,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地面设施方面,江西煤矿工业场地及其进场道路等生产设施已建成工业场地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已形成。兼并重组后地面设施将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改造,满足45万t/a的生产需求。

矿井服务年限为18.4a。设计将矿井划分为个水平(+1200m)进行开采。共划分为2个采区,一采区为首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设计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达到45万t/a的生产能力,采用双滚筒采煤机实行机械化采煤。

项目生活用水引自化起镇供水管网,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工业场地已建瓦斯发电站,矿井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不采用锅炉。

项目兼并重组年耗电量约1262.4万kW·h,吨煤电耗28kW·h/t。

项目基建总投资18942.6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11.64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1.12%。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收集处理,避免随意排放。施工人员由矿井职工转岗而来,不增加劳动定员。施工期污废水引入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初沉+曝气+沉淀+过滤”工艺,规模120m3/h)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的防尘洒水及施工用水等。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工艺,规模5m3/h)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化起小溪。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矿井建设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在施工期加强洒水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回填,要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对容易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遮盖;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并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

(3)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施工营地和临时物料堆场均在矿山征用的土地内设置;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建设期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措施,加强工业场地内空闲地和周边的绿化建设。

(4)噪声防治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支架拆卸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减轻人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工序,必须提前向周围民众公告后,方可进行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5)固废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收集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矿井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污废水雨污分流,雨水经场地排水沟就地排放。建设单位已在工业场地修建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2880m3/d,采用“中和+初沉+曝气+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于项目用水,其中408.6m3/d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74.4m3/d用于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用水、20.45m3/d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60m3/d复用于瓦斯电站冷却水补充水,矿井水总复用水量为567.45m3/d,一、二采区开采时,矿井水复用率分别为84.07%、50.42%。剩余的矿井水再通过已建成的PQXXFA型高效多动能全自动净水装置(100t/h)处理,矿井水中的pH、COD、铁、锰、氟化物等主要污染因子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经管道排入化起小溪。由于煤矿开采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环境的特殊性,须加强对矿井水的监测力度,并在矿井水处理站附近预留扩建锰砂过滤器的场地。在矿井水处理站后期监测中若出现Fe、Mn浓度超标,应增加锰砂过滤的措施。

②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已在工业场地修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120m3/d,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满足《煤炭工业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洒水除尘用水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部分回用于防尘用水和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经过已建成的PQXXFA型高效多动能全自动净水装置处理(100t/h)处理,污水中的COD、氨氮、BOD5等主要的污染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经管道排入化起小溪。

兼并重组后的江西煤矿45万t/a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92.26m³/d,该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因此,环评要求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附近扩建相同处理工艺,相同处理能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扩建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240m3/d。

③工业场地与矸石转运场淋溶水治理措施

要求矸石转晕场修建截排水沟、排水涵洞,下游设置拦挡坝,在拦挡坝底部设置一座淋溶水池(100m3),淋溶水经沉淀后复用于矸石场防尘,剩余部分泵提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工业场地的储煤场及装车场地、矸石转运场地设置煤泥水收集池(80m3),工业场地生产区含高浓度悬浮物的煤泥水收集后引至至矿井水处理站一并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在总排口安装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监测因子为:流量、pH、SS、COD、NH3-N。在线监测仪须与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联网,便于有关部分监管。并在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进、出口处出水进行定期手动监测,矿井水监测因子为:pH、SS、COD、总铁、总锰、石油类;生活污水监测因子为:SS、COD、BOD5、NH3-N。确保污水中COD、NH3-N、BOD5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

④机修废水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机械维修过程中将产生的部分机修废水预先隔油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的各池体要按规范采取防渗处理,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密封措施。工业场地内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淋溶水池、采坑积水蓄水池等各类水池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厚度不低于500px的P6级混凝土(0.20×10-8cm/s)进行防渗。

煤矸石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在堆场四周设截排水沟,下游设挡矸坝,拦挡坝底部设置淋溶水池收集淋溶水,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不得外排。对场地粘土碾压,提高其天然防渗性,此外还应在场底设置淋溶水导排管,降低浸润线高度减少入渗量。

运行期及矸石转运场地封场时应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并按有关规范进行地下水监测。S105作为背景监测点,S104作为污染扩散监测点,监测频率为特征因子1个月1次,其余因子每季度1次,至矸石转运场地封场后水质稳定后结束监测。

S18、S56、S104三个井泉位于地表沉陷区,可能受本矿井地表沉陷影响,S18等3个井泉若发生漏失,将对建设项目及其周边零星村民点的饮用水造成影响,须另行寻找水源地,并由业主出资建设供水系统,以解决建设项目及其周边零星村民点的饮水问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储煤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并在储煤场和装车场地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场地硬化处理;原煤皮带运输机设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转载和筛分楼尽量密闭,矸石装车场地面须硬化且设置围挡,卸载站要尽量密闭合理控制装卸落差,在分散产尘区域周边设置喷雾洒水;矸石转运场地地面加固处理,四周设置围挡并加强喷雾洒水降尘。在干燥少雨季节,对矸石转运场地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1.0mg/m3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衬吸声衬板,扩散口安装片式消声器;压风机房压风机安装消声器,设置值班室,维护结构隔声;坑木加工房和机修车间夜间停止工作,坑木房电锯进行降噪处理,机修车间尽量减少冲击性工艺,利用围护结构隔声;各类水泵做减震基础,管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单独设置水泵间,排气管上安装消声器,利用房屋结构隔声;绞车设备室内布置,设备基座减振;筛分间密闭,设备基座减震;瓦斯抽放泵安装消声器、设减振机座和软性连接,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场地按要求修建围墙和绿化降噪,工业场地与近距离居民点之间修建高围墙。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要求煤矸石应尽可能地开展综合利用,可用于场地平整、用作填方,或矿山道路建设、制砖和水泥原材料,其余运往矸石转运场地堆存。堆场的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工业场地的主要建筑及作业场所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矿井水处理煤泥压滤脱水后,掺入原煤外售,不得外排。

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均属危废。所有机械维修须集中在维修车间内进行,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乳化液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²),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在机修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织金县江西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关于对《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关于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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