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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5月拟作出的500千伏盘州站扩建第三、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0:52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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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千伏盘州站扩建第三、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20255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86796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00千伏盘州站扩建第三、四台主变工程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刘官街道水塘铺村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本期500千伏盘州站扩建第三、四台主变(#1、#4主变),新增两台75万千伏安主变,预留中性点小电抗位置。本期工程扩建2组主变,布置在站区中部。本期新增4×60兆乏低压电容器,设自动投切装置;不新增低压电抗器;本期新增2×±60兆乏35千伏SVG。




施工期:

生态影响:

本项目在原有站区预留位置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

声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期的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

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

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站址附近居民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开工15日前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围挡,以减小其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夜间禁止实施高噪声施工活动。

将施工期各类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预算中,并成立专项资金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积极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

建筑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招标单位应将降低环境噪声污染和防止环境噪声扩散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招标投标重要条件,并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主变基础等土建施工中的土方开挖,材料运输时产生的道路扬尘等,扬尘的主要污染物为TSP。扬尘源多且分散,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防治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进站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

防治措施:

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

产生的主变扩建区基槽余土集中堆放、覆盖,用于站内配套间隔场地回填,多余土方应当地政府要求运送至指定地方进行处置

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充分利用站内已有的垃圾桶进行收集,并在施工区域放置若干临时性的垃圾箱,并分别运送至住建部门、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沉淀池产生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水环境影响

施工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以及施工场地清理产生的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洗涤污水等。

防治措施:

500kV盘州变电站施工期生活污水充分依托站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巡查,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避免油类物质进入土壤。

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

运行期:

电磁影响:

经过类比分析,本工程建成后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本工程建成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治措施:

①声源控制:尽可能选择低噪音的主变压器与高压电抗器,在下一步的设计及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对主要设备厂家提出设备噪声水平控制要求,将主变压器声功率级控制在95.5dBA)内。

②噪声跟踪监测:考虑到设备实际采购源强、设备质量、设备安装等的不确定性均会对厂界噪声产生影响,建议在本工程建成投运后进行厂界噪声跟踪监测,如发现超标问题及时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水环境影响:

500千伏盘州站站内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本期均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

变电站本期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不会对环境产生新影响。

废油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最终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当突发事故时设备废油排入事故油池后,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本期主变扩建不新增蓄电池,因此不增加废蓄电池产生量。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本  500千伏盘州站扩建第三、四台主变工程..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参与调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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