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大方县响水水库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响水水库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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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大方县响水水库工程 |
响水水库位于毕节市大方县响水乡西北部柯官寨大井屯响水河干流上,响水河为白甫河左岸一级支流,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水库坝址以上流域范围为东经105°32′~105°43′,北纬27°14′~27°31′之间,拟建水库工程坝址距离响水乡政府直线距离3.7km,距离大方县中心直线距离16km,距离贵州省省会贵阳市中心直线距离140km。 |
毕节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响水水库位于毕节市大方县响水乡西北部柯官寨大井屯响水河干流上,响水河为白甫河左岸一级支流,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水库坝址以上流域范围为东经105°32′~105°43′,北纬27°14′~27°31′之间,拟建水库工程坝址距离响水乡政府直线距离3.7km,距离大方县中心直线距离16km,距离贵州省省会贵阳市中心直线距离140km。 水库正常蓄水位1366m,正常蓄水位库容2910万m3,死水位1342m,死库容522万m3,兴利库容2388万m3,总库容3279万m3,为Ⅲ等中型水库。 响水水库工程任务为工业供水、人畜饮水及灌溉供水。供水受水区主要为大方县煤化工产业基地、大方县响水乡、竹园乡灌面及人口。水库设计年供水量5085万m3/a,其中大方县煤化工产业基地供水量4604万m3,灌溉供水量375万m3,灌区人畜饮水供水量106万m3。本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洪道+放空底孔组成,输水工程由提水泵站、输水管桥及出口水池组成,总工期40个月。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26963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473.9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6%。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报告书》,环评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减轻和补偿措施。施工期间实施驱鱼措施,汛期对基坑内的鱼类进行集中捕捞放生,按照相应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和动物生境,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2.基坑废水沉淀处理,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DH高效污水净化器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机修含油废水经沉砂+二级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施工期枢纽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周边耕地和植被绿化。输水区每个施工中心设置一套污水处理装置,共设8套。输水区在给施工点地势较低处设置1套简易沉淀池,讲生产废水收集经自然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3.环评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并采取降噪措施,对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公路养护。针对交通噪声、爆破噪声,对噪声源、传播途径等实行控制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4.本工程枢纽区共设置了3个弃渣场,石料场设置了1个弃渣场,工业供水管线区设置了4个弃渣场。为了防止弃渣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土石弃渣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堆渣前,先拦后弃,并做好水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场堆放,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弃渣弃至河道,库区。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5.建设单位在初期蓄水前需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库区进行清理,库底清理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方能蓄水,库底渣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位置处理。 6.在初期蓄水阶段,在坝前设置3台水泵(2用1备)抽水下放生态流量,下放流量不低于0.364m3/s,保证下游环境用水需求。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响水水库坝址下游无重要鱼类栖息地,环评综合比较后采用Tennant法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364m3/s作为运营期生态流量。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环保要求设专用管道下放生态流量,业主应确保运营期下放生态流量系统的正常运行,管路不得设置有关闭下泄流量的阀门,同时应在泄口安装在线流量监控设施,将下放流量的有关数据传输至环保主管部门。 2.在评价范围内指定切实可行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评价区内的植被进行保护和恢复,建立响水水库库区防护林体系。注意对现有林木的保护,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宣传。 3.本工程涉及区域无珍稀特有鱼类,不单独设置鱼类增殖站,环评参考同类水利工程,采取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增殖放流方案,考虑对滤食性鱼类和土著名优鱼类适当进行人工增放流,每年向库区投放鱼苗,保护水库水生生物的生态平衡。在水库运行期,指定具体的水生生物环境监测方案,定期进行观测、调查、分析和评估,有效保护响水水库鱼类资源,投资纳入水库运行管理费用中。 4.闸门、泵站等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设危废暂存间(1.5m×1.5m×2m)进行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管理、处置、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进行。 5.响水水库管理所定员30人,水库管理所位于坝址附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d,设三格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鼓励库区上游集雨范围内零散居民合理采用沼气池处理生活污水,综合利用于农田灌溉。加强库周居民生活污水的处理,尽快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建立水库水环境监测系统与监测制度,设置水污染管理机构。 6.设垃圾暂存池收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大方县响水水库环评报告公示版 .pdf | |||||
评估意见 |
关于对《大方县响水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 .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大方县响水水库公参报告.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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