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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增加一站一区间、清水江路站)工程)
发布时间:2018-08-15 10:26:1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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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增加一站一区间、清水江路站)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815日-20188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增加一站一区间、清水江路站)工程

贵阳市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为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续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①于线路起点站下麦西站向西延伸一站(窦官站)一区间(下麦西站~窦官站),总长为808.07m;②在终点处小孟工业园站与长江路站中间增设原有预留的清水江路站(于原线位上增设此站);③对金朱西路部分路段雨水管网(现管道断面为D500~D1500mm)进行改造,将K6+260~K7+940段改造为排水断面B×H=3400mm×2000mm的排水大沟,改造长度1690m.         

本工程总投资约为33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31万元,占总投资的1.30%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做好施工期的交通组织,保证施工期交通通畅。必须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临时工程场地尽可能设置在永久用地范围内。禁止在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临时施工场地、料场等。严格落实设计要求,不在水体附近取土、弃渣、设置施工场地。重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临河路段应采取渣土装袋、修建挡渣墙等方式减少渣土掉落对河流水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2.本工程建设区间段(窦官站~下麦西站)为高架区间段,高架线长808.07m,该高架区间采用支架现浇法施工。本次建设工程共建设2座车站,其中窦官站为高架车站,清水江路站为地下车站(地下1层,地面2层)。窦官站采用地面现浇法施工,清水江路站采用明挖顺作施工和地面现浇法施工。

施工工地必须封闭,进行文明施工。在施工机械冲洗点设置沉淀池,对上清液进行回用;及时清理弃渣并运至弃渣场处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及时对弃渣场边坡、施工便道等进行防护;施工人员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既有排水设施排放;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一旦发现文物,应依照《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并上报文物管理部门。

3.本工程建成后,2处车站(窦官站、清水江路站)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经相应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值后均可排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百污水处理厂、小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车站污水提升均采用“双集水箱、双泵配置”,为防止污水提升检修、清洗时泄漏,在泵房内设集水坑,并配便携式潜污泵一台,用于排除检修、清洗时的污水。各车站污水经泵提后进入车站附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相应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4.新建一区间(下麦西站~窦官站)部分线路(约370米)、窦官站及金朱西路排水改造管网均位于百花湖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1)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不得弃渣,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弃渣及时运走,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切实落实水保方案中提出工程、植物及临时防护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2)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水源保护区。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向河内倾倒垃圾、冲洗机具,禁止游泳、洗衣等行为;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3)建设单位应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方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4)本次实施的金朱西路雨水管网禁止接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非雨水,在雨水流入百花湖前需经沉沙处理,以减少对百花湖水质的影响。

5.线路、站场等开挖后及时洒水、尽快绿化,施工车辆经过路段经常性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合理选取运土车辆、组织行车路线,经过水源保护区、敏感目标和主要交通干道时要用蓬布覆盖。

地下车站的风亭位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区,最小控制距离为15m。同时考虑风亭设置在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主导下风向,出风口背向居民区,并对风亭进行绿化覆盖等措施。

6.车站职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由沿线各车站设置垃圾桶进行定点收集、储存,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本工程清水江路站共有2组风亭冷却塔噪声预测均未超标。但环评要求:应选用低噪声环控设备或“防治结合”提出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方案,可有效控制地下车站风亭区噪声影响。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清水江路站周边用地规划,对于临近工程风亭、冷却塔的建筑应优先规划为商业用房,新的敏感建筑距风亭、冷却塔应有一定的控制距离。在同时考虑风亭和冷却塔的影响,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和排风亭均设置2m长片式消声器的情况下,车站风亭、冷却塔15m2类区)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严格执行《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修改)中有关建筑物退后红线的要求。

窦官站~下麦西站段为高架路段,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均超标,高架线新场上(左线ZD2K12+480~ ZD2K12+820)、金阳车辆段派出所(YD2K13+000~YD2K13+288)共设置4.5m的折臂式声屏障628m,采用4.5m的折臂式声屏障降噪量可达15dB以上,确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8.工程运营后,沿线2个环境敏感点振动值预测值VLz1057.2~61.2BVLzmax60.2~64.2dB,均达标,对敏感点影响较小。故本次环评要求地铁运营中应采取跟踪监测的方式,根据监测结果和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变化情况适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减少列车运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内容无地下段(不涉及隧道工程),环评未进行二次结构噪声影响分析。

评估建议在车辆选型时,优先选择重量轻、低噪声、低振动的新型车辆。在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养护、维修,以保持车轮的圆整,使列车在良好的轮轨条件下运行,保持轨道的平直,以减少附加振动。

建议城市规划部门严格控制线路两侧用地,做好线路两侧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在地下线路两侧各50m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及精密仪器实验室等对振动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并明确规划建设其他功能建筑时应考虑地铁振动影响,进行建筑物减振设计。线路局部地段侵入规划地块,规划部门在对土地审批时应要求相关建筑考虑减振设计。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报告公示本-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增加一站一区间、清水江路站)报批公示.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增加一站一区间、清水江路站)工程.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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