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资金 > 政府采购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09:25:1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各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单位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推进,现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范围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绩效评价(监控)项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审计”、“资金预算评审”、“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环境科技项目”“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监管执法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截图)。

三、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参会,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二)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1日17:30时之前。

地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008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四)比选文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五、选取确认方式

对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代理机构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获得本次比选的代理资格,比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和金额,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约定。

(二)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doc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左乾茜,0851-855711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