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等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 |
本项目位于兴仁县巴铃镇小坪寨兴仁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内,属于新建项目。 |
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兴仁县巴铃镇小坪寨兴仁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内,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兴仁县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兴仁煤电铝一体化发展规划立足兴仁县交通区位和煤炭资源条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周边区域富余的氧化铝资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群集聚发展的思路建设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工业[2013]2845号”文同意规划的实施,贵州省环保厅以“黔环函[2014]317号”文对兴仁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 2014年11月由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24日取得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黔环审[2014]142号”的批复。项目变更前,厂区占地面积100.96hm2,项目总投资990735万元,项目按照该所在基地的规划要求和我省“四个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以氧化铝、冰晶石、氟化盐等为原料,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工艺,年产直供加工铝水50万吨/年,经相应铸锭、轧制等加工处理后,年产铝中厚板材30万t/a,铝带材10万t/a,铝箔材10万t/a,并配套建设热电联产动力车间(6×670t/h超高压自然循环煤粉炉、1×2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相应的公辅和环保设施等。 项目变更后,厂区占地面积96.72hm2,项目以氧化铝、冰晶石、氟化盐等为原料,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工艺,年产直供加工铝水23.28万吨/年,经相应铸造加工处理后,年产铝合金(圆棒、铝锭)23.28万t/a。项目总投资344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9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88%。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电解烟气 铝电解生产过程中,从电解槽排出大量烟气中有害物主要有氟化物、二氧化硫和粉尘等,为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止电解槽烟气扩散,须在电解槽上部设计采用密闭性极高的封闭槽罩,除需更换阳极和出铝等过程开启小部分槽罩外,其余均密闭操作,经集气罩收集的烟气经过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硫后,确保处理后的烟气中的烟尘、氟化物、二氧化硫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要求,最终经由80m高的烟囱外排。 (2)阳极组装及电解质清理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新鲜氧化铝贮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8.4m高排气筒排放;载氟氧化铝贮槽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8.4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所有排气筒排放的粉尘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要求。 (3)熔铸车间废气 铸造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为熔铝炉、保温炉燃烧烟气。熔铸车间以天然气为辅助燃料,在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含SO2、烟(粉)尘、NOx、HCl等。 熔铝炉和保温炉炉内烟气经过烟道进入排气管,搅拌、扒渣过程中炉门逸散的少量烟气采用排气罩收集后汇入排气管中,确保烟气经过脉冲滤筒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浊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系统中主要含有少量油及SS,浊循环系统排污水经过隔油、撇油处理后排至净循环系统进行循环利用,隔油、撇油过程所产生的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32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浊排污水经循环系统产生的污泥为含油污泥,经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 (2)铝电解工程主要排水点有空压站、阳极组装、整流和净化循环冷却系统等,电解空压站用水主要用于空压机冷却水,本工程设置冷却水池一座,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定期外排;阳极组装车间用水主要用于工频炉冷却水,本工程设置循环冷却水系统一套,冷却水大部分都实现循环使用,少量定期外排;整流工段用水主要供整流机主冷却使用;电解烟气净化排烟风机冷却用水,均设置冷却循环水系统一套,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冷却水定期外排;烟气净化系统设置冷却水循环系统,大部分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外排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返回生产使用,不得外排。 (3)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巴铃河,项目设置50m3/h的生产废水处理设备,采用生产废水→铸铁镶铜闸门→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潜水排污泵→生产废水深度处理设备→达标回用处理工艺,确保处理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全部回用于冷却系统。 (4)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园区内的雨水管网排至巴铃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表如下: 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表 防渗级别单项工程名称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综合维修车间、槽大修及有色焊车间、阳极组装/电解质处理车间、铝渣处理车间、溶铸车间、组装循环水车间、电解车间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175px/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食堂、汽车周转场、氧化铝仓库、加压泵站、开关站防渗性能不应低于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175px/s;或参照GB16889执行 常规地面硬化区办公楼、宿舍、招待所一般地面硬化 预留用地根据后期实际情况确定防渗技术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声源主要有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类风机、风管、汽机、汽管、高压气流运动、扩容、排汽、漏气及锅炉内燃烧气化以及烟气运动对流过程产生的气动噪声;发电机、励磁机、变压器以及其它电器设备磁场交变振荡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 评价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室内布置、并对厂房进行隔声处理;对高频噪声的风机口、排气阀安装消声器,各类水泵做减震基础等防治措施降低或消除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贮存 根据《报告书》,项目产生的铝熔渣、残次品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直接送回用工序,厂区内不得设临时堆场。 脱硫石膏属Ⅱ类固废,在电解车间的西侧的厂房内设置脱硫石膏库(16m×8m×12m),脱硫石膏库和Ⅱ类固废的暂存场所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要求建设、运行和管理。堆存场所应进行防风防雨,地面需进行硬化、防渗等处理,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保证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175px/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四周设挡土墙和导流沟等。 (2)危险废物暂存 电解槽大修渣、废电解质、火眼碳渣、含油污泥、废乳液、铸造车间收集的烟粉尘均为危险废物,在飞越大道南侧预留的电解车间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43m×24m×6m),在飞越大道南侧预留的铸造车间内设置废油库(8.8m×5.7m×4m),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各危险废物定期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间和废油库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运行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要求全封闭,地面采用硬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底层采用2~3mm 厚的聚乙烯复合防水材料作防渗层,上层为抗渗混凝土层,总厚度≥200mm,保证地面渗透系数小于1.0×10-250px/s。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3)生活垃圾暂存 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集中暂存,定期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正常营运后,须定期监测土壤中的氟化物浓度,考虑到气态氟化物(以气溶胶和颗粒物形式存在)通过沉降和雨水的淋溶作用进入土壤,而使土壤的含氟量增加,特别是在污染源下风向,即最大落地浓度地点最为严重。建议在近距离范围内调整种植结构,尽量减少种植敏感作物,尽量种植抗性作物。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兴仁县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 |
关于对《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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