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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兼并重组)45万t/a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20 15:26: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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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兼并重组)45万t/a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兼并重组)45万t/a项目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兼并重组)45t/a项目

织金县熊家场乡

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原煤开采45万t/a

(一)施工期

地下水防治措施:(1)巷道施工中所揭穿的含水层应及时封堵,应使用隔水性能良好且毒性小的材料,如FeMn含量少且纯度高的高标号水泥。

2)掘进过程所产生的淋水必须排入地面保留矿井水处理站与施工废水一并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地下就地入渗。

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在井筒和井巷工程建设结束前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及回用系统应建成并调试完毕,以便在矿井试运营阶段即实现矿井水的资源化利用。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探放水工作,防止强含水层突水;巷道施工中所揭穿的含水层已及时封堵。

5)评价要求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系统,在未建成前施工期掘进过程所产生的淋水必须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除尘,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地下就地入渗。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矿井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用于施工用水等,在未建成前施工期生活污水必须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

地表水防治措施:评价要求对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

1)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

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要求矿方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井下施工废水进入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剩余排放。

2)施工场地生活污水

施工期期间产生日常生活污水,评价要求设置旱厕,可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

大气防治措施:①在施工工作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④环评要求施工食堂使用液化气或电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⑤地面设施建设工程少量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对于易于产生扬尘的作业需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尘土飞扬,并洒水降尘。

⑥施工厂区设置临时围挡,工业场地围墙、绿化应先行建设,可降低场内施工扬尘对外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

2)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支架拆卸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减轻认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噪声值大于85dBA)的设备只限于白天作业,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次日700施工;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设置施工围墙,在近距离居民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措施,避免扰民纠纷。

4)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超过限制必须调整施工强度,以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固废防治措施:地面工业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期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周边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统一处理;废弃土石方在堆存过程中采取压实、覆土措施,可用施工场地挖方中表土覆盖。评价要求施工过程中将剥离表土熟土装袋保存,预留作为后期复垦用。

生态防治措施:矿井在施工开始后需注意以下问题:

①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任意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②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③平场建设后优先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

3)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尤其是各场地、附属系统施工用地要尽量少占用耕地、林地、灌丛、天然草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

③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堆存,并覆盖防止水土流失网,种植植物以确保土壤固定效果,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④整合(兼并重组)施工期间产生煤矸石用于场地平整,多余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于制砖;环评要求加快排矸场建设,并同步建成配套设施,在排矸场未建成前,施工期煤矸石不能随意堆弃。

(二)营运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水处理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80m3/h,采用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工艺,SS去除率≥96%COD去除率≥75%Fe去除率≥98%Mn去除率≥95%,矿井水消毒后部分用于工业场地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用水、防尘洒水、绿化用水,部分(804.66m3/d)回用于工业场地生产用水,剩余部分(502.349m3/d)与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同排放至歹阳河,矿井水复用率为61.6%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m3/h,污废水分别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一体化处理脱磷脱氮设备处理,COD去除率≥80%SS去除率≥90%BOD5去除率≥80%NH3 -N去除率≥80%,处理达标后采用管道引至工业场西侧40m处歹阳河。

储煤场、装车点及皮带走廊周边冲刷水原煤皮带走廊、储煤场及装车点等场地周边修建环场截排水沟,工业场地修建50m3冲刷水收集池一座,将煤堆冲刷水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可用于工业场地道路浇洒。

排矸场淋溶水排矸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拦矸坝,50m3淋溶水池,排矸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引至矿井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可用于工业场地道路浇洒,不外排。

工业场地事故水池容积500m3

大气防治措施:原煤运输主斜井井口至筛分选矸车间、筛分破碎车间至储煤场,各段运输皮带机栈桥设置在封闭式运输皮带走廊内。

储煤场、排矸场储煤场为封闭式储煤场,装车时四周设置围挡,配备喷雾洒水装置抑尘,降低产品装车装卸高度,同时在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形成隔尘绿化带;排矸场采取高压水枪洒水措施,同时四周种植绿化隔尘林带。

原煤筛分系统筛分破碎采用封闭式设置喷雾洒水,工人采用个体防护措施。

场内原煤运输、转载、装卸在转载、卸载站等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运煤汽车、场内道路运煤汽车采取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控制粉尘,场内道路进行定期洒水。

固体物防治措施:采掘矸石可综合利用于制砖,不能及时利用时用矿车运至排矸场堆放处理,堆放过程中需推平压实,场地四周绿化,洒水降尘,排矸场设置截排水沟和拦矸坝,拦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池,矸石堆放采取分层压实措施;排矸场绿化林带建设。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煤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除中和沉淀池产生煤泥运至排矸场处置外其他煤泥掺入原煤外售。

生活垃圾、污泥各个工业场地设置垃圾桶,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筛分车间废金属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噪声: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夜间不开机;圆锯机锯片上开消声槽、锯片下半圆旁加消声板;对设备撞击噪声减振处理;减少冲击性工艺;布置在室内,利用围护结构隔声。

泵房、筛分选矸车间各类水泵做减震基础,管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筛分破碎设备布置在室内,设备基座减震。

压风机房压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机房设值班室,围护结构隔声。

通风机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衬吸声衬板,扩散口安装片式消声器。

瓦斯抽放站瓦斯泵瓦斯泵安装消声器,管道之间采用柔性连接,利用建筑隔声。

生态防治措施:1.加强对采区和煤柱边缘村寨的观测,必要时对房屋建筑物采取维修加固措施。2.对受开采沉陷影响的耕地和林地采取土地复垦措施;工业场地绿化及地面硬化处理。3.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根据土地部门测算结果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4.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的资金从煤矿的生产成本中列支。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报批本公示版本).pdf

评估意见

关于对《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熊家场乡国安煤矿(兼并重组)45万t每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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