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6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遵义市辖区内余庆县、湄潭县、播州区,黔南州瓮安县 |
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推荐线路起点位于余庆县县城西面白泥镇魁龙村,大致走向为自东南至西北方向,终点位于播州区三岔镇长安村。本项目路线全长94.407km,涉及遵义市辖区内余庆县、湄潭县、播州区,黔南州瓮安县等,其中余庆县境内47.34km,湄潭县11.82km,瓮安县境内10.75km,播州区境内24.497km。路基和路面工程:全长94.407km,宽度24.5m,混凝土沥青路面,设置边坡防护和排水沟; 项目有桥梁18838m/63座,隧道24563m/26座, 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包括枢纽互通2处),分离式立体交叉77处,设置人行通道77道、人行天桥21处。沿线设置1处Ⅱ类服务区和2处Ⅲ类服务区(停车区);设置6个收费站、9个隧道管理站和2个管养工区。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5.9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095.0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36%。 |
(1)噪声:敏感点19处,其中居民区15处、酒店1处、学校3处。运营期为黄莲村平定安组、农庄村草田组共2个敏感点,安装声屏障180延米;团溪镇红军村青皮树组、构皮滩镇太平社区新村及回龙村上坝组、石莲镇黄莲村平定安组、牛场坝火石坪组、团溪镇生产村龙坑组、团溪镇农庄村金星组、团溪镇农庄村草田组共8个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243户居民。 (2)生态:工程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的人员进入场地前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教育及宣传工作;工程对占用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量为55.81万m3,表土进入表土临时堆场,集中储存,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之后进行利用;对临时工程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涉及生态敏感区路段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生态保护措施。 (3)水环境: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澄清后回用或排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并尽量还田。营运期项目辅助设施需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各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施工期以粉尘污染和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通过对堆场、未铺装路面进行经常的洒水作业,合理选择灰土搅拌站的位置,合理选择施工便道,工程施工对附近村庄、学校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运营期间应该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保证沿线附属设施的油烟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5)公众参与情况采用征询本项目沿线政府部门意见、网上公示、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随机走访,网站公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共发放并回收个人意见调查表154份,团体意见调查表22份,均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表示将按环评要求制定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计划,并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同时将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来减缓本工程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使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2 |
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比德腾庆煤矿(兼并重组)项目 |
贵州省水城县比德镇 |
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 |
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比德腾庆煤矿原整合设计生产规模为60万t/a,为黑塘矿区总体规划中的在建矿井,2012年12月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水城腾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整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审[2013]5号文”进行了批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12月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60万t/a,矿区面积2.2288km2,有效期至2034年12月。 根据“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48号文”,腾庆煤矿为兼并重组后保留矿井,拟预留矿区面积3.3268km2,拟建规模120万t/a。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8月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5〕1186号文”同意拟预留腾庆煤矿调整后的矿区范围。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11月提交了《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比德腾庆煤矿(预留)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储资函〔2016〕26号文”完成储量备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6月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494号文”同意腾庆煤矿兼并重组调整后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3.3268km2,开采深度由+1750m~+1160m标高。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年6月提交了《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比德腾庆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16〕43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t/a。 |
(一)施工期 腾庆煤矿将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和设施,并根据兼并重组后生产需要新建砂石库、危废暂存间、坑木房、综采设备库、消防综合楼、瓦斯发电站、排污管、周转矸石场等,改造利用矸石皮带、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瓦斯抽放站,并对原周转矸石场进行封场复垦。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土地复垦工作。 2.施工期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环评要求排入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剩余达标排放。 3.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复用于选煤厂补充用水。 4.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施工生活炉灶排烟等。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机械管理和保养维修等措施。 5.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6.建设期井巷工程掘进矸石除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外,剩余送周转矸石场堆置。少量建筑垃圾作为地基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恢复措施 据《报告书》结论,首采区内的苦瓜地、牛滚塘、鱼塘边(共69户)已列入业主拟定的搬迁规划,同时滑石板、老寨田、朱家寨(共60户)及滑石小学也已列入该搬迁规划,业主已承诺在2017年10月前将上述村寨及学校搬迁至化乐镇凤凰村杨家大塘边的凤凰村搬迁安置点,该搬迁安置点可容纳333户村民及一座小学。比德至化乐公路位于预测沉陷区内,业主应对受影响路段采取经常性路面维护,保证公路正常通行。地表沉陷造成损毁土地,建设单位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评估认为,为确保井田范围内建筑物、村寨房屋、工业场地、进场公路等的安全,必须按相关规定对井筒、矿区边界留设保护煤柱。由于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影响严重者要进行搬迁,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400m3/d,最大涌水量为4800m3/d。原腾庆煤矿建有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沉砂池+絮凝池+沉淀池+一体化净水器+过滤+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00m3/d,满足兼并重组后井下最大涌水量处理要求,且运行正常。出口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矿井水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950.8m3/d)、瓦斯抽放站冷却用水补充水(288m3/d)、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49.2m3/d)、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20m3/d)和贵能腾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补充水(110m3/d),矿井水回用率59.1%,剩余982m3/d进入排放水池经排水涵洞再经700m排污管(采用DN100钢管)自流排入猫化河。 评价建议业主应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若矿井水pH、SS、Fe、Mn浓度较大时,应相应增加中和、沉淀、过滤、除铁除锰处理工序,确保矿井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2)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地面生产及生活污、废水产生量约为290m3/d,其中生活废水264.1m3/d、机修及食堂废水25.9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余污、废水混合进入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原腾庆煤矿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并正常运行,采用“格栅池+隔油池+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处理工艺,地面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0m3d,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本项目改造原生活污水处理站,增设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的地面生产及生活污、废水再经消毒后全部送至贵能腾庆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作生产补充水,不外排。 (3)工业场地与矸石堆场淋溶水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地坪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场内设有截污沟,地坪冲洗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 储煤场淋滤水及周转矸石场淋溶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在储煤场设置沉淀池(容积50m3),并在周转矸石场分别修建截排水沟、拦渣坝及坝下淋溶水池(100m3),储煤场淋滤水及周转矸石场淋溶水分别经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 (4)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机修车间(含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工业场地除外费暂存间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分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措施进行防渗。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对排矸场淋溶水收集池管理,发现泄漏应尽快维修。 本项目出露泉点6个,其中4个(S1、S2、S3、S5)为村民饮用水源,矿井开采影响S1、S2、S3泉点水量,分别为苦瓜地、滑石板和朱家寨的饮用水源。现苦瓜地和滑石板村寨由腾庆煤矿供水,并已与朱家寨一同列入业主拟定的搬迁规划,将在2017年10月前搬迁,搬迁后不再利用S1、S2、S3泉供水。S6泉点的不具饮用功能,水量减少对当地村民无影响,S4、S5泉点水量不受影响。由于现阶段难以对其影响程度(饮水人数及减少水量)进行定量预测,建议矿方在开采过程中进行影响程度的调查统计,监测各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必须做好当地村民饮用水的补救措施。矿井营运期间若出现影响村民饮水情况,应由业主出资解决。对饮用水受到影响的村民,主要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系统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煤、矸在地面运输过程中的装卸及转载点很易出现粉尘飞扬,运煤皮带和矸石皮带均须设置在封闭走廊内,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此外,还应尽量降低卸载高度。在产尘多的作业场所必须给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置(如防尘口罩、防尘头盔等)。为避免干燥、大风时周转矸石场粉尘对环境空气及场外西侧村民的影响,业主须采取洒水防尘措施防止周转矸石场粉尘产生。避免煤尘和煤炭洒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设备及区域有矿井通风机、压风机、瓦斯泵、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泵类及运煤道路沿线,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确保采取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外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煤矸石送周转矸石场堆存,周转矸石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生产系统集中收集的煤尘、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具有一定的热值,经脱水干化后外销。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在维修车间内设置危废暂存间,用危废收集容器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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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镇市麦格马龙井铝土矿(新建) |
贵州省清镇市麦格乡麦格村 |
清镇市慧丰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马龙井铝土矿(新建)位于贵州省清镇市麦格乡麦格村,由清镇市慧丰矿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以“清工信呈[2015]24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马龙井铝土矿(新建)矿山面积为0.7154km2,开采深+1430m~+1305m,矿山设计利用储量110.92万t,设计可采储量106.48万t,服务年限11a。 矿区铝土矿属第四系堆积型矿床,多数是以破碎角砾状产于第四系残坡积土红色粘土中,只有局部可见九架炉组中原生层状特征,共划分为2个矿体。 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运输开拓方式,覆盖层剥离采用挖掘机直接开挖,矿体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设计先开采1号矿体,再开采2号矿体。矿体开采顺序:1号矿体→2号矿体。其中,由于1号矿体中部被乡村公路所分割,设计先开采乡村公路西部区域,再开采乡村公路东部区域。 矿山在籍总人数60人,其中生产人员43人,管理人员5人,服务人员8人,其他人员4人,全员效率为5.56t/人.工日。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777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746.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6.87%。 |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少雨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集中处理。 (2)营运期: 生态保护措施:为防止、减轻露天采矿对环境造成影响,环评要求及时对露天采坑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并对受影响的村民及时搬迁等措施。 矿山污废水处理:设计采场淋滤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复用于矿山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只有少量食堂和灯房污水,设计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复用不外排。 防尘、防噪措施:堆矿场和装车点主要采用喷雾和洒水的降尘措施。针对矿山噪声设计采取了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此外,矿井生产人员还可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固体废物:废土、石采取定点堆放处置,排土场设有防流失挡墙和淋溶水沉淀池。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
4 |
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遵义县川主庙铝土矿(新建)15万t/a项目 |
遵义市播州区(原遵义县城) |
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贵州省遵义县川主庙铝土矿矿区范围的通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383号)文件,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3.4213km2,开采深度:+1160m—+850m标高。设计矿山前期露天开采,后期地下开采,铝土矿露采可采储量49.56万吨,坑采可采储量158.78万吨。矿山生产规模15万吨/年,露采服务年限3.5年,坑采服务年限11.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15.0年。 建设项目为铝土矿原矿开采,不涉及洗选。另共生硫铁矿(标高+905m~+1060m)矿石资源量(333)40.66万吨,鉴于目前硫铁矿开采时矿坑水、采掘废石性质不明,评价不涉及硫铁矿相关内容。 设计前期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运输方案,采用台阶式剥离开采;后期地下开采采用斜井开拓,房柱法开采。露天开采设计首采A1矿体,A2、A3、A4、A5、A6、A7、A8、A18、A19、A20矿体为接替开采矿体。矿山地下开采时,设计将A9、A10、A11、A12矿体联合布置开拓系统,A13、A14、A15、A16联合布置开拓系统,A21、A22联合布置开拓系统,A23、A24联合布置开拓系统,A17独立布置开拓系统进行开采。即将A9、A10、A11、A12矿体划为一采区,将A13、A14、A15、A16矿体划为二采区,A23、A24矿体划为三采区,A17矿体划分为四采区,A21、A22矿体划分为五采区,采区按顺序接替开采。设计首采一采区,首采A11矿体,A9、A10、A12矿体作为接替开采矿体。矿山开采的铝土矿原矿石主要销往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尚稽铝厂)。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施工应先行建设矿坑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并敷设排水管道,矿坑水处理站建成前,矿山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工业场地矿坑水、施工废水及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等送入沉淀池混凝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采取洒水、围挡、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废物中可回收利用部分经收集送废品收购站。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通过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采用局部围挡、隔声降噪技术,优化高噪声设备作业安排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规定以内,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措施,施工管理过程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小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要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重视建设期水土保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业主应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设期表层土剥离后暂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露天采场四周设截排水沟,采场内设收集沟并在采场最低点修建收集沉淀池(A1采场330m3、A2采场250m3、A3采场500m3、A4采场150m3、A5采场140m3、A6采场420m3、A7采场530m3、A8采场40m3、A18采场160m3、A19采场360m3、A20采场340m3),将采场裸露区收集的淋滤水经处理达标后,复用于非降雨日采场矿区道路防尘洒水,不外排。 地下开采期间,一、二、三采区开采时在工业场地集中建设矿坑水处理站,一采区矿坑水直接进入矿坑水处理站;二采区矿坑水提升30m后沿引污管道(长度1450m)进入工业场地矿坑水处理站;三采区矿坑水提升3m后沿引污管道(长度1600m)进入工业场地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经处理后部分复用,剩余部分和工业场地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经1800m排污管道自流排入复兴小溪。四、五采区开采时,分别在主斜井3、主斜井4场地建设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经处理后全部复用,工业场地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经1800m排污管道自流排入复兴小溪。以上矿坑水处理站均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曝气+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坑水处理站规模应按照各采区最大涌水量进行设计,工业场地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60m3/h,后期主斜井3场地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h,后期主斜井4场地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6m3/h。以上矿坑水处理后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一级标准,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他污染因子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表2标准。 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食堂污水和机修车间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汇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规模12m3/d)。污水处理后SS、COD、NH3-N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BOD5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前期露采时用于工业场地、堆矿场的防尘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后期坑采时进入排放水池,与处理达标的矿坑水一起通过自建排污管自流排入复兴小溪。 各排土场和废石堆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排土场和废石堆场防尘洒水,不外排。其中1号排土场沉淀池容积140m3、2号排土场沉淀池容积200m3、3号排土场沉淀池容积30m3、4号排土场沉淀池容积35m3、废石场沉淀池容积200m3。 对各工业场地及储矿场等进行硬化。加强污废水处理设施及管道的巡查与管理,尽可能避免矿山污废水事故排放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监控工作,制定地下水风险应急响应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矿山污废水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热,并以电热水器辅助供热。露天采场表土剥离、喷雾洒水降尘、控制采场面积;储矿场在半封闭棚架结构、喷雾洒水、降低装卸高度、装载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排土场、废石场四周种植树木,并设喷淋洒水装置;场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对出场区的汽车加强清扫,减少运输扬尘量等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合理布置噪声源、夜间不施工等治理措施后,确保工业场地场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周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水处理产生的底泥经脱水后外销;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机修车间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机修车间修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露采产生的剥离废土石经排土场暂存后应及时按照要求回填并生态恢复,地下开采废石堆存于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废石场外围设置截水沟,下游设置挡渣坝和废石场淋溶水池(容积为200m3),收集的淋溶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复用于防尘洒水,杜绝淋溶水外排。 5、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露天开采造成耕地、林地损毁,应进行经济补偿,并实施土地复垦措施。露天开采的生态影响范围及程度大,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露采剥离废土石暂存排土场后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回填时序要求及时回填采坑并生态恢复。地下开采过程中若造成耕地破坏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与恢复,对受轻破坏的林地进行整治与生态恢复。矿井营运期间若出现影响村民饮水情况,业主应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系统等措施予以解决。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对各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和废石堆场等占地进行覆土绿化和土地复垦,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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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煤电冶一体化建设项目(泰龙集团铁合金部分)变更项目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清水河工业开发区 |
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流程工艺为铁合金生产,年产48万吨铁合金项目,铁合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30MVA 工业硅半密闭矿热电炉2台,年产工业硅2.623万吨;(2)33MVA 微低碳锰硅合金密闭式矿热电炉2台,年产微低碳锰硅8.543万吨;(3)33MVA 锰硅合金密闭式矿热电炉6台,年产锰硅合金30.043万吨;(4)33MVA 高碳锰铁密闭式矿热电炉1台;年产高碳锰铁(中间产品)8.273万吨。(5)25吨氩氧精炼炉1台,利用中间产品高碳锰铁生产中低碳锰铁年产6.893万吨。(6)另外本项目利用余热蒸汽设置发电系统,设有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余热发电系统年发电量为1.125×108kWh。工程总投资250455.4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045.54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 |
(1)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不外排,经粗隔、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废水不外排,经粗隔、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噪声:合理规划、降低设备噪声、降低人为噪声;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对其进行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其中,施工渣土及废弃建材用于平整场地,填平道路,剩余部分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密闭矿热炉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回收为洁净的电炉煤气,作为能源使用,其它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3)水淬渣池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冲渣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冲渣或厂区绿化,不外排水;实验室废水回用于冲渣,不外排;厂址内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进入园区雨水排放系统;(4)尽量选用噪声小的先进设备,其次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同时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如设有专用的水泵房等。(5)渣用做生产原料或者建材,在渣利用不畅时运往渣场;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3份,团体调查表20份,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兴义市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备案确认书》(兴工科项备字[2016]1号,201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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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凯掌水库-松柏山水库输水工程 |
贵安新区马场镇、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 |
贵州贵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贵安新区凯掌水库-松柏山水库输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等四部分。工程从凯掌水库东南侧取水,经输水建筑物将水输入摆古河,而后进入松柏山水库。 取水建筑物由引水明渠(长429.7m)、取水口(长12.7m)组成,输水建筑物由输水暗渠(长590m)、输水隧洞(长5125m)、出口消力池(长15m)组成。 工程任务主要是城市供水,设计输水量为7148万m3/a,设计输水流量为4.016m3/s。 |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废气、废渣、噪声、隧洞施工涌水等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对陆生植被的破坏,涉水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运行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使摆古河水文情势发生变化,输水时段摆古河流量和水位增加。 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①地表水和地下水:施工区营地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隧洞开挖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存,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待工程结束后将这些熟土复位,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在施工中尽量避免占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使对植被破坏的程度减少到最小。③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在基础开挖、取水口工程施工时泥沙、石块及混凝土等固体废弃物进入河道,防止鱼类栖息的水体受到污染。④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施工区和交通沿线洒水降尘,在大风、干燥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工人采取劳动卫生保护措施。⑤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优先选择环保、低噪设备和施工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和防护网。⑥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对于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纳入施工区统一管理,在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和收集池,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时建筑设施,可回收利用的废物进行再次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运至工程渣场堆存处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2)营运期:工程开发任务为城市供水,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主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为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调整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凯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设置水质保护宣传牌,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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