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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48537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6-21
文  号 是否有效
标  题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7:07:0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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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办法》(黔环通〔2020〕84号),经2021年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机构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办法》(黔环通〔2020〕84号)规定程序办理。

四、厅办公室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厅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厅法规处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组织开展好合法性审查。

附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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