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七九四台基础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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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七九四台基础设施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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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关寨镇堕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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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七九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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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七九四台<堕却机站>宗地范围内,原铁塔旁土地新建电视广播发射备份铁塔一座及馈线支架等,铁塔高100m,占地面积350m2。 |
(一)施工期 1.根据《报告表》,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设置的沉淀池(1m3)收集沉底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严禁直接外排。 2.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铁塔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根据《报告表》,为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规划施工过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对临时堆土、堆料场设置围挡,并最大程度缩短堆场堆放时间以有效减小堆场扬尘的产生。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挖掘机、吊机、电锯及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根据《报告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凌晨时间段禁止工程作业;尽可能选用噪声低设备作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工程所需材料选在白天运输,禁止运输车辆在环境敏感点鸣笛;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噪声,减少对项目职工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报告表》,建筑垃圾包括废木材、钢材、砖块等经分类回收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原有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本次扩建内容为新建备份铁塔,原铁塔保留,不进行拆除。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占地影响、植被破坏影响、水土流失影响等。但由于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小,施工期短,周边均为荒山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报告表》,为减小生态环境影响,施工过程应合理规划,尽量减小施工占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禁施工期废水、固废随意排放。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待施工期结束后需进行生态修复,具体措施包括种植与本土相适应的树种,如杉树、马尾松、华山松、云南松、榆树、青杠、白杨、楸树等,并定期浇水保证成活率。时种植区播撒草籽,修复边坡防止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1.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餐饮污水经隔油池(0.5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改良式三格式化粪池(10m3)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作标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旱地灌溉施肥。另外,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污水排入外环境,建设单位需在场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50m3的事故应急池。 2.根据《报告表》,项目位置海拔较高,空气流动性好,通过加强食堂通风后,食堂油烟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甚微。同时改良式化粪池及垃圾收集池产生的臭气较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也很小,应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并加强周围绿化。 3.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发射机、发电机等设备噪声。根据《报告表》,经计算,发射机房、发电机房主要产噪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震后,使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改良式化粪池底泥及废机油。根据《报告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垃圾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改良式化粪池产生的底泥由于该底泥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发电机使用到机油,机油更换及发电机维修时会产生少量废机油,由于维修、养护委托专人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均在每次维修后由维修单位带走处置,不在场区存放。 5.根据《报告表》,项目扩建铁塔为备用功能即当原铁塔故障停运或弃用后使用,不存在两塔同时使用情况。由于项目1km范围内无居民点及其他建筑物等敏感点,而项目职工生活办公区地势本身就低于塔基,且建筑高度为6m远远低于70m,因此职工活动范围均在辐射强度未超标范围内。 综上所述项目区域电磁辐射环境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中对于单个项目的评价标准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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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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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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