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月我厅对贵州省六硐河甲江水电站~甲茶水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等4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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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省六硐河甲江水电站~甲茶水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17号 | 2026年2月 |
| 2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阳长之琳发动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应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18号 | 2026年3月 |
| 3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金沙县电力构件生产项目220kV金官线#6~#12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19号 | 2026年3月 |
| 4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20千伏友山新材料科技(贵州)有限公司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供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环辐表[2026]20号 | 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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