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厅局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4853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10-25
文  号 黔环通〔2019〕186号 是否有效
标  题 《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颁布实施
《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2019-10-25 09:23: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此文件已废止)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结合全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实际。2019年10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文共二十一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在充分总结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条件、方式、程序进行了明确。《办法》的实施,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解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如何修复、怎么修复、谁来修复”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9〕186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