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09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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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及附属工程 |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普坪镇鲁沟塘村老鹰岩组 |
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户外220kV主变2台,主变容量2×430MVA;220kV高压启动/备用变1台,容量1×50MVA。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工程升压站施工位于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厂区范围内,升压站施工未在厂区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未对厂区征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噪声 本工程升压站施工位于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厂区范围内,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通过合理布局等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废(污)水 升压站站内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有少量的施工扬尘排放,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 (4)扬尘、粉尘 升压站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没有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主体工程施工营地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5)固体废物 升压站施工位于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厂区范围内,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与主体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起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了处置。 二、运营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由于稳定的电压、电流持续存在,项目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运行中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2)噪声 升压站运行噪声以中低频为主,运营期间定期对升压站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设备等运行良好。加强绿化降噪以及定期开展监测。 (3)废水 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 (4)固体废物 站区内修建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时,其绝缘油可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后,变压器油回收利用,少量废油由专业公司回收,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由由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回收。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安龙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厂区范围内,不会对厂区征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6)环境风险 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有变压器油泄露。发生事故时,其绝缘油可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后,变压器油回收利用,少量废油由专业公司回收,不外排。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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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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