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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5月拟作出的毕节220kV友谊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5-28 11:17:4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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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毕节220kV友谊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况予以公示示期2025年5月28-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示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毕节220kV友谊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20kV友谊变现有主变2×180MVA,本期扩建1#3主变及对应进出线间隔,容量为1×180MVA,,本期扩建主变10kV侧配置无功补偿5×8Mvar;本期不新增220kV110kV出线。

新增一座30t33.52m3)容量事故油池,同时新设排油管网与站内原有40t44.69m3)事故油池相联通。



1 施工期产污环节分析

输变电工程施工期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生态影响(土地占用、植被、野生动物)以及环境污染(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固体废物)。

1.1 施工期各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1.1.1 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1.1.1.1 土地占用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区域进行,站内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会改变土地性质,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土地性质造成影响。

1.1.1.2 植被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区域进行,不影响评价范围内自然植被。

1.1.1.3 野生动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区域进行,不会对评价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产生影响。

1.1.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量很小,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附近农田灌溉;施工废水中悬浮颗粒物浓度较大,经过澄清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不外排,不会对评价范围内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1.1.3.1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本工程施工场界在设置围挡后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施工场界4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的要求,但不能满足夜间55dB(A)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消除,变电站施工对站址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1.1.4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时,由于土石方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此外,设备及其他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

在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以及工作人员通勤车辆的使用会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CHCONOx等,但这些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且为间断排放。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除。

1.1.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经站内已有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头、砂石、弃土、废金属件等,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回收点处置。

2 运营期产污环节分析

输变电工程运营期只是进行电能电压的转变和电能的输送,其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活污水,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固体废物以及环境风险)。

2.1 运营期各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2.1.1 陆生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变电站运行维护活动均在站内,不对变电站评价范围内陆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2.1.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毕节220kV友谊变为无人值守变电站,仅有警卫人员1人,变电站运行期间生活污水量约为0.3m3/d,变电站已建成污水处理装置,可满足站内生活污水的处置需求,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

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污水量。

2.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220kV友谊变电站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为45.5~50.2dBA);夜间为42.4~44.5dBA),昼间最大预测值位于厂界西北侧1号测点处,夜间最大预测值位于厂界西北侧2号测点处,各厂界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值。

220kV友谊变电站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昼间为45.0~52.0dBA),夜间为40.1~43.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2.1.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警卫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变电站内的废旧蓄电池。本期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固废产生量。

1)生活垃圾

对于变电站警卫人员和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随意丢弃,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旧蓄电池

变电站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一般巡视维护时间为2-3/次,电池寿命周期为7~10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部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危险特性为毒性、腐蚀性(TC)。

变电站站内平时运营期无废旧的铅蓄电池产生,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

2.1.5 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工程电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变电站采用类比监测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输变电工程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本工程按照导则要求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了专题评价,在此仅作结论性分析。具体评价见“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根据类比预测结果,毕节220kV友谊变电站建设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及其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1.6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由于冷却或绝缘需要,变电站内主变压器使用电力用油,这些冷却或绝缘油都装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一般无需更换(一般定期(一年一次或大修后)作预防性试验,通过对绝缘电阻、吸收比、极化指数、介质损耗、绕组泄漏电流、油中微水等综合分析,综合判断受潮情况、杂质情况、油老化情况等,如果不合格,过滤再生后继续使用),也不会外泄对环境造成危害。

但设备在发生事故并失控时,可能泄漏,污染环境,造成环境风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部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TI)。

变压器事故油形成的油泥、油水混合物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为防止事故时造成事故油污染,变电站内应设置事故油排蓄系统。即根据最大一台设备的油量,设总事故油池,用油电气设备下方设置贮油坑(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管道并与事故油池相连。一旦设备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泄漏的变压器油将渗过下方贮油坑内的卵石层并通过排油管道到达事故油池,在此过程中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然后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事故油池内的含油废水则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外排。

变电站内已站内现有1座有效容积为40t44.69m3)的事故油池,不能100%满足单台最大主变油量的容积要求,本期扩建一座有效贮油量为30t(33.52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相连,并将事故油池与主变集油坑相连通,确保变压器发生漏油事故后事故油能顺利进入事故油池内,不外排,扩建完成后,变电站最大单台主变绝缘油参考现有#2主变油量为60.1t,事故油池扩建后容量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最大单台主变容量100%的要求。

现有事故油池已设置标识牌,新建事故油池建成后需设置事故油池标识牌。220kV友谊变电站未设置危废储存间,因危险废物仅在检修时产生,根据毕节供电局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检修前3日告知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可以及时外运,无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3 施工期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3.1 土地占用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占地全部安排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

②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

3.2 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踩踏植被,禁止向项目周边随意弃置废弃物,避免对植被自然生长产生不良影响;

③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

3.3 动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按照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②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3.4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注意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施工机械漏油事故;

②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回用于建筑结构养护或站内裸露面喷洒降尘,防止无组织排放;

③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附近农田灌溉。

3.5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

②优化施工方案,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③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3.6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不能即使回填的土方采取覆盖薄膜、土工布等措施进行防护,减少扬尘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交通,减少车辆交通堵塞产生的车辆怠速废气,施工车辆定期保养,减少尾气及不正常工况;

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④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⑤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燃烧。

3.7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②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施工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及时覆盖,用于周边回填复绿,多余弃土应集中堆放保持并覆盖,及时转运至受纳场;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沿用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变电站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1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2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②变电站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在站内储存。

4.3 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4.4 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②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版)毕节220kV友谊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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