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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8月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六枝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29 09:12:5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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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8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六枝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829日-20189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六枝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塔山社区高峰村播埃村民组山口

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六枝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塔山社区高峰村播埃村民组山口,服务范围主要为六枝特区的19个乡镇(含社区)的原生生活垃圾。项目焚烧生活垃圾500t/d,年处理垃圾18.25万t,配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6.159×107kwh,其中上网电量约4.927×107kwh/a。六枝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PPP方式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为六枝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9日出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不包括预留扩建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建设、取水管线、电网工程等厂外工程,相关内容将另行环评。

本项目总投资为24798.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16%。

(一)施工期

1.定期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并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2.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学校、村寨等声环境敏感点时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学生、村民的影响和干扰。因施工工艺要求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告知周围居民。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须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加强绿化及生态保护。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控制

本项目设1台焚烧炉,配套设置一套独立完整的烟气处理系统和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本工程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氢氧化钙)、活性炭注入系统、布袋除尘器”的半干法+干法组合工艺,脱除NOx 采用SNCR法脱硝。焚烧炉炉温控制在850℃以上,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强化炉内燃烧,采用二次风段燃烧方式及二次风对冲方式,控制炉内温度,减少CO生成。焚烧炉烟气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通过一根8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应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应包括颗粒物、SO2、NOX、HCl、CO、流量、烟温等。

储仓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布袋除尘器均设置在储仓顶部,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净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从除尘器自带的出口风管排放(排放高度约15m)。

加强对垃圾转运站与垃圾运输过程的管理,垃圾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防止飞扬散落,跑冒滴漏,同时采取限制车速及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并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对沿途运输道路进行冲洗,减少沿途运输道路臭味的聚集。在厂内设置清洁设施,定期清洗厂内垃圾运输道路。

垃圾运输车随到随卸,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池中。垃圾运输车随到随卸,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垃圾池中。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焚烧炉正常运行时,贮坑保持负压,焚烧炉的一次风机从设置在垃圾库顶部的一次风抽气口抽风,垃圾贮坑的吸风口吸风作为燃烧空气送入焚烧炉内。加强贮坑操作管理,定期向垃圾池内喷洒化学药剂,减轻异味;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且无法维持垃圾存储间负压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剂。垃圾卸料大厅保持微负压环境,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门口安装风幕机。

渗滤液收集间、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压滤间等房间设置机械进风和机械出风系统,采用机械出风排至垃圾贮坑,再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在停炉时,通过垃圾池顶部除臭风机活性炭除臭达到排放标准后外排。排风机兼作事故排风机。垃圾渗滤液收集间设有甲烷在线自动检测和报警系统。厂界恶臭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H2S、NH3浓度须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报告书》,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中:

①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及初期雨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UASB+ MBR+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的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浓液经焚烧炉预留的浓缩液回喷口回喷入炉燃烧。

②锅炉酸洗废水为不定期排水,一般3~5年一次,废水收集在渗滤液事故池内,通过充分曝气后,人工投加氯锭、石灰等药剂,使水充分氧化、中和,沉淀后用废液泵小流量输送到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的污水经隔油池初步处理后,化验室用水经中和池调节pH值后,排入室外污水管网,经MBR膜生物反应器一体化设备,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进入重复利用水池,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根据《报告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主厂房(含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厂房、烟气净化车间等)、飞灰固化车间、油罐区等,污水管线、渣坑、渗滤液处理站等,①渗滤液处理池等防渗: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层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污水池混凝土抗防渗等级为S8级,在混凝土中掺入微膨胀剂,掺入量以试配结果为准。混凝土需有量化级配,严格控制沙石的含泥量,并振捣密实,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加强养护。②污水管网铺设防渗:污水管道尽量架空铺设,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话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治发生沉降引起渗漏,并按明渠沟敷设。厂区埋地管道防渗,需依次采用“中粗砂回填+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土工膜+长丝无纺土工布+中砂垫层+原土夯实”的结构进行防渗。③罐基础防渗措施:罐基础防渗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从上至下依次采用沥青砂绝缘层、砂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土工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长丝无纺土工布、原土夯实的方式进行防渗。重点防渗区应采取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防渗性能的防渗措施。其余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应采取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性能的防渗措施。

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须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影响。报告设置3个跟踪监测点,每季监测一次,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计划,制定详细的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4.声环境

根据《报告书》,建设单位应从噪声源头控制,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将厂界外300m划定为噪声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严禁新建噪声敏感目标。通过合理布局及厂区绿化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炉渣(Ⅱ类)、消石灰储仓粉尘、水泥储仓粉尘、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其中:炉渣运至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石灰粉、水泥储仓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全部返回储仓;渗滤液处理站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池,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生活垃圾进入自身垃圾焚烧系统,不外排。

危险废物主要有飞灰、烟气净化活性炭、飞灰储仓粉尘、废机油、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废树脂、废膜、废布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豁免清单,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稳定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6.3条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与飞灰一起处理,经螯合剂+水泥固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运至六枝特区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飞灰储仓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全部返回储仓;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化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过滤膜、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少量破损布袋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运行。

6.土壤

根据《报告书》,项目投产运行后,定期监测土壤中重金属浓度。同时建议焚烧厂周边的农田改变种植结构,如改种林木花卉(非食用性农作物),防止二噁英以及重金属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群健康。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六枝项目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六枝垃圾发电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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