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个中心城市
2025年10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0%;PM10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O3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2%;SO2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N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持平。
9个中心城市PM2.5浓度具体为:六盘水市和都匀市均为11微克/立方米,贵阳市12微克/立方米,遵义市和兴义市均为14微克/立方米,毕节市、铜仁市和凯里市均为15微克/立方米,安顺市19微克/立方米。
全省9个中心城市降尘量均达到《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 降尘》月限值要求,具体为:都匀市0.4t/(km2·30d),凯里市1.1t/(km2·30d),铜仁市1.2t/(km2·30d),遵义市、安顺市和兴义市均为2.6t/(km2·30d),六盘水市2.9t/(km2·30d),贵阳市3.3t/(km2·30d),毕节市3.9t/(km2·30d)。
二、88个县(市、区)
2025年10月,全省88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6%;PM10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6%;O3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3%;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降尘量均达到《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 降尘》月限值要求。部分县(市、区)PM2.5浓度为:石阡县7微克/立方米,威宁县、印江县和沿河县均为8微克/立方米,观山湖区、江口县、龙里县、贵定县和罗甸县均为9微克/立方米,六枝特区、普定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和黎平县均为17微克/立方米,息烽县、湄潭县、平坝区和关岭县均为18微克/立方米,赤水市、播州区、西秀区和榕江县均为19微克/立方米。
2025年10月,梵净山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41165个/立方厘米,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23607个/立方厘米,龙宫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20651个/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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