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关岭县岗乌陇古光伏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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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岭县岗乌陇古光伏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和黔西南州晴隆县境内 |
华能关岭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新建陇古110kV升压站,本期建设一台容量为80MVA主变,新建110出线一回。站址位于安顺市关岭县陇古村。 2、新建岗乌陇古升压站~黄庄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17.3km。为单回架设。线路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和黔西南州晴隆县境内。新建塔基63基。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61%。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和线路保护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工程建成运行后,线路附近敏感目标的电场强度满足4千伏/米、磁感应强度100uT,架空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养殖场、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二)声环境 做好隔声降噪工作,确保升压站和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施工单位可以灵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洒水、盖防尘布、冲洗运输渣土车辆等有效防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做好降噪措施,防止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升压站周边及线路沿线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关岭县岗乌陇古光伏电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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