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剑河县观么风电场220kV联合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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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剑河县观么风电场220kV联合送出工程 |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 |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线路长约19.2km,按单回路方式设计,导线采用1×JL/LB20A-300/40、1×JLHA1/G1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野生动物影响、植被破坏的影响。 (2)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材料运输、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布置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 (3)废(污)水 基础开挖过程中如产生泥浆废水应集中收集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并设置拦挡,防止泥浆漫流污染地表水环境,线路在施工的过程中购买商业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人工拌合作业场地,且混凝土基础养护保湿水采取少量多次施水,通过自然蒸发,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租户家中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线路采用一档跨越河流,施工中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河流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4)扬尘、粉尘 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是在汽车运输材料以及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可以减少运输途中产生的二次扬尘;架空线路塔基施工点的施工量小、分散、间距大,使得施工扬尘呈现时间短、扬尘量少及扬尘范围小的特点,只要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可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尾气。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每天排放量很小,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线路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塔基施工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等集中堆放在塔基周围的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回用于绿化覆土或护坡用土。施工中施工机械应操作规范、定期检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维修将产生一定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属“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为T、I,废物代码为900-214-08,物理性状为液态。废机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由于稳定的电压、电流持续存在,项目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建设中国通过选择塔型高度、线路弧垂,控制导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 (2)噪声 线路运行噪声以中低频为主。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3)废(污)水 输电线路在运行的过程中本身不产生生产废水,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线路沿线居民家中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固体废物 架空线路运行后无固废产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收集后扔至指定地点。 (5)生态环境 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巡检过程中对各种野生植物随意践踏和破坏,机动车开进林地和草地,碾压地表植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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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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