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贵州样板”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贵州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推进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印发《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开展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巩固和改善行动,对污染天气实行“一地一策”应急响应管理。实施8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动34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深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先后印发《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建立县(市、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云贵川三省签订两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渝黔两省签订乌江黔渝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基本建成“1+1+9”水生态监测体系,完成乌江、赤水河等河流(湖库)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以来排查发现的48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76个。开展磷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乌江、清水江干流总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治理和监管,完成24条国家重要河流排查,排查出的2121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2032个。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全面落实耕地污染源头管控,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积极开展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2021年以来争取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5亿元,支持实施51个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强化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省“一住两公”用地全部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治理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7.23%。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48个地下水国家环境质量考核点和211个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四是深化固废污染治理攻坚。开展工业固废综合治理攻坚突破,持续推进磷石膏、赤泥、锰渣、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科技攻关。研究制定磷石膏无害化用于矿山生态修复、煤矸石填沟造地等技术规范指南,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持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获批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五是深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制定《贵州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技术导则》,建立“八体系一平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贵州省国家安全核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应急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领域和自动监控领域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实现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
(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积极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富矿精开”“电动贵州”建设,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累计创建绿色工厂290余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0家,绿色工业园区40多个。二是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制定印发《贵州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从加强源头防控、行业增效、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指导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试点。制定《贵州省主要工业产品能效对标指南》,引导企业对标能效先进水平、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产业,绿色经济占比达48%左右。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推动“大数据+工业”向纵深发展,全省智算芯片超过22万张,总算力规模超55Eflops,算力产业规模已超百亿元,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集聚企业1355家,数字经济增速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化,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国家4A、5A级旅游景区达150个。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广绿色、无污染的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四是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创新开展“贵州生态环境季”系列活动,持续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绿色学校创建率达82%左右,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的城市社区数量占比达73.3%,累计创建绿色商场19家,新增节水型单位183家、节水型标杆单位19家。
(三)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一是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武陵山区“山水工程”项目建设,累计治理修复82.28万亩。“十四五”以来,全省完成营造林1238.47万亩,实施树种结构调整801.7万亩,退化林修复554.8万亩,森林可持续经营2.14万亩;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2925.39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56平方公里。全省森林面积1.66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3%。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建立13个省直单位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先后印发《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铜仁梵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典型经验做法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公报2024》向全球推广,贵阳市、赤水市入选“自然城市”,镇宁蜂糖李入选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优秀案例。三是积极推进“两山”转化。立足我省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在印发实施《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贵州省推动“两山”转化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深改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推动赤水市、大方县、江口县、雷山县、都匀市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支持铜仁江口县创新“梵净生态账户”、赤水市建立生态产业发展机制、万山区全力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绿色转型。四是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监测评估体系。在全国率先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完成《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报告(2022年度)》,选取思南县为试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是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制度体系。科学制定实施《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制定实施工业、能源、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分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稳步实施。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印发实施2024-2025年贵州省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建立厅际重大能耗项目联评联审机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完成125家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8.8%。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三是开展工业零碳示范培育。积极探索“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统筹制定我省“零碳工厂”地方评价标准,组织编制《贵州省零碳工厂评价要求》《贵州省零碳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暂行)》,2024年开展贵州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名单申报工作,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五是积极发展碳汇交易。配合国家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申请等工作。建成林业资源信息登记、价值评估和监测发布系统,目前完成注册用户2256人、注册经营主体24家、登记碳票11张、登记林权资源907.12亩;制定《贵州省林业碳票登记及交易管理规则(试行)》,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各地开发林业碳票25张,实现林业碳汇(票)交易金额1445万元。
(五)全力守好美丽贵州建设安全底线。一是提升应急应对处置能力。强化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成果运用,在发生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时,可最短时间内开展应急监测、拦污控污等工作。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能够随时调用。二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重金属、涉危废危化、渣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历史矿山企业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推进整改。推动监测、监察、监管数据联网共享,健全环境质量联防联控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打通监测、监察、监管“业务孤岛”。用好“贵州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及时发现企业和断面异常情况,采取非现场执法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印发《贵州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贵州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从2022年起,连续3年对铜仁万山开展健康风险监测评估;2021-2022年连续2年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健康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境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健全美丽贵州建设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在全国率先颁布省级和市级层面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印发《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2024年修订版)》,发布实施《贵州省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与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实验室化学废液收集与处理规范》等多项地方标准。二是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措施。印发《贵州省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贵州省银行绿色金融工作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等。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生态基金,持续发挥基金投贷联动。2024年收集和储备成熟项目21个,涉及总投资75.67亿元,申请生态基金投资13.5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30.14亿元,投资项目5个,涵盖大宗工业固废处置等项目。三是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完成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开展三磷污染排查与评估、酿酒行业废水治理、草海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废弃煤矿酸性水治理技术研究等工作。创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列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白名单”。四是构建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目前累计拥有数据9.4亿条,数据主题33个,数据资源目录366个。通过国家、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打通生态环境数据融通路径,形成部、省、市数据融通治理体系。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梳理生态环境相关的430余个政务数据资源,按照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评、应急等17个生态环境数据开展数据分类,并依据《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逐步完善数据分级工作。五是推进美丽贵州系列建设。全省55个地方分别创建成省级及以上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南明河、㵲阳河成功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积极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推荐贵阳市、铜仁市、遵义市开展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推荐湄潭县、花溪区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制定印发《贵州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六是强化生态环保人才保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30条务实管用人才措施;把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采取“外引”“内育”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人才队伍;有意识地把人才放到关键吃紧岗位、选派到基层一线接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开展专业培训,对标对表补短板,集中“充电”强弱项;加强“贵州省环境科学人才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对人才发展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贵州建设推进大会有关部署要求,积极采纳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提案中的有益建议,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以“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贵州样板”,全面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贵州新风采。
(一)着力提高生态环境“含绿量”。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场战役,大力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工业固废综合治理、重点河湖污染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四大攻坚突破”,加快补齐污染防治短板弱项,持续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这个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着力提升经济增长“含金量”。大力推进“富矿精开”“电动贵州”建设,推动煤、磷、锰等资源型产业低碳化、精细化、高端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抓好《贵州省推动“两山”转化的指导意见》落实,不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进生态资源产业化利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生态收益价值化补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巩固提升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果,推进武陵山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南北盘江石漠化区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以及苗岭等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持续加强赤水河、乌江等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四)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法规标准,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健全美丽贵州建设落实机制,积极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梳理总结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果,持续推动论坛见实效、出新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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