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盛屯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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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盛屯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 |
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原项目用地范围基础上不新增用地。变电站总占地面积约6733m2不变,主体工程车间布置不变、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不变。发生变动的包括:主变在原环评批复的2台75MVA基础上增加2台180MVA。主变规模最终为(2×75+2×180)MVA。本次扩建项目施工期还需进行主变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等。 |
施工期: 站区已预留中本次新增两台主变的位置,并且预留位置地基已修建完成。(1)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后续施工期仅涉及设备进场安装,站区内道路场地已场平硬化,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变电站后续施工主要包括主变进场、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以及运输设备的各种车辆,为移动式声源。声源强度介于75~100dB。为防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场地在距施工设备外20m处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70dB(A)要求,且施工设备通常机械噪声一般为间断性噪声,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是在现有变电站已建工程基础上进行新增设备,站区已进行硬化,本项目仅涉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工作,不涉及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在运输设备期间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洒水扬尘、控制车速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废污水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不是厂区员工,设备安装人员为厂家安装人员,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5人,施工期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50L/d计算,用水量为0.25m3/d,排污系数按0.85计算,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1m3/d。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含有SS,浓度约为220mg/L,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包括少量的废弃建材(废钢筋、废钢架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基本属于无害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t,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剩余运往开发区指定地点堆放。 ②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算,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kg/d,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盛屯220kV变电站工程(扩建)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通过类比分析,本工程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国家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因此本工程建成投运后产生的电磁场对当地电磁环境影响较小。具体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变电站为半户外变电站,由于主变压器位于户外,噪声源是变压器的散热器。 表1主变变电站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围墙增高后) 220kV围墙已建高度为2.5m,本次扩建环评要求将围墙加高,加高后四台主变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水环境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不设置单独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人员(约5人)产生的生活污水均利用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工艺:A/O、设计规模:150m3/d)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变电站距离污水处理设施约700m,需建设排水管网约850m,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行期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箱收集后,统一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变电站运行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事故油、废旧蓄电池等。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大量的变压器油,一般只有发生事故时才产生事故排油,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20-08)。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蓄电池也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蓄电池将暂存在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100m3),后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区为工业用地切已平场建设,运营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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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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