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罗甸县布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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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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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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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甸县布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 |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罗悃镇拉喊村 |
罗甸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罗甸县布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建设规模为1×270MWA,采用双绕组变压器 |
一、施工期 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在既保证主体工程顺利施工的条件下,同时兼顾水土保持的要求。施工完毕后按环评和水保方案批复执行临时建筑物拆除。土石方活动尽量避开雨季,减低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运至回填区域,减少临时土石方的堆放时间;增加临时排水措施。开挖地表前应进行表土植被的剥离,施工期分区集中堆存养护,后期将表土用于植被恢复;场内公路两侧进行绿化,且严格按设计要求修建护坡或者其他土地整治措施,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按有关部门核准补偿费用进行生态补偿。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二、运营期 加强管理,增强员工水土保持意识,尽可能全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景观保护相互统一,通过采用乔、灌、草立 体美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美化场区环境,使景观得到优化,环境得到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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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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