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金元威宁300MW/6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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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金元威宁300MW/6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五里岗街道 |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电化学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项目分为两部分,储能区和升压站。规划容量为300MW/600MWh,配置90套3.35MW/6.709MWh储能单元,安装容量共计301.5MW/603.81MWh。储能单元采用预制舱型式户外布置。站内配套新建1座220kV储能升压站,位于电站西北角,每7~8套储能单元组成1回集电线路,接入储能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经升压站主变升压至220kV。 |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场内道路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PM10,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 运行期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本项目采用电能或液化气作为厨房燃料,均为清洁能源,其油烟排放量很小,经空气稀释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设置的污水一体化设备为地埋式,由于其规模较小,产生的异味也非常少,经空气稀释,植物吸收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机械漏油及修理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容积为1m×1m×1m,容积为0.7m3。由于废水量较小,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作为农家肥施用于周边农田,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运行期升压站内的所有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处理系统(0.5t/h)处理,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内道路修建、升压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储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环评要求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升压站场界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站址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电磁环境 本工程储能区域仅对电量进行储存,用电高峰经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升压站,由升压站送出,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储能电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只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时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蓄电池等设备及配件、废弃的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事故油。站址内设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场区西北侧,占地面积26.4m2,库房按危废贮存采取地面防渗措施,此外,按危废处置与管理要求设置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可满足《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该场地危险废物实行分类、分区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并设置有危险废物标牌,满足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储能电站及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周围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储能电站及将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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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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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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