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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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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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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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三桥街道后坝路1号兴隆枫丹白鹭城市花园商业2栋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贵州铁建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拟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新增1台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用于工程的钢结构、管道、电缆线焊接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各种探伤的材质主要为铜、铁合金等,厚度1mm~40mm。按照《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主要在野外以及工地使用,不在公司内进行调试使用,X射线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公司探伤机存放间,探伤机存放间所在的楼房为三层办公楼,均为工程类检测实验室,探伤机存放间、暗室、危废间位于三层,探伤机存放间、暗室、危废间钥匙由专人保管;每次完成探伤时,在暗室进行洗片。 |
1、放射性污染:探伤机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曝光状态)才会发出X射线,对探伤现场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一定外照射,因此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在开机曝光期间,X射线是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探伤作业前将无关人员清离出场,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施“两区”管理,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清晰可见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射线探伤区”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保证个人剂量报警仪和环境辐射巡测仪一直处于开机状态。 2、废气:本项目X射线探伤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气。X射线探伤机在开展现场探伤时,X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探伤现场一般为开放性场地,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将很快弥散在大气环境中,臭氧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废水:本项目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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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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