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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8月拟作出的贵州平塘县双桥卓阳光伏电站220KV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8-11 18:41:12 来源: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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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贵州平塘县双桥卓阳光伏电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况予以公示示期2025年8月11-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平塘县双桥卓阳光伏电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牙周镇、平舟镇





平塘卓阳光伏有限公司

贵州集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从平塘县双桥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止于平塘县鼠场220kv升压站(双桥卓阳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和鼠场220kv升压站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已另行办理环评),电压等级220KV,全线按单+双回路方式设计(除双桥卓阳220kV升压站侧采用1基双回终端塔外,其余均按单回路方式架设),线路总长12.2km共用铁塔3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9基,单回路耐张塔18基,双回路耐张塔1。导线采用2×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2根地线采用OPGW-24B1-120架空复合光缆
















一、主要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运输、施工场界外粉尘

水污染物:CODcrBOD5NH3-N

噪声:架线时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体废物:拆除的废电线和钢构架、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经现场问询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对施工场地及附近路面采取了洒水降尘定期喷淋对施工车辆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加盖帆布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未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环保投诉,无相关环境遗留问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经现场问询调查,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各种设备及车辆冲洗水已在施工场地内通过设置简单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由于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用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未随意外排未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环保投诉,无相关环境遗留问题。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经现场问询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已采取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车速、减少鸣笛,夜间不进行施工项目等措施控制对声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接到当地村民关于该项目施工时噪声扰民的投诉,无相关环境遗留问题。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问询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砖头、废砂石及水泥块等)、边角料线缆、铁塔)、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先分类收集优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资源回收站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线路杆塔塔基周边未发现堆存垃圾、土石方等,项目未因在施工过程随意堆存、外排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受到行政处罚和环保投诉,无相关环境遗留问题。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占地影响分析

从项目施工完成后的占地类型看,主要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荒草地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从占地面积看,单个塔基占地面积较小,对区域土地利用资源影响较小主体工程施工考虑了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经现场问询调查项目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将占地破坏的植被限于施工红线范围之内,并未扰动施工范围外的区域,同时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在施工完毕后已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便道利用已有道路或原有路基上拓宽,无现有道路的地方通过马匹驮运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工程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附近就地平敕不另设弃土场,塔基未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也未新增用地,塔基施工期间开挖的土石方未导致水土流失现象加重等情况。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用房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对占地影响已结束,不再产生新的影响,同时未发现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②对植被的影响

经现场问询调查,本项目线路施工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施工便道,新建施工便道,无现有道路的地方通过马匹驮运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项目植被恢复采取该地区适生的野生草本植物狗牙根、黑麦草,项目已完成生态恢复及复垦工作,因施工活动及占地等产生的植被影响得到恢复,未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③对野生动物影响

本次现场调查中评价范围内未发现保护动物本项目施工时已尽量减少树木的砍伐,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对周边野生动物捕杀,夜间不进行施工,大部分设备为低噪声设备,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不再有新的施工活动对周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同时已完成生态恢复工作,未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造成遗留环境问题。

④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施工期扰动地面面积较小,单个塔基施工时间持续较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也较小塔基基础施工时已避开雨季,且施工中产生的土石方等均进行了集中堆放并加篷布进行了覆盖,未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对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已停止,开挖扰动区域已完成生态恢复,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已消除。未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⑤对景观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工程防护、景观恢复和再造措施后,对自然风貌影响很小,对区域自然风貌的自然性、时空性、完整性造成明显变化。项目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因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已得到控制,同时项目已完成生态恢复,区域自然生态体系逐渐恢复、逐渐稳定。未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⑥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线路无害化穿过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根据三线一单核查,穿过生态保护红线部分属于红水河流域石漠化区域,区域植被类型主要为阔叶林和灌丛。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铁塔,采取架线方式,无害化跨越该区域,不占用该区域土地,项目的建设对其影响较小但考虑部分塔基施工场地离基本农田距离过近,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了工程防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施工边界,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并未扰动施工范围外的区域,施工期未占用生态红线(红水河流域石漠化区域)及基本农田内,未对生态红线(红水河流域石漠化区域)及基本农田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已结束并运行,施工期影响已停止,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施工期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后受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恢复较好,不存在环境遗留问题,无环保投诉。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2、公示稿-平塘县双桥卓阳光伏电站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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