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我厅对六盘水市钟山区南开风电场2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等2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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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贵州省生态环境关于六盘水市钟山区南开风电场2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78号 | 2026年8月 |
| 2 | 贵州省生态环境关于绥阳启源300MW/600MWh构网型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79号 | 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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