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凯里闽源锰业有限公司环保灰回转窑烘干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凯里闽源锰业有限公司环保灰回转窑烘干技术改造项目 |
凯里市炉碧经济开发区炉山园区 |
凯里闽源锰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在现有厂区空地(占地2500m2)新建一条环保灰回转窑烘干生产线,建成可实现烘干烧结混合料产品64000t/a,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 |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设备冷却水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主要为风机冷却设备、变压器冷却水)依托于原有项目循环水池及供水及冷却塔冷却,不再新增循环水降温系统。项目所产生的设备冷却水经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已建经化粪池处理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炉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 ①执行有关环保法规,严格进行相关污染源的治理,整个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 ②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废气要按有关排放标准进行控制,不能未经处理就任意排放,要避免大气污染物随降雨而污染水体。加强对原料的管理,避免因雨水冲淋而污染地下水。 ③进行设备安装时要严格管理,生产时还需经常的、定期的进行检修保持完好运行,以免污水跑、冒、滴、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④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回转窑烘干废气 本项目回转窑烘干废气经窑尾排出后经风冷器降温后进入布袋收尘器(除尘效率≥99%)+脱硫塔(除尘效率≥70%,脱硫效率≥80%)处理后经45m高(内径1.3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回转窑烘干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低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标准限值(SO2200mg/m3、NOX300mg/m3、烟尘50mg/m3);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4标准限值(锰及其化合物15mg/m3)。 回转窑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原料使用不外排;脱硫塔下部碱液经定期捞出脱硫石膏渣后均循环使用不外;硫石膏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不外排。 2)单筒冷却机废气 本项目单筒冷却机出料口在出料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环评要求在出料口处安装一套集气罩(集气效率≥99%)+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收集处理产生的粉尘后经15m高(内径0.5m)的烟囱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50mg/m3),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4标准限值(锰及其化合物15mg/m3)。单筒冷却机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原料使用不外排。 3)风扫煤磨机粉尘 本项目燃料需经过风扫煤磨机磨成细粉后方可喷入回转窑内使用,磨煤机煤后先经过高效涡流分离器分离出粗粉,细粉随气流进入3级布袋收尘器收集(1级除尘效率≥99%、2级除尘效率≥90%、3级除尘效率≥70%)后经15m高(内径0.8m)的烟囱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低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其它生产设备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 4)无组织排放烟气 ①本工程回转窑无组织排放来源于工艺过程中物料的“跑、冒、滴、漏”等,其排放量取决于企业生产管理与设备维修水平。建设单位应加强企业生产管理与设备维修水平,保持设备较好的密闭性能,将无组织排放废气降至最低。使系统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烟尘1mg/m3)。 ②正常工况下,单筒冷却机出料口集气罩的集气效率≥99%,有1%的烟气未能被烟罩捕集而逸散到厂房内。为减少这部分烟气对车间环境的影响,厂房应采用敞开式结构,强化自然通风,烟气利用热压形成上升气流,从厂房顶部及周围外排,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烟尘1mg/m3)。 5)原料场粉尘 本项目采购的锰矿石粒度已达到入炉要求,不设破碎系统;锰矿石、环保灰及煤炭等原料配料、转运等处应采用密闭罩,原料装卸过程中应降低落差,以减少粉尘的外溢和污染。 本项目利用原有原料堆场,原有项目原料堆场已采取防雨、地面硬化措施,周边已修建截排水沟,设置较为规范,建设单位在落实上述管理措施后,料场外无组织粉尘可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烟尘1mg/m3)。 6)食堂油烟废气 环评要求在食堂厨房安装抽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80%)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要求后由引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音源为回转窑、单筒冷却机、风扫式煤磨机、高效涡流分离器、风机、脱硫塔等设备,建议采用以下措: (1)在高噪声设备选型时,选用满足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在设备招标时明确噪声指标。 (2)对在室内运行的设备,应在建筑物室内加装吸声隔声材料,并设置隔声操作室;对在工棚运行的等设备,应加设减振垫。 (3)在高噪声建构筑物,如风机房、水泵房等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4)水泵出口采用多功能出口控制阀,柔性连接,以减少水泵振动,降低噪声。对于在其它不易采取消声、隔声措施的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人员,则采取佩戴防声耳塞、防声耳罩等个体防护措施。 在采取上述措施,并对噪声设备的源强采取隔声、降噪、吸声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回转窑、单筒冷却机、风扫煤磨机除尘器收集烟粉尘全部返回原料生产不外排;原料场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渣自然风干后回用于原料不外排;脱硫石膏出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处置;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此外,本项目依托原有原料堆场,原料场已设雨棚、截排水沟,地面已采取硬化等防渗措施。 采取以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储存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减小废气排放对植被的影响;加强原料堆存管理,禁止乱堆乱放;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须按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妥善的处理及处置。厂区加强绿化,减小污染。 6、环境风险 厂区按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地确定通道宽度;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设有安全通道,供人员、消防车和救护车在异常或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优化总图布置,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厂房采取排毒、通风等措施,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检查,严防跑、冒、滴、漏。 设计应严格执行安全及防火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车间的管道、阀门施工,要做到不产生“跑、冒、滴、漏”。 对管道、阀门等装置作定期操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重要措施;为实现装置安全,还应在可能泄漏有害物质的场所采用敞开式布置,使之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通过安装自控仪表加强对重要参数进行自动控制,对关键性设备部件进行定期交换,防止设备失灵引起事故。 加强烟气净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发现烟气净化系统管道破裂,烟气净化系统故障时及时恢复和处理。 总平面布置布置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厂房和建筑物按规定划分等级,保证各建筑物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主要设备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