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六盘水鸿兴实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0kV明黄I回#035~#039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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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20kV明黄I回#035~#039段线路迁改工程 |
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 |
六盘水鸿兴实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保证红桥新区2016-HQ-120#地块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该段施工用地范围内的220kV明黄I回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本工程拟对220kV明黄I回#035~#039段线路进行迁改。本工程包括一条输电线路工程:为220kV明黄I回#035~#039段线路迁改工程,迁改段线路全长约1.04km(其中新建G1~#039段路径长0.9km,利用原导、地线重新调整原#036~G1段,长度为0.14km),导线采用2×JL/LB20A-50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拆除原明黄I线#037、#038共2基铁塔。拆除线路长度为0.748km。线路改迁工程与改迁前采用同样的塔形、排列方式、导线型号及相同额定电流,对地高度同样分别满足6.5m和7.5m的相关要求。 |
(一)施工期 本项工程的施工期较短,工程施工结束后其环境影响基本可得以恢复。 (1)施工期废气 施工初期,土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产生扬尘和粉尘,预计施工现场地面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浓度将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且线路各施工点施工时间短,其影响范围较小,扬尘影响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结束,基本恢复原来水平。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时,应集中配置或建议使用成品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在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遗漏;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和装卸,规范操作;施工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临时中转土方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对附近敏感目标在成的扬尘影响也将降至最低。 (3)施工期噪声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减少对工程四周噪声影响。 施工设备放置尽量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等措施。 施工期噪声无法完全避免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且严格落实以上措施后,可将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中拆除线路及塔基产生的废料、废导地线等由施工单位回收再利用;施工产生的土方较少,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放置临时垃圾箱内,定期清运。本工程在施工完毕后,线路沿线、塔基处进行平整、植被恢复,施工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破坏经济作物,将按照国家相应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野生动物影响、植被的破坏的影响。 (1)土地占用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废旧塔基及新建塔基施工临时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 永久占地将减少土地数量,施工临时占地如人员践踏、设备材料与余土石渣的堆放等可能会对地表土壤结构及农田产生一定的破坏。 线路工程塔基永久占地仅为铁塔4脚占地,永久占地少,且铁塔组立完成后,即对塔基进行平整恢复。基础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多余土方用作塔基绿化覆土。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在做好上述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占用的土地产生不良影响。 (2)植被破坏 迁改线路路径大部分地表出露的地层为岩石、松砂石等。输电线路经过林地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用高跨方式,减少对导线下方林木的砍伐,且在通过林地地段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根据地形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基础开挖量;施工完毕后对塔基进行植被恢复;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路,减少临时施工占地。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在线路工程中,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工程结束后,迁移的野生动物仍可返回原地,不会使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减少。 (4)水土流失的影响 线路施工临时弃土在杆塔施工区附近的空地上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用作绿化覆土,多余土方平整在塔基处连廊内。 通过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施工管理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同时减少对水土资源的破坏。 (5)拆除线路影响 本工程新建段共计拆除原明黄I回线37#-38#塔基,共计2基杆塔,拆旧路径长度0.748km。施工单位先拆除导线后拆除铁塔,由上而下逐一拆除,基础拆除后,应对拆除后的地面进行平整,恢复原样,并对施工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拆除的导线、铁塔零件等应尽快回收处置,尽量避免复压周围植被。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及进行环保培训,禁止在施工征地范围外施工作业。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拆除线路沿线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 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废水及固废产生。营运期主要为电磁环境影响及噪声影响。 (1)电磁环境影响 运行期架空线路采用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220kV明黄1回#035~#039段线路迁改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通过类比、预测分析,本工程运行后电磁场强度低于国家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因此本工程架空线路建成投运后产生的电磁场对当地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2)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 通过预测及类比分析,分别对本项目先期架空方案及终期电缆方案进行分析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工程的220kV线路为架空线路,架空线路避开了人员密集区,晴天时,正常运行时噪声很小,线路下行人基本感觉不到线路的运行噪声,声环境基本无太大变化。但在潮湿或雨天的条件下,因为水滴在导线表面或附近的存在,使局部的电场强度剧增,所以产生的大量的电晕放电,使之成为输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源,由于本工程拟建线路大部分位于中低山地区走线,受影响的人口很少。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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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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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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