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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拟作出的金元织金多能互补项目平远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7-07 17:34:0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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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金元织金多能互补项目平远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核与辐射)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金元织金多能互补项目平远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珠藏镇、金凤街道、双堰街道境内

贵州织金平远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 贵州锦唐环保有限公司

本工程线路始于220kV平远升压站,止于金元织金电厂500kV新能源主变220kV母线侧。电压等级220kV,导线截面为2×240mm2;线路路径长约18.2km,按单回路架设,共用61基塔。

一、施工期

(一)陆生生态

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避免新开辟施工道路。牵张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应尽量选址于植被稀疏的荒草地或无植被区域,减少对原生植被的占用

2)减缓措施

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杆塔施工时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不影响施工的植被;并应采取呼高较高的塔型高塔架设等控制导线高度方式(导线距树顶最低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以减少林木砍伐;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需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设置林木砍伐生态补偿费用。

在坡地等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根据现场情况建议采取截排水沟、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等展放线,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严禁越界施工、随意砍伐、践踏项目周边植被和农作物。

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临时用地区域,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针对穿越公益林及林区路段,严格落实“高塔跨越、点状占地”施工要求,严禁擅自更改设计标高或扩大施工作业面,严禁开展大范围带状乔木清障作业;同时严格执行林区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3恢复措施

对于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在公益林区域施工结束后,除常规植被复种外,应注重恢复林下灌木和草本植物,重建林下生境,确保公益林的生态涵养功能不降低

2)动物生态保护措施

塔基定位,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减缓措施。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针对临近贵州织金凤凰山候鸟迁徙通道”的塔基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及生态警示牌,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进入通道核心区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候鸟迁徙高峰期及夜间迁徙时段,若需夜间施工必须对灯具加装定向遮光罩,防止强光直射干扰候鸟夜间导航;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候鸟的声学惊扰

恢复措施。原杆塔位置为林地、草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重建动物生境。

3)临时占地

1)避让措施

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选址应严格遵循“少占林地、避让良田”的原则,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废弃地或植被稀疏区,严禁占用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

2)减缓措施 

临时占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对表层30cm左右的熟化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于指定区域,并采取防尘网覆盖、四周设置土袋拦挡等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养分流失,留作后期生态恢复的客土来源。

临时占地四周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线或施工围挡,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越界碾压、破坏周边原生植被。

3)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地表建筑垃圾。对压实的土壤进行深翻松土,改善土壤透气透水性;随后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均匀回填,并根据原土地利用类型(如林地、草地或耕地)选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确保恢复后的生态系统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3、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及时对施工期废水沉淀池、临时料场、渣场、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并将施工设备与剩余物料清运出场。针对废水沉淀池(沉砂池)等特定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后将彻底清理池内淤积的泥沙与杂物,清理出的泥沙经固化处理后就地摊平用于场地填筑,严禁随意倾倒;随后拆除临时池体结构,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与平整。在此基础上,将施工前剥离保护的表土回覆至临时占地区域表层,结合原有植被情况,优先选用当地乡土草种、灌木对恢复区域进行撒播复绿,并加强后期抚育管护,确保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效果达标

地表水环境

1本工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场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2)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3)划定临河施工管控边界,严禁将废渣、弃土向河道及汇水区域倾倒,跨河段施工应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与泥沙随径流汇入河道。

4)做好跨河区段施工机械常态化养护检修,禁止在水体临近区域开展机械冲洗、设备维修、油料加注作业,各类施工物料统一存放在远离河道的防雨棚内并采取防渗措施,阻断油品、物料渗漏进入水体途径。

5)建立施工期水环境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视跨河段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油污泄漏或泥沙入河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拦截、清淤等处置作业

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

2)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

4)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环境保护目标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5针对距塔基30m内敏感点,设置≥2.5m隔声屏障或隔声棚,强噪设备远端布置;针对20m内住户实行“错峰”施工;设专人协调处理投诉,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四)大气环境

(1)塔基施工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开挖。

2)开挖的土方应采用遮盖等防扬尘措施。

3)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基地恢复,对多余土方进行夯实。

(五)固体废物

1)塔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本工程土石方挖填量主要集中于塔基基础等的开挖,施工期间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塔基区单个塔基土石方挖填量较小,基本能实现自我平衡,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塔基周边,用于后期绿化覆。

2)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周围民房既有的垃圾收集设施收集,不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

(一)陆生生态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巡查检修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民的设施,不外排

声环境

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保证线路运行良好合理控制导线架设高度以控制可听噪声。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5m;通过居民区时,需根据具体工况合理确定导线最低离地高度(侧面平行经过区段不低于9.5m,正下方跨越区段不低于12m),确保线路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值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检修时产生的废金具、绝缘子等,平远升压站工作人员需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间巡查检修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依托沿线居民设置的环卫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电磁环境

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针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凤凰村杨慧家),需在该跨越档距内采取专项导线抬升措施,确保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3m;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5m;通过居民区时,需根据具体工况合理确定导线最低离地高度:针对导线侧面平行经过居民点的区段,导线最低离地高度抬高至9.5m;针对导线正下方有居民点的区段,导线最低离地高度抬高至12m。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进一步复核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工况下的垂直净距与水平净空距离,确保满足电气安全与电磁环境控制双重达标要求;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需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等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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