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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24日拟作出的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3-05-24 09:15:01 来源: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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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524拟作出的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24日-20235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86796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

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经济开发区;

铜仁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朱家场镇鱼塘村;

铜仁变~大龙东220kV线路: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

铜仁市锦江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1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

拟在已有大龙东(胜利)110kV开关站南侧扩建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一座,扩建部分围墙内用地面积13210m2,主变压器采用户外露天布置。主要建设规模:主变压器容量:最终3×240MVA,本期2×240MVA②220kV出线:最终2回,本期2回(至铜仁500kV变电站);③110kV出线:最终12回,其中大龙东(胜利)110kV开关站工程中已建7回,本期不新增出线;④35kV出线:最终12回,本期不出线;⑤35kV无功补偿:最终3×4×12Mvar,本期2×4×12Mvar

2、铜仁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

本期在铜仁500kV变电站东侧扩建2220kV出线间隔,新征占地约1697m2

3、铜仁变~大龙东变220kV线路

新建铜仁变~大龙东变III220kV线路,全线按单、双回混合设计,线路总长约32.45km(单回架空1×30.5km,单回电缆1×0.45km,双回电缆2×0.75km)。

本工程铜仁变电站220kV间隔出线侧大龙东I间隔架空出线(I回架空长度0.16km)至I回线电缆终端塔后,由架空线路转为电缆线路。大龙东II间隔电缆出线(单回电缆长度0.45km),与大龙东I回电缆线路同沟敷设(双回电缆长度0.75km),分别至铜仁~大龙东I回线、II回线电缆终端塔,由双回电缆线路转单回架空线路(其中I回架空长度15.09kmII回架空长度15.25km),至大龙东(胜利)变电站北侧电缆终端塔,由单回架空线路转为双回电缆线路(双回电缆长度0.75km)接入变电站220kV间隔。

单回架空路段采用三角排列,导线采用2×JL/G1A-500/45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为2×500mm2,每相电流1810A。新建杆塔总数89基,其中铜仁变~大龙东I220kV线路45基、铜仁变大龙东II220kV线路44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3268m2

一、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避免新开辟施工道路。

2)减缓措施

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杆塔和电缆沟基础施工时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不影响施工的植被;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需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设置林木砍伐生态补偿费用。

在坡地等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根据现场情况建议采取截排水沟、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等展放线,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严禁越界施工、随意砍伐、践踏项目周边植被和农作物。

施工一般耕地、旱地、林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对有表土及植被的土层分割划块,人工铲起后集中保存,并加以养护和管理)、分类存放(在塔基附近用所挖土石方装填的草袋围成一个小型堆土场地以堆放表土)和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将养护的草皮铺设在临时占地区域,并加强抚育管理)。

3)补偿措施

对于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2)动物生态保护措施

避让措施。设立集中的高压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减少对线路走廊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对鸟类的影响。变电站选址、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减缓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特别是鸟类迁徙通道、鸟类的迁徙中途停歇地、主要的觅食地、主要栖息地的破坏。

补偿措施。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等及时选用当地物种过行植被恢复,重建动物生境。

2、玉屏北侗萧笛之乡风景名胜区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过程中,不得在景区范围内设取料场、弃土场、工程废渣场地及施工营地等。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定点堆放,做好围护和防雨防风,并及时清运出风景区,不得随意乱弃乱堆;考虑到项目位于景区内的线路长度较短,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施工运输。充分论证和合理组织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在景区内架设高大护栏和大型机械设备,缩短施工工期,尽最大可能减轻施工期对景观视线的不利影响。

2)减缓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少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资源,以免引起评价区的植被资源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对占用现有土地进行施工的区域,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组织准备,严格控制开挖创面,并把开挖时间缩短到最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覆土或复绿,把对风景区游赏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

②风景名胜区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临时堆渣场及时清运,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渣土运输临时道路的建设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

③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做好围护和防雨防风,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乱弃乱堆。多余土方在塔基占地范围内摊平,并进行植被恢复。

④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景区内确需新建施工便道的,施工便道的选线走向尽量避开自然植被较好的区域,减少对原生生态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景观修复,使其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

⑤项目建设应做好临时占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然后根据景区内生态环境特点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树种、草种等进行植被植物修复,恢复原有地表植被环境,保持地表原有的自然状态。

⑥开展环保培训,严禁施工人员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

3)补偿措施

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和临时占地尽可能采取复垦或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4)管理措施

①杆塔靠近风景名胜区域,施工现场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牌,标识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

②在靠近生风景名胜区施工过程中,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及其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③工程跨越风景名胜区部分开工建设前需要征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意见,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基本农田区域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穿越基本农田以架空形式跨越,不在基本农田内立塔,不影响基本农田功能。

因此,工程建设对农田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区农田生态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

施工单位应尽量缩小施工区域并做好施工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一般耕地开挖要按生土和熟土分开临时堆放,塔基浇筑完成后生土和熟土按顺序回填,必要时可将下层土压紧、夯实,可减少土壤开挖导致的松散带来的影响;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可采取就地回填或异地回填的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对基本农田的影响不大。

4、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措施

1)落实表土剥离措施

原地貌为耕地或林草地区域,施工前须进行表土剥离,重点是塔基区和临时施工道路区域,无扰动或轻微扰动区域(如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可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一般按30cm计,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彩条布和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扰动区域经土地整平后,将表土回填至扰动区域,满足后期绿化或复耕要求。对施工占用耕地区域,应进行耕地恢复、对原占地类型为草地的扰动区域撒播草籽植被恢复、对原占地类型为林地的扰动区域栽植树苗恢复植被。

2)施工过程中落实先拦后弃的防护要求

对于变电站需要将土方搬运至项目红线范围低洼处,需要修筑挡土墙以及需要设置临时拦挡措施等工程防护措施的施工区域,弃土前应先行修筑工程防护措施,再进行弃土施工作业,严禁随挖随弃、顺坡倾倒。弃土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覆盖和植被恢复措施的施工,完善弃土场周围排水措施。对于挖方边坡,在挖方区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坡底设置排水沟,截水沟需顺接至坡底排水沟或周边天然排水系统。对于填方边坡和塔基区域,根据地形地貌设置排水沟,并将截排水沟顺接至周边自然排水系统中。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砂池;排水沟末端与天然冲沟交接处和有落差的截排水沟交接处设置消能防冲措施。

4)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

由于挖填土石方在时间、空间上不能均衡同步,需设置临时堆土场。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堆土边界设置编织袋装土拦挡,编织袋成“品”字分层形堆砌成环状,挡护高度不超过3m;堆土坡顶、坡面采用彩条布苫盖,彩条布边缘用编织袋装土压实。

5)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及早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6)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基础开挖等水土流失影响大的作业;合理安排工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避免重复开挖、多次开挖;开挖作业应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在暴雨期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

7)开展施工期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施工期,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的大气环境影响,应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洒水保湿、覆盖薄膜或防尘布(网)等;在干燥季节进行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施工时,应对施工面实施洒水抑尘,减轻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或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施工期间,对工地内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特别是在大风天气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进出场地的车辆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等。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变电站、塔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减轻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拟采取以下措施:电缆沟、线路塔基施工土石方就地分层回填;变电站间隔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大龙东变电站开挖回填后产生剩余土石方46028m3,其中2030m3用于铜仁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场地平整,其余43998m3全部回填在本项目征地范围内110千伏开关站北侧围墙外低洼处,回填土方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修建护坡,后期进行覆土绿化。经现场勘察及咨询建设单位,项目征地范围内低洼处能容纳本变电站开挖土石方,可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实现挖填平衡,无外运弃土产生,不另外设置弃渣场;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不随意丢弃;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周围民房既有的垃圾收集设施收集,不随意丢弃。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涉水工程,项目施工期仅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内或施工现场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用于站内绿化或就近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用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无需另行采取水环境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2、输电线路

1)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

3)本工程220kV架空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5m;通过居民区时,线路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10m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变电站、输电线路和间隔扩建运行期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评价标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主变噪声源强低于91.2dB(A)。根据预测,运营期变电站站界噪声满足评价标准。

2、铜仁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未增加主变压器等主要声环境污染源,运营期站界噪声满足评价标准。

3、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线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仅新增4名工作人员运维,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变电站运行期间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在变电站内设置废旧蓄电池暂存间;间隔扩建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线路运营期间维护人员检修时可能会产生换下的金具、绝缘子等,建设单位需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220kV大龙东(胜利)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地埋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间隔扩建工程投运后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新增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五、危险废物保护措施

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不外排。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单位,确保废旧蓄电池得到妥善处理。变电站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均为即产生即运走,不在站内暂存。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变电站在事故情况下可能产生事故油(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变电站设计时,已经考虑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设计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范设置,做到事故油池应远离火源布置,具有防渗处理等功能,密闭时应设置呼吸孔,安装防护罩,防治杂质落入;事故油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运,防治倾倒、溢流。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版—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pdf

评估意见

【2023】241号关于对《铜仁锰坝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20kV大龙东(胜利)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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