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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月拟作出的都匀南开(王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1-01-25 09:1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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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都匀南开(王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5日-20211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577578(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都匀南开(王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供电局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建设内容:新建220kV变电站、新建220kV线路

规模:本期主变1×18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1回,10kV出线10回,本期建设10kV并联电容器组1×5×8016kvar,站用变22×200kVA,10kV接地成套装置1×420kVA;将独山变~都匀变Ⅰ、Ⅱ回线路π接入220kV王司变,长约9km,按单、双回路方式架设。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范围要在选址范围内进行,输电线路施工运输道路,要利用现有道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期间,工人租住在当地居民房中。

⑵输电线路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要定量处理;及时清理取土场弃土堆,施工结束后立即复耕植被,不破坏生态平衡。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弃渣加强管理和监测,站区开挖出的表土运至指定的低洼地或施工空地上临时堆放,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留作站区绿化或施工场地植被恢复的覆土。

塔基土建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大开挖。

全线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施工中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

土路施工时,在道路两侧应挖出网沟及集水坑并及时排水,不让土路表面积水。定期疏通临时排水系统,使沿线地段排水顺畅。

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事件发生。

项目施工道路,原则上利用现有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尽量租用现有房屋设施作为施工用房,减少临时占地。

⑼对变电站四周、线路塔基下方、施工临时占地、原线路拆除塔基处、弃土场通过撒草籽和植树进行植被恢复。草籽和树种选用当地的乡土品种。

2、水土流失

根据施工区的地形需要,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并设置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弃渣部分作为后期绿化覆土。

3、其他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洒水、喷淋,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降低扬尘污染。

②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封闭运输。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电站土石方就地平衡,塔基弃用于塔基护坡用土,塔基周边就地平衡。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应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对于其中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工棚,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居民生活的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5)施工安排: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并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变电站环境保护措施

①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②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③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④运行过程中,变电站内大功率的电磁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

2)输电线路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在公众活动区域(居民区)导线最低高度9.5m,林地导线最低高度25m;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要求。

②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③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⑤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无线电干扰和静电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⑥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2、降噪措施

变电站在选购主变时,选用声源小于70dBA)的低噪声设备;设置2.5m高实心围墙;站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

4、生活垃圾处理

警卫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装袋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危险废物处理措施

变压器设备检修时,变压器中的油被抽到检修时检修人员带来的贮油罐中,检修结束后再回用;建85立方米事故油池,突发事故时,主变压器的油经主变压器下方集油坑收集后排至事故油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铅维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6、生态防治措施

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在巡视或检修过程中不得对各种植物随意践踏和破坏,更不得把机动车开进林地和草地,随意穿行,以避免碾压地表植被。线路检修时,可进行树木修剪,但不应砍伐树木。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都匀南开(王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1]56号关于对《都匀南开(王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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